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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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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健 《法制与社会》2011,(25):127-127,129
刑讯逼供,作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环节出现的一种侵犯人权的不文明现象,在立法上早已被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禁止,然而,我国现有的针对该犯罪的法律对策效果不大。理论上的不清晰,导致在实践上无章可循。伴随着法治与文明的日益进步,如何有效防范刑讯逼供成为了法学界、司法实务界长期研究的热点。本文认为,要根本性做到防范刑讯逼供,就必须寻找助长刑讯逼供犯罪的最根本的原因。本文主要对我国刑讯逼供现实和现有司法体制现状分析,探究刑讯逼供防范制度——确立沉默权制度,并作出了相应的思考与见解。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司法文明已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然而,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有个体、社会、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本文在分析刑讯逼供的成因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与国情,提出了目前我国遏制刑讯逼供的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3.
荆梅 《行政与法》2007,(10):89-90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刑讯逼供不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有悖于诉讼文明的司法民主的现代性要求。因此,对刑讯逼供的危害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给予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4.
刑讯逼供,它有悖于诉讼文明与司法民主的现代性要求,为了维护司法公正,维护诉讼平等,维护程序正义,推进法治发展进程孤儿研究刑讯逼供的历史现状,寻找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严刑峻法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自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仍得不到保障,刑讯逼供现象在侦查过程中屡禁不止.从追求实体正义的角度看,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获得的证据,从追求程序正义的角度看,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的司法现状,想要完全遏制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然而寻找解决对策减少延安的发生确实可行的.从实体和程序入手,转变思想和更新制度双管齐下,在提高司法者法律意识的前提下,加强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5.
何缓  马丽 《法制与社会》2010,(29):85-85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刑讯逼供是一个国家司法不文明的标志之一,但不幸的是,在倡导法制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又一个因刑讯逼供造成的错案——河南商丘赵作海案发生了。本文拟通过分析刑讯逼供的成因、危害结果,对遏制刑讯逼供的途径和对策进行探索和分析。  相似文献   

6.
孟德政 《法制与社会》2010,(25):140-142
近来,随着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的贯彻,尤其是新闻媒体对公安,司法工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一系列公安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事件被公开和曝光,刑讯逼供成为人们讨论的重点。一系列大案被相继曝光,震惊之余,让我们知道当今我国刑讯逼供问题依然严重,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刑讯逼供作为发生在刑事诉讼侦查环节中出现的一种侵犯人权的不文明现象,在立法上早已被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禁止。因此,伴随着法制和文明的日益进步,近年来如何杜绝刑讯逼供现象,一直成为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的一个研究热点。  相似文献   

7.
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依法认定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行为,依法认定其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认定刑讯逼供罪又必须先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其他各种构成条件,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对刑讯逼供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8.
通过调查,了解监狱服刑人员对刑讯逼供的认知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受访的服刑人员对于刑讯逼供的法律知识和权利意识不容乐观,其中偏低的受教育程度是重要影响因素;受访的服刑人员相对于普通公众更倾向于反对刑讯逼供;遭受过直接刑讯逼供的服刑人员相对于无此遭遇者更倾向于反对刑讯逼供,其对法院审判、司法现状、司法人员的文明程度更倾向于作出否定性评价。通过分析找出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均严格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却禁而难止,因刑讯逼供受到查处者为数不多,以致刑法第247条几近虚置。究其原因,一是刑讯逼供合法性的顽固观念妨碍了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的查处;二是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发现不及时;三是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的监督尚有缺位。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转变司法理念,改善检察监督执法环境;其次,建立顺畅、有效的检察监督机制;再次,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罪的刑事责任进行立法重构。  相似文献   

