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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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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公有公共设施的利用者与管理、设置者之间不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 ,而是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公有公共设施在设置、管理方面存在瑕疵 ,致使利用者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的 ,适用民法规定既不符合处理公法关系的原则 ,也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十分必要 ,但是对于有特别法规定的公用企业造成的损害 ,应依特别法或民法解决。  相似文献   

2.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应否纳入国家赔偿的问题已经有较多的论述。我支持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由国家赔偿。本文主要论述公共设施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必要性。最后对其现实可行性谈一点自己粗浅的看法。对于公共设施损害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本文不再涉及。  相似文献   

3.
国家对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与管理,是国家运用公权力的一种公共事务活动。对于因公有公共设施在设置或管理方面存在瑕疵,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司法实践中目前适用的是民法规定,由设置或管理机关承担民事责任。从现代行政的实质出发,应该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这样既有助于对公权力的监督和规范,也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阎妍 《行政与法》2010,(5):100-103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问题既是一个有待深化的理论命题,也是困扰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从公有公共设施的概念界定出发,反思我国当前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问题的理论及制度,建议通过完善《国家赔偿法》的方式将公共设施侵权损害纳入国家赔偿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阐释公有公共设施的概念,举例说明公共设施致害在实践当中的存在情形,分析将公有公共设施导致的损害纳入国家赔偿的理由,并对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责任体系进行了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6.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对于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依据一般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正是这样操作的,如1999年“全国高速公路第一案”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由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判决是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将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转嫁给民事主体,个中弊端早有学者论证过。因此学界一直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畴。而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势必要求立法中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作出相应修改。目前理论上对公有公共设施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主要有违法原则、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三种。对这三种归责原则进行分析比较,有助于我们理论界更深一步地探讨国家赔偿的其他方面和指导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问题论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巍  金艳  肖红 《政法论丛》2008,(5):21-27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中涉及相关的案件只有民事实体法依据.在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须为公有公共设施、须设置或管理有欠缺、须公民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并且损害与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请求人不完全限于公物利用者,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范围和标准也应视具体情形分别认定.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程序可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   

8.
论“公有公共设施”之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上的瑕疵导致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已是学术界的共识。公有公共设施不仅包括国家所有的公共设施,也应包括私人所有而由公法人管理的公共设施。“特定目的使用”不能成为免除国家承担公有公共设施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在建公有设施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属于公有公共设施。公有公共设施应包括它的附属设备、设施。这种设施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特定条件下的自然物也应属于其范畴。  相似文献   

9.
论公有公共设施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现代社会公有公共设施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因此而受到的损害也日渐增多,公有公共设施管理人成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公有公共设施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是信赖关系而非合同关系,管理人义务来源主要有法律规定和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义务的界限是管理人尽到了合理注意、损害与管理义务无近因关系以及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危险能够控制。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行政法实践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有公共设施致害案件。本文主要从其与建筑责任的区别和法治发达国家的立法案例分析入手,分析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责任的性质及其构成。  相似文献   

11.
物权公示二元主义立法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鹏 《河北法学》2004,22(2):52-54
在物权公示的二元主义立法,公示对抗主义存在难以克服的理论逻辑矛盾,并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巨大困难。相对于公示对抗主义,公示要件主义向当事人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公示激励,具有更为完整的公示效果。但公示要件主义也应适当吸取公示对抗主义之所长,以使自身的功能优化。  相似文献   

12.
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城镇治安工作的发展方向,历来是做好城镇治安工作的前提。根据文献调研和实地调查,文章总结归纳了我国城镇治安工作当前总的发展方向和一些具体的发展方向,介绍了全国各地在抓城镇治安工作中产生的一些独特做法和好的经验。  相似文献   

13.
中国紧急状态法的立法状况及特征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莫纪宏 《法学论坛》2003,18(4):5-12
本文侧重对我国目前紧急状态法的立法现状、内容和特征进行了比较全面地分析 ,并在结合国外法治国家紧急状态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基础之上 ,提出要统一我国的紧急状态法律制度 ,特别是应当制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来代替目前分散立法的状况 ,此外 ,还应当建立统一的应急机构来保证政府在紧急状态时期能够依法行使行政紧急权力 ,防止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因为实施紧急状态而受到政府紧急权力不必要的侵犯。  相似文献   

14.
论犯罪事实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最终确认的犯罪事实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事实,主要存在着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竞争。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对抗并非两种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间的对抗,而是对刑事司法程序中确认的认识论犯罪事实的两种不同定性。法律真实说之所以更为恰当,是因为法律真实说尊重现实,可以为认识论犯罪事实的可谬性找到逻辑上的根据,有利于程序优先司法理念的确定,并且符合司法特质。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与此同时,各种自然灾害也时有发生。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加快了《紧急状态法》的立法进程。作者以为,要取得理想的立法效果,首先就必须正确界定公共危机和紧急状态的疆界,而这正是我们目前所欠缺的。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在分别界定了公共危机和紧急状态的内涵后,从五个方面对公共危机和紧急状态的疆界作一划分。  相似文献   

16.
闫镇国 《河北法学》2008,26(4):177-181
在改革之期,检察权的设置与完善是极为关注的焦点。检察权的设置必须遵守:宪法原则,巩固政权、构建和谐社会原则,与时俱进、不断借鉴、适当充实和扩展原则。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运萍  唐洁敏 《行政与法》2004,33(11):72-74
行政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这种特性决定了一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并以促进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如果行政权背离这一目标,必须运用包括诉讼在内的手段予以救济。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为了普遍的公共利益而维护法律,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上的必要性、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陶侃 《金陵法律评论》2004,(3):58-62,134
蔡元培关于世界本原的思想,既传承了中国道家的"道器说"和宋明以后的"物心说",更糅合了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二元世界说"和叔本华的"意志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寻找世界统一本性的"通性"说."通性说"表达了蔡元培为达到理想的大同世界所作的哲学思考和心路历程,成为影响和决定其一生的思想基础.  相似文献   

19.
董事为什么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一项必须在法人本质论学说下进行学术探索的工作,而当下的法人组织体说无法为该论题提供正当性依据。在区分作为制度分析与建构支架的理论逻辑基础的法人本质与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法人本质这个前提下,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负责的命题不能从其他法人本质论的学说获取立论根据,只能算作法律的特殊规定。为了阐明该特殊规定的法理正当性,有必要超越法人组织体说的局限性,探求法人本质论层面之外的论证根据。从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看,该特殊规定表现了帕累托改进效应,其说服力因之得以增强,可作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负责的法理正当性来源。  相似文献   

20.
公众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众舆论是公众以内心深处的政治文化价值体系为标准,并经一定渠道由公众自主表达的对当前政治事务和公共政策的意见。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是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众关注的程度越高.表明公众参与的热情越高,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也就越大。公众舆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内容、形式、功能和实践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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