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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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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璐 《知识产权》1998,(4):33-34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举办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讨会于1998年5月5日~7日在京召开。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司法审判工作和工业设计领域及企业界代表2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共有26位代表发言,主要内容围绕于以下几方面: 一、工业设计对企业进步、经济发展的作用 工业设计是近几年才在我国得到重视的,但基本集中于经济较发达的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区,许多内地企业对工业设计不太重视。从对广东省进行的调查表明:目前拥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公司有近万家,广告公司6000  相似文献   

3.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相似文献   

4.
林晓云 《知识产权》2003,13(5):57-61
提起知识产权,通常人们首先想到是有关文学艺术、音像影视作品的版权,其次想到的也许是有关高精复杂技术的专利。但实际上我们日常接触最多的是有关日用品的商标,这些日用品的品牌不仅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且其包装与外观设计本身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能受到版权法、专利法及商标法的保护。当然,这种保护并不仅限于日用品,还应该包括所有工业品的外观设计(industrialdesigns)。这里所说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包括锅碗瓢盆、家用电器、自行车、汽车,乃至机器设备等一切工业制品及日用品的外形设计。在现代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导致人们越来越重视产品…  相似文献   

5.
字体保护是当今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特别是近期北京中院对北大方正诉宝洁公司"飘柔"字体侵权案和南京中院对北京汉仪科印诉昆山、上海笑巴喜公司"笑巴喜"字体侵权案给出的截然相反的结论将字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推到了风尖浪口,通过分析著作权保护中文字体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利用专利法外观设计保护中文字体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外观设计又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所谓部分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上的某一部分的形状、图案及位置关系进行的新设计,不是指对组成该产品的零、部件进行的外观设计。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的一些主要国家对外观设计保护均包括对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如大多数欧盟国家、美国、日本和韩国等。我国目前没有关于部分外观设计的立法,但是,在实践申,这种只对产品整体的外观设计给予保护的制度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取和确认、权力范围的确定以及相关的侵权判断都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因此,有关部分外观设计是国内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实用艺术品兼具实用性、艺术性特点,其中符合独创性作品要求的实用艺术品受著作权法调整,符合新颖性外观设计要求的实用艺术品又受专利法调整。因此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和权利保护的竞合。由于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未包含实用艺术品,使实用性与艺术性不可分离又不具备新颖性的实用艺术品的保护处于真空状态,完善实用艺术品法律保护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8.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工业品外观设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出现的现象,是人追求满足物质需要基础上的更高的精神需要的产物。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发展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要,同时也产生了新的利益,促进了相关法律的发展。工业品外观设计在性质上介于作品与发明之间,因此世界各国便采用了自专利法至著作权法等在内的各种各样的法律模式来保护它。由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本身性质的特殊性,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比较而言,采用专门法模式是更为科学合理的选择,同时可以辅之以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于我国而言同样是如此。  相似文献   

9.
工业品外观设计作为一种重要的智力成果日益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我国的外观设计法律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外观设计水平与一国的工业设计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工业设计的发展及经济情况的变化,外观设计法律制度也应适当调整,本文仅从两个方面分析当前我国外观设计发展保护的现状,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0.
浅析德国外观设计保护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谢小勇 《知识产权》1999,9(1):46-47
在国际上,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方式颇多,有些国家纳入专利法,有些国家将之纳入版权法,有些国家既给予专利法保护,同时又给予版权法保护,德国将外观设计的保护纳入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法和外观设计注册法。外观设计注册法是较普遍的保护方式,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创作者常会忽略注册登记作品,在侵权纠纷诉讼过程中,德国法院却认为该设计有足够的优点应该获得保护,于是竭力在版权法中寻求救济,从而产生了关于突出艺术特征的法学理论,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法的立法给予被侵权人利益上的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具备突出的艺…  相似文献   

11.
王迁 《知识产权》2013,(1):19-33
英国在1956年《版权法》中不适当地扩大了对工业设计图的保护范围,除了可适用“非专家抗辩”的情形,未经许可根据工业设计图制造工业产品,以及仿造由此制成的工业品均构成版权侵权,实际上使打印机墨盒等大量工业品受到版权保护,导致了法律逻辑的混乱.这一问题直至1988年英国重新制订《版权法》时才得以解决.工业设计图能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依据,并非其艺术吸引力,而在于其是由点、线、面和各种几何结构组合而成的,包含着严谨、精确、简洁、和谐与对称的“科学之美”.以“平面到平面”方式复制工业设计图是单纯再现工业设计图科学美感的过程,应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基于著作权法不保护实用功能的基本原理,根据工业设计图建造工程或制造工业品的行为只是实现其中技术功能的过程,著作权法不应予以禁止.  相似文献   