10.
徐晗 《法制与经济》2008,(12):82-84
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依法认定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行为。依法认定其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认定刑讯逼供罪又必须先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其他各种构成条件,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对刑讯逼供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约有50%的刑事案件在法庭上翻供。其理由就是“刑讯逼供”。针对如何使讯问过程文明、合法,最为有效地避免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基本人权问题,尽快建立“讯问中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通常是指,在司法实践当中司法机关为了使犯罪嫌疑人交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侵害其人身权利的手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给我国的法治进程带来了负面影响,影响我国司法权威,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同时,它与当下的文明社会以及与保障人权的观念格格不入,因此,刑讯逼供必须被遏制及摒弃。  相似文献   

13.
敲响刑讯逼供的警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向您披露的,是去年发生在江苏省苏北地区的两起较为典型的刑讯逼供案件。看完这两个案例,您无疑会深切感受到刑讯逼供对社会主义法制、对现代文明和人格尊严的践踏和危害,更能体会依法制裁刑讯逼供行为,以及从制度上遏制刑讯逼供产生的必要性。同时,记者也希望所有司法工作人员能以此为戒,在执法过程中,亲近文明,远离野蛮,更好地履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  相似文献   

14.
刑讯逼供是为诸多国际法律文件与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和坚决反对的行为。然而,我国刑事司法实务中刑讯逼供现象却禁而不绝。刑讯逼供现象的存在显示出我国侦查机制的状况落后,直接影响到人权保障与司法公正根本价值的实现。那么,为何这一现象久遭批判却难以杜绝?如何从根本上遏制刑讯逼供行为?我认为,必须深刻反思我们现行的侦查机制,切实推进我国的侦查法治化建设,完成从传统侦查制度向现代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15.
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人权,有违程序公正理念,损害司法权威。因此,如何有效地惩治和预防刑讯逼供行为发生,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刑讯逼供行为得以产生的原因分析。1."追求实体正义"的思想,从心理上强化了对刑讯逼供等侦查违法行为的选择。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在一些人的传统观念中,对犯罪行为深恶痛绝,对被害人充满同情,只要是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不出现冤假错案,在大多数情况下,刑讯逼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被宽恕和容忍。这种追求终极  相似文献   

16.
夏美婷  陈飞 《法制与社会》2011,(14):269-269
在司法实务中,为了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警察经常会采取诸多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残暴的刑讯逼供随着文明的进步有所改善,警方转而借助一些心理技巧达到问讯目的。关于警方讯问技巧的公正性和道德性的辩论一直存在,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外国刑法和中国刑法对刑事讯问中出现的“欺骗性”策略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态度,强调在司法实务中应该注重供述的真实性和程序的正当,明确道德底线兼顾道德评价。  相似文献   

17.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行为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此问题虽有法律明令禁止,学者专家及司法界人士也从多方面提出防范措施,但仍然在现实中严重存在且经常“曝光”,甚至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到了见怪不怪的程度。由于刑讯逼供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和引发了不少其他社会问题,使得国家正常的司法程序和司法尊严受到严重损害。有的国家和国际机构还以此在我国人权保护问题上大做文章。因此,如何有效地防止在案件侦查阶段发生刑讯逼供行为,是当前一个具有相当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要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根本的措施有…  相似文献   

18.
刑讯逼供是封建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产物,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破坏程序公正的非法取证方式。刑讯逼供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公众对司法的公信力。诉讼制度本身不健全、对侦查活动缺乏有效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缺陷、刑讯逼供查处困难等因素是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遏制刑讯逼供的根本在于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进而使检察监督权威得以提升。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是长期以来中国刑事司法中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立法上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相脱节,使立法条文处于虚置状态,未能真正遏制非法口供,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立足于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价值的权衡,以及我国国情,阐述了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口供应持的理性态度,并就如何预防非法口供提出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许志斌 《法制与社会》2012,(12):121+123
刑讯逼供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长期以来的客观存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具有侦查权。在查办刑讯逼供案件时,怎样形成科学的侦查方式,排除"口供是证据之王"的传统侦查思维,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本文从分析刑讯逼供案件查办的现状出发,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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