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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设立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制定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据不同目的可经申请、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也会由于不同的原因而消灭,如海岛本身的消灭、使用权人的消灭以及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况,并且不同的消灭原因会产生不同的后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流转也是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制度中的重要内容,通过转让、抵押、出租等流转形式,可以有利于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教人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不过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流转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完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制度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海岛保护法》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但是,我国无居民海岛分布众多,由国家一一行使其所有权并不现实,因此有必要在保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派生出另一种可以流转的权利,以更利于其综合价值的实现,这种权利就是本文将要论述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同时,通过构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性质还能有效遏制其开发利用中“无序、无度、无偿”的局面,促进其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相似文献   

3.
海域使用权制度及其反思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海域使用权系一新颖的物权,且属于典型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非准物权。它同渔业权、矿业权、水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着效力冲突,需要协调。在不否认后几种权利存在的正当性的情况下,站在立法论的立场上,应当废除海域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许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使用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无居民海岛违法开发利用的法律责任.正确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秩序,建立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在国家有序开放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背景下,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的实际,审视无居民海岛的旅游开发无序现状,指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旅游开发管理的法律缺位的现实,阐述了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海南省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管理的立法形式和内容.在立法的内容上,确立无居民海岛专属海洋主管部门管理的行政体制,根据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的立法宗旨,构建无居民海岛旅游保护规划制度、用岛审批体制、监督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刘素芳  唐俐 《法制与社会》2013,(31):165-166
无居民海岛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海南拥有200多个无居民海岛,这些无居民海岛对促进海南经济发展、提升国际旅游岛内涵,维护南海海洋权益和国家主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当前海南无居民海岛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域外无居民海岛保护经验,从立法上加强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实现海南无居民岛的合理开发与永续发展.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置"的演进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宅基地财产化的现实需求,为我国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指明方向。但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权利"在法律上的妥适表达,需要着眼于权利的功能定位,立足于法律自身的逻辑进行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套用政策术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构建应该以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基础,不宜将农户资格权阐释为一项成员权,而应将其定性为一项身份性的财产权,特指创设次级使用权之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律上表达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置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分置出次级使用权。基于权利的功能定位,次级使用权应该界定为一项物权权利。在立法论层面,未来"民法典物权编"应该将次级使用权上升为法定的用益物权,实现次级使用权的法定化。  相似文献   

8.
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法定位——《物权法》规定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物权是根植于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土地使用权便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不动产物权,它是我国土地物权化的制度工具,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纽带。土地使用权在某种意义上属于他物权范畴,但因与大陆法国家用益物权的社会基础或功能不同,它并非大陆法国家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充当自物权的功能,土地使用权自身不仅可以转让、处分,而且还可以设定用益物权。《物权法》将各土地使用权放入用益物权编规范,不仅不能凸显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不动产物权上的基础地位,而且不利于建立清晰的土地使用权体系和用益物权体系。在笔者看来,我国不动产物权应当分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三个层次,除地役权外,《物权法》并未规定真正意义上的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1,(6):84-96
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使著作权权利体系更趋立法上的科学性和司法适用上的合理性。但遗憾的是,本次修订对著作权制度设计的基础缺少正当性的必要反思和审视,而未能解决著作权法之基础性问题的修法目标。从著作权制度运行层面来看,著作权正当性理论与著作权法实践存在互动异化,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现实效应,即著作权之自然法基础与著作权保护的单一化,以及著作权之功利主义理论基础与著作权保护的片面化之间的逻辑悖理。鉴于此,应以著作权正当性理论与著作权法实践的互动为视角对著作权制度设计基础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反思和审视,从公众使用权的构造、公有领域立法条款的增设以及权利保护与作品传播之平衡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提升著作权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0.
专利许可使用权性质的比较法分析表明专利许可使用权具有排他效力与对抗效力。在属性归类上应该属于类用益物权或无体物用益权。我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中有关专利许可使用权效力的规定,不甚科学,应做必要调整。  相似文献   

11.
管洪彦 《政法论丛》2021,(3):149-160
宅基地"三权分置"旨在坚持集体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宅基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实现其财产价值和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农户资格权本质上属于农民集体成员权的组成部分,是取得用益物权性质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但是,农户资格权隶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部结构,不应该进入"三权"体系.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该界定为债权性质权利.在《农...  相似文献   

12.
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俊杰  张国敏 《河北法学》2006,24(3):131-134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是物权法要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正确地认识并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必要的,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中,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惟一可自由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条件下, 一般公民与法人享有的是近似于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在民法上土地使用权起着所有权的功能,土地使用权才是我国不动产的"自物权",土地使用权是不动产市场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具有我国特色的用益物权,物权法仅给予非常原则性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占有、适用的权利,是集体成员无偿申请取得的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性权利。  相似文献   

14.
佚名 《法制与社会》2011,(16):54-54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具有我国特色的用益物权,物权法仅给予非常原则性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占有、适用的权利,是集体成员无偿申请取得的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性权利。  相似文献   

15.
渔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之间存在结构性冲突,解决两种权利的冲突成为海域使用制度完善的重要基点。传统渔业权中包含养殖权和捕捞权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权利。若将其中的养殖权从渔业权中剥离,纳入海域使用权之中,把海域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之一,规定进民法典物权编中,而把捕捞权作为自然资源使用权,纳入渔业法调整,问题即可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16.
王燕霞 《河北法学》2012,30(7):101-107
《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由此创造出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制度.如何保证该制度顺利实施,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通过对地下、地表、地上空间的范围的界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公示制度构建以及土地立体空间的不同用益物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如何协调等问题的全面研究,试图构筑科学的土地分层利用制度,使得我国土地的空间利用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7.
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质上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其设立、变动与抵押必须经过登记,并通过公示以表彰权利存在的状态,维护交易的安全。科学合理的登记规则是土地立体利用至关重要的前提。通过分析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现状和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空间权的登记规范,可构建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制度,以解决土地分层利用制度实施中的相关课题。  相似文献   

18.
本文主要结合有关土地法律理论,探讨了自留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及其法律特征;使用权能的残缺性、身份性、无偿性、无固定期限性,并分析了自留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权利规则及自留地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9.
海域使用权基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有着辽阔的海域及其资源与环境。为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海域,必须建立和完善海域使用权法律制度。海域使用权由海域所有权派生而出,包括海域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能;海域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具有用益物权的一般效力和自己的特殊效力;海域使用权的设定,主要包括海域使用审批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土地上下空间使用权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上下空间的使用权具有不同的名称,其中包括区分地上权说、分层地上权说和空间权说。我国理论界采纳空间权说。对于土地空间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学界也存在争议,有人主张独立物权说,也有人认为不是独立的物权,而主张综合权利说,也有人否认独立权利的观点,认为应包括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土地空间使用权的客体应该是独立于土地的空间,空间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视为不动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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