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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省检察机关自2003年5月以来,认真开展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在全省实现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的基础上,先后清理和纠正其他办案机关的超期羁押181人,从2003年底至今,全省无超期羁押。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为了摸清底数,全省检察机关采取了以下方法:一是实行“一人一表”制。驻所检察人员对每名在押人员填写一张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使检察人员对每名在押人员的诉讼时限一目了然。二是实行法律文书审查制,查看手续是否齐全规范。三是实行“两见面”制,驻所检察人员坚持与在押人员、案件承办人见面,了解在押人员的基本情…  相似文献   

2.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其性质是非法拘禁,不仅侵犯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声誉形象,也是一种极大的损害。所以,对刑事诉讼羁押期限进行监督检察,坚决清理、纠正超期羁押问题,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义不容辞的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笔者就监所检察工作中如何预防控制超期羁押谈几点想法:  相似文献   

3.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9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4.
法制视野     
《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规定》年内出台为完善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已经起草了《关于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正在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进行协商,有望在今年内出台。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基层政法机关的隐性超期羁押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案件随意延长羁押期限,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久押不决。为解决这个问题,政法部门将严禁超时  相似文献   

5.
尽管司法机关十分重视看守所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但一些隐性超期羁押包括一些死刑及重大复杂案件的超期羁押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引起注意和反思。  相似文献   

6.
张有强  张鹏 《天津检察》2007,(3):50-51,53
自2003年开始,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是纠正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这一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但要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健全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的长效监督机制,而在建立监督机制中引人人民监督员参与正当其时。200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将超期羁押纳入“五种情形”之中,并明确规定了:  相似文献   

7.
南宫市检察院采取得力措施强化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确保监管场所无超期羁押。一是建立了人民监督员视察监管场所和向人民监督员通报羁押期限情况制度,确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刚性监督;二是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监所联系制度,对有关情况实行每周一交流,每月一通报;  相似文献   

8.
200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二条规定:实行听取制度。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批准逮捕中,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听取和告知记明笔录,并将上述告知文书副本存在工作卷中。笔者认为: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案件都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法欠妥,存在它的不可行性。笔者现将谈几点不同的意见,供大家商榷。第一,笔者认为“规定”的颁布实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现象,…  相似文献   

9.
根据当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超期羁押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但由于上述罪名的立案标准比较模糊,且其犯罪客体与超期羁押的犯罪客体侧重有所不同,因此应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罪中设立超期羁押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从而与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等罪名一道,构成更为完善在押人员人身权利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0.
长时间以来,超期羁押问题一直是困扰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顽疾,尽管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一直在积极防止、纠正超期羁押,而且,从总的趋势看,全国政法机关每年度超期羁押的人数也一直在减少。但是,超期羁押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边清边超”、“前清后超”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自今年5月份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了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检察机关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和公安、法院环节存在的三年以上的超期羁押案件。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赵登举副检察长郑重宣布检察机关已经实现无超期羁押。此…  相似文献   

11.
今年5月,高检院部署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要求7月底以前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全部纠正完毕。截至7月21日,全国检察机关累计纠正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已没有超期羁押案件,全国实现了检察机关办案阶段无超期羁押。“超期羁押专项治理”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好评。这是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12.
彭卫文 《法制与社会》2011,(14):211-212
保证在押人员的安全是使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由于多年来长期存在的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利不受应有的重视或在押人员的命不值钱等偏见的影响,致使在押人员正常、非正常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侵害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公正,因而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利应当给予公平的对待,刻不容缓,防止在押人员的死亡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3.
超期羁押现象在公安、检察院及法院的办案环节不同程度存在.是长期困扰刑事司法活动的一个难题。近日.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法律界知名人士开展纠正超期羁押检查。为从根本上遏制超期羁押的反弹.该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对公检法羁押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逐案分析超期原因.研究纠正措施.对于纠正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个案督办.直到解决。  相似文献   

14.
曹晨 《特区法坛》2006,(6):22-23
超期羁押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或刑事诉讼过程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过法定办案期限,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该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从法治的角度看,超期羁押违背了宪法原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变相的非法拘禁。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是不容忽视的,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破坏和亵渎,还会导致司法人员无视人权,降低司法公正的水平和效率,伤害人民群众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信任,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律师辩护难一度被列为刑事诉讼中的三大难点,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因此,必须加以认真的清理和纠正,笔者工作在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一线,担负着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重要职责,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超期羁押”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其纠正对策略谈浅见,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相似文献   

15.
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要抓好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监督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成果,针对刑罚执行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职  相似文献   

16.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截至7月21日,在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累计纠正检察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已没有超期羁押案件,全国已实现检察机关办案阶段无超期羁押。据悉,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仲芳表示,“检察环节存在的超期羁押人数占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总人数的比例非常小,要完全纠正和杜绝超期羁押,其他政法部门面临的任务还很重”。所谓“其他政法部门”显然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因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批准或者执行羁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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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是长期困扰监所检察部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监所检察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笔者从长期的驻所检察工作实践中发现,虽然近几年,由于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纯粹的超法定办案时限造成的超期羁押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另一种“实际超期羁押”现象仍然存在——这就是办案时间的借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与审查起诉期限不得互相借用……”这说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公、检、法各司法机关通过采取集中清理、分级督办等一系列有力措施,集中清理和纠正了一批超期羁押案件,初步建立了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个别看守所,尤其是位于旗县一级的基层看守所“前清后超”、“边清边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办案期限作了详细的规定,为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确立了法律依据。但各地超期羁押现象仍就普遍存在,找准原因,才能落实治理措施,为此,笔者进行了专门调查与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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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到今天,上海市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案件和检察办案环节,均未发生超期羁押,已实现办案无超期羁押。同时也没有发现在其他执法环节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问题。到目前已经纠正超期羁押34人。”8月14日,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朱柏辰向新闻界通报了自6月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清理超期羁押的专项情况。今年5月29日高检院发出了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这一工作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措施之一。这次纠正超期羁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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