12.
版权产业与版权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梅 《知识产权》2006,16(3):12-14,15-17
版权产业是文化艺术创意和科技尖端产品结合的新兴产业。文化的管理,包含版权的管理。文化产业机制的运行,需要将版权盘活。版权制度是对人类智力创造活动从产权角度进行激励的制度。促进版权产业发展,要调整好作者、传播者、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处理好版权的国内保护与国际保护的关系;要处理好政府引导推动与企业自我保护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服装设计领域的著作权问题也愈加凸显.本文旨在通过对服装设计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对象及侵权情形的梳理,引发对我国服装设计领域著作权问题的深入关注和探讨.只有充分认可服装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地位并给予明确的法律保护,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服装设计行业的健康和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与我国经济发展之适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鲍黎黎 《知识产权》2006,16(4):78-80
外观设计专利目前在我国实行的是初步审查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外观设计保护方式和范围也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工业基础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工业设计的能力与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弱,与此相应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也还需进一步完善,本文从几个方面分析了该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5.
试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足点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吴观乐 《知识产权》2004,14(1):14-19
目前,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所形成的保护意识基本建立在其鉴别功能上,即防止其他厂家从外观上仿制本厂的产品来误导消费者以保护本厂的权益.与此相应,在审查指南中规定的相同和相近似判断以及法院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相同和相近似判断均采用了混淆理论,即根据消费者会否造成混淆来确定可否授权或是否构成侵权.采用此判断标准,在实践中会出现许多矛盾和不合理的情况,因而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本文首先分析了以这种理论为基础的判断方法所带来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利法的立法宗旨、介于版权和专利两者之间的外观设计保护以及国外外观设计保护的发展趋势,指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决不应当类似于商标保护那样建立在其鉴别功能上,而应当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足点放在对外观设计创新活动的保护上.一旦以此为出发点,目前所出现的矛盾和不合理情况以及所争论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6.
网络时代的版权产业和版权保护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汉东 《法人》2009,(1):54-57
互联网技术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版权所有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人们将认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如今,互联网可以说已经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之中,正在改变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我们在享受互联网技术为我们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这个技术给我们带来的痛苦。用狄更斯的一句话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相似文献   

17.
朱楠 《北方法学》2016,(5):61-68
权利客体和权利对象是民法基础理论中的一个艰深问题,核心是两者是否在语义表达上是一致的。对其的不同解读在民法领域以及知识产权法领域均产生了理论的分歧,同时也使司法实践尺度不一。权利客体和权利对象实属权利领域的不同范畴,权利客体内化于权利,反映权利的本质,即利益;权利对象是权利的外在指向,是具体的事实要素。两者的恰当区分是解决版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重叠保护"的重要理论基础,两权的对象同质,但保护的利益各不相同,在此意义上也就并不存在所谓的"重叠保护"。  相似文献   

18.
单字形体设计是一种创作,属于美术作品。汉字的基本构造是用来传递信息的,具有实用性。单字的形体设计如果是在汉字基本构造的基础上所做的个性设计,这种设计区别于汉字基本构造传递信息的实用性,在具备原创性的时候,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对单字形体设计赋予著作权保护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可以通过完善著作权的权能设置和著作权限制制度加以克服。  相似文献   

19.
有法谚云:案例是法律的细胞。法治的完善、法学的进步,离不开法官对这些鲜活案例和司法实践的探索与思考。2009年本刊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合作开办“审判前沿”栏目,主要刊载知识产权法官对最新知识产权案例的研究与评析,以期展示三地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的新进展、新动向、新成就,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和法学研究提供学术引导和审判参考。  相似文献   

20.
论角色的版权保护——以美国的角色保护为研究视角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卢海君 《知识产权》2008,18(6):43-50
角色是作者的一种创造,角色的原创性标准包括清晰描绘标准、"被讲述的故事"标准、可预见性标准等。角色可能在满足可版权性要件的时候获得版权保护。角色也可能具有象征和符号的功能,从而受到商标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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