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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由孙志刚案看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有法律可以限制,此处的法律仅指狭义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而非指行政机关、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且不得是立法机关通过的决议.同理,依法治国、法治国家与依法行政中的"法"必须作狭义解释.行政法规只具备有限的"法"的属性,只在法律有明确授权或者法律根据的前提下才可以限制公民基本权利,而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则无权限制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2.
王柱国 《法商研究》2012,(1):131-136
在实践中,我国的依法行政往往陷于限权与越权的悖论,行政执法成了"合法侵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依法行政原则之"法"为广义的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各种法律渊源。考察依法行政原则之"法"的本义以及各国的经验,依法行政原则宣告的是:约束行政只能依赖于国家代议机关立法的他律而不是政府制法的自律。为此,要破解我国依法行政的困境,需要区分依法行政原则之"法"与行政法渊源之"法",同时要将依法行政原则之"法"局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所普遍奉行的准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作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依据的“法”从根本上来讲是指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但实际中经法律授权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法规、规章以其种种优势成为行政管理大量而直接的依据,有法可依是依法  相似文献   

4.
任刚军 《政府法制》2005,(19):46-47
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地方政府必须重视的重要工作,是建设现代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对地方政府提出的时代要求。立法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保障。本文就依法享有规章制定权限的地方政府领导与立法工作的关系,作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5.
《立法法》第93条第6款并未剥夺地方政府规章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4条第2款享有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冲突说”建立在对《立法法》第93条第6款功能的错误判断上。该款也并非收回了地方政府规章“固有”的创制权限,而是重申了旧《立法法》对其“执行性立法”的原则定位,明示了仅在有上位法授权的情形下才可以创制损益性规范,消除了旧法规定易产生歧义的缺陷,其功能在于修复而非颠覆原有制度安排。从现实主义角度考虑,为保障规章供给,《行政处罚法》第14条第2款宜纳入《立法法》第93条第6款中“依据”的范畴,独立作为地方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规范依据。设定行政处罚受制于若干因素,不会消解《立法法》第93条第6款的控权功能,不会全面突破地方政府规章“执行性立法”的原则定位。  相似文献   

6.
除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之外,中国现时期地方法的渊源是指中国大陆的地方性立法;根据立法法确定的法的渊源体系,地方法的渊源包括一般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制定的法规以及省级政府、省会市和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7.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土政策"却构成了地方行政执法法治化进程中的最大障碍.欲消除"土政策",必须理顺体制改革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完善地方政策出台和实施的制度规定,加快立法步伐,并注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普通民众依法抵御非法政策侵害的能力.  相似文献   

8.
省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立法工作中,除按时报送部门立法计划,参加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的调查论证和起草工作外,还必须经常参加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的会商工作。由于法律法规众多,一个部门对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不可能都熟悉,也由于部门利益驱动等原因,所以在管辖权、发证权、收费权和处罚权等方面往往发生争论。为做到立法有根有据,法条之间互相衔接,尊重各部门的平等地位,使地方立法健康发展,笔者以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对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要"当仁不让"。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凡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制定地方  相似文献   

9.
人大与政府立法权限的划分及法规和规章的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大与政府立法权限的划分及法规和规章的界定深圳市法制研究所钟晓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市人大和政府分别制定地方法规和规章,使深圳经济特区拥有了地方立法权。然而,人大与政府的立法职权如何划分?哪些社会关系的调整应由人大制定法规?哪些社会关系的调整应当由...  相似文献   

10.
一些报纸杂志的作者经常将"卫生监督执法"与"卫生执法监督"两词混淆,相互代替使用,这两个词从表面上看不过词(字)序不同,然而它们在内涵和外延上不尽相同,首先在定义上,卫生监督执法是指卫生执法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卫生规章法律、法规规章的事件进行处理的行政活动。卫生执法监督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卫生防疫站)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实行的监督活动。卫生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  相似文献   

11.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410多部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5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7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各地政府制定的规章达1.5万件。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和实施,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而政府部门也为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努力。但是,不容回避的1个问题是:当前,依法行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执法状况令人不容乐观。  相似文献   

