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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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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西方反垄断法的经验与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国金 《理论学刊》2004,(11):60-62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自由宪章” ,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西方国家反垄断法在一百多年的变化发展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特别是在成长机理、制度范型和执法模式上更具特色。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必须认真研究和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为人类所共有的反垄断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反垄断法诉讼制度采取的是纠纷解决型模式和秩序构建型模式,其价值理念与反垄断法的价值定位之间存在冲突。基于反垄断法的价值定位和反垄断法实施效果的考量,我国有必引入反垄断法公益诉讼制度。新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制度,为在反垄断法框架内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法律规定反垄断委员会等主体能够提起公益诉讼,对垄断行为实施者应采取阻却型责任、填补型责任以及惩罚型责任等三种责任形式,以更好地实现反垄断法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我国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是对反垄断制度的平衡,但具体规则过于不确定、语义模糊,给了执法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何发挥这种不确定性的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作用,将影响反垄断法价值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4.
马俊 《实事求是》2007,(6):62-64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是指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就规定对某些行业或领域不适用反垄断法,无需再经任何机关许可.确立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在某些特定领域克服自由竞争的消极影响、发挥垄断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需要;有利于协调反垄断与发展规模经济的关系;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是指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就规定对某些行业或领域不适用反垄断法,无需再经任何机关许可.确立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在某些特定领域克服自由竞争的消极影响、发挥垄断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需要;有利于协调反垄断与发展规模经济的关系;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陈莉  胡晓爽 《唯实》2008,(1):65-68
以效率作为反垄断的价值目标和反垄断的标准是由芝加哥学派最早提出的。在我国,很多学者对反垄断法价值目标的认识脱离了经济学的基础和反垄断法理性的立法理由,将公平和自由等作为价值目标;还有一部分学者尽管强调反垄断法的竞争和效率价值,但却将竞争的作用过分夸大了。反垄断法效率价值的位阶高于其他基本价值,构成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而竞争只是实现效率价值的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7.
杨培景 《求实》2004,(7):72-74
我国反垄断立法起步较晚 ,现有的立法也比较分散 ,且大部分规则是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 ,权威性不够。对政府限制竞争的行为制裁不力 ,缺乏独立的反垄断监督执法机构。因此 ,尽快制定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十分必要的。国外无论是发达国家 ,还是发展中国家 ,以及前社会主义国家 ,大多都制定了自己的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8.
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2007年通过并且已于2008年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法典中也有适用除外的个别条款,但总体上看不够明确、不够系统。初步建立起来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在不少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而恰当地界定适用除外的范围就是完善该制度的关键环节。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不能过宽,主要应当包括:农业、国家垄断行业等特定的行业,工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劳工等特定的组织和人员,对外经济贸易领域等特殊领域。  相似文献   

9.
我国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缺少独立性、执法权缺位和冲突等问题一直饱受诟病。应从加强反垄断委员会的作用、成立独立的反垄断机构、构建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协商执法机制三个方面对我国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机构进行完善和优化。  相似文献   

10.
朱彦 《求实》2001,(5):43-45
文章认为 ,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应包括国有企业 ,同时指出现在的中国 ,既要注重发展规模经济 ,又要反对和防止垄断。作者主张反垄断法立法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还主张我国应设立国家反垄断委员会 ,作为反垄断法的专门执行机构 ,以更有力地保障反垄断法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6月第一次审议反垄断法草案,这说明我国反垄断法指日可待。反垄断法的颁布将是我国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因为反垄断法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规律,是市场经济本能和内在的要求,这个法律的颁布将会有力地向全世界证明,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相似文献   

12.
中国加入 WTO后 ,必须遵守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因此 ,中国应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反垄断规则来制定反垄断法。本文在分析《服务贸易总协定》反垄断规则的基础上 ,讨论了中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取向及相关的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13.
入世后,中国政府越来越注重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问题,以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国现行反垄断法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反垄断体系,缺乏独立的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但是制定反垄断法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遏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势力和改善国家的财政和宏观调控.在入世的今天,WTO催生了中国的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14.
李扬 《学习论坛》2008,24(1):74-77
知识产权政策决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程度.我国现阶段应当更多地采取合理原则来判别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是否需要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既可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也可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只能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而不能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通过反垄断法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不但可以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也可以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但前提是必须证明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行为,而且在行使这种请求权时,应当采取反垄断执法机关裁决前置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必要设施理论,以对抗跨国公司的拒绝许可和排挤行为.  相似文献   

15.
李扬 《学习论坛》2008,24(2):73-77
知识产权政策决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程度.我国现阶段应当更多地采取合理原则来判别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是否需要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既可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也可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只能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而不能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不但可以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也可以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但前提是必须证明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行为,而且在行使这种请求权时,应当采取反垄断执法机关裁决前置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必要设施理论,以对抗跨国公司的拒绝许可和排挤行为.  相似文献   

16.
强化反垄断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现阶段,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垄断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垄断制度迫在眉睫。改革开放后我国反垄断政策在遵循叠加融合的演化逻辑下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而现阶段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的反垄断政策目标。当前,我国反垄断政策实践中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为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缓慢,行政垄断事件频发,平台垄断问题突出。优化我国反垄断制度的主要路径有: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开放机制,完善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刘璐 《唯实》2013,(10):64-66
自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实施起,江苏对反垄断调查开始了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就。特别是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实施后,反价格垄断调查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18.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经济、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发展对传统竞争理论和反垄断实践提出了挑战,互联网企业反垄断面临新型垄断模式的出现、理论和规则的不足以及证据链的构建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本文认为对于新型垄断模式的出现,我们需要加强反垄断规则不适应数字经济特点内容的研究,对竞争理论与反垄断法规则进行发展与创新。同时,在反垄断实践中注重对证据链的构建。  相似文献   

19.
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比较国外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存在的缺陷;论证了我国未来产品责任法中设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客观必要性及现实可行性,并对我国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数额的确定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陈抒颐 《唯实》2004,(8):95-98
一、企业兼并中反垄断控制的两重性。企业兼并中的反垄断问题可能是反垄断研究中历史比较悠久的话题。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这个问题就被提出来了,但是因为当时我国经济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对一些企业兼并重组,我们更多的是扶持而不是限制,所以当时这一问题还没有被提到议事日程。到了20世纪90年代的中后期,随着国外资本的大量引进和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有关企业兼并中的反垄断问题才成为了热点问题。大量的研究表明,我们现在最明智的做法是既要有意识地促进企业兼并,来提高中国工业的集中度,又要建立预防性的兼并监控法律制度,以防止因企业兼并而形成和加强的市场支配地位。我们要明确的是,反垄断法要禁止的不是市场支配地位本身,而是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防止其阻碍其他经营者自由地展开经营活动,并对相关市场和其他市场上的竞争条件产生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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