12.
河南省洛阳市在依祛治市的实践中,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依法治市的核心和关键,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收到了明显效果。——加快行政立法步伐,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洛阳市充分利用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把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该市先后3次修改、废止了174件与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法现不相适应的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28件,市政府制定发布行政规章92件。通过“立、改、废”,充实了行政规章的内容,完善了法规体系,使政府在管理工作中克…  相似文献   

13.
作为法学理论的元问题,“法源”理论主要存在制定法主义、司法主义两种理论立场,其在公法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体现,是规章的“法源”地位问题。从制度变迁的历史维度来看,规章的“法源”地位根据社会现实的需要在“放(权)限(权)”之间进行不断地调整。从理论推演的逻辑维度来看,不同的理论立场具有不同的理论推演过程。在制定法主义立场下,规章的“法源”地位由其法律形式决定。在司法主义立场下,规章的“法源”地位由其法属性决定。从司法实践的实证维度来看,为维护公法体系的逻辑一致性,应当从实质意义上来理解“合法有效”的判断标准,并区分执行性的规章与创制性的规章。对于执行性的规章,人民法院应进行形式意义的合法性审查。对于创制性的地方政府规章,人民法院应进行决断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基于此,建议修改《立法法》,明确赋予地方政府规章一定的创制性立法权限,对于实验性、临时性、技术性等事项,以及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政府行政管理性质的规范,允许地方政府进行创制性立法。相应地,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决断意义的司法审查权限,允许人民法院对创制性的地方政府规章作出否定性的裁判或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山西省运城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从艰难起步到走向成熟,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为全区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依法“立规”,强化管理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依法“立规”,就是在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使法的条文更加具体化,增强可操  相似文献   

16.
目前常常碰到的问题:部门(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特别是省级政府规章)发生不一致时,谁的效力高的问题。这就需要明确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效力等级。对此,我国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由于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数量众多,关系复杂,要确定两者之间的效力等级,不宜采用简单的扬此抑彼的办法,而要从考察具体的规章入手,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办法。我国目前现行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以其制定的目的和内容为标准,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为直接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而制定的执行性的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为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确定管理对象一定的行为规则而制定的自主性的规章;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补充性的规章。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1句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流行于行政法学界和实务中的"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之说就源于此处。何为"依据"?在《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原旨中我们没有看到特别说明。〔1〕在行政法学理上有一种较为权威的解释是,"审判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衡量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尺度。"〔2〕因《行政诉讼法》第53条的"参照规章"有"对不符合或不  相似文献   

18.
为了消解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日益激烈的路权冲突,"礼让行人"规范的确立与实施已然成为我国很多地方政府的共同选择。最高人民法院亦发布指导案例90号,试图为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的合法性进行背书。作为指导案例90号创新的"连续行为"理论,由于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的获取问题与"礼让行人"规范的自身特性而具有无法克服的实施困境,这意味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无法对没有履行绝对"礼让行人"义务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有效的行政处罚。在法经济学上,经由侵权法的司法控制路径,而非经由安全规章的行政规制路径,更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礼让行人"规范的有效实施。实际上,这也正是我国一贯采取的实施路径。  相似文献   

19.
依法行政,首先就必须要有“法”可依。如果不具备“法”这一基本要素,则依法行政如同空中楼阁而无基点,所谓的依法行政也就会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乃至表现为人治行政。依法行政中的法从广义上说包括权力机关所立之法和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由于现代社会“委任立法”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实际生活中,经法律授权由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以其种种优势而成为行政管理大量而直接的依据。这样,行政立法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水平。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起案件是以国家质检总局为被告的行政垄断案。尽管该案被一审法院拒绝受理,但该案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不可忽视。本案中,国家质检总局以监管产品质量为名所进行的一系列干预市场的行为,仅有组织法上的依据而无行为法上的授权,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构成行政垄断行为。而行政垄断的本质是行政违法行为,属于行政法规制的范围,因此,行政相对人或利益相关者可依据行政法的规定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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