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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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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来看,简化程序、促进诉讼、加快审判一直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标。而在此过程中,德国的民事速裁程序制度也逐渐形成、完善并呈现出鲜明特色。深入、系统地研究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特征及其形成原因与理论思想,对于构建我国的民事速裁程序制度而言,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德国处罚令程序作为德国刑事快速审判程序之一,处理了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大幅度减轻了德国司法系统的诉讼负担,提高了诉讼效率,对完善我国速裁程序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在厘清德国处罚令程序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反思我国速裁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应当增加速裁程序的书面审理模式,适当缩小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并且取消不合理的禁止性规定,从而充分发挥速裁程序的程序分流功能。  相似文献   

3.
法国民事速裁程序及其基本理论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加快民事裁判的速度,法国在民事诉讼程序立法上采用了"分散性简易与速裁程序性规定"和"集中性‘紧急审理裁定’程序规定"并行的立法体例及其法律规定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产生,不仅与其历史传统、现实需要和司法习惯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且与有关的理论思想也存在直接的关系。深入研究法国民事速裁程序制度的立法模式及其规定,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速裁程序制度的设置与完善很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构建小额诉讼是当今各国民事简易程序改革的共同趋势。美、德两国分别选择了独立构建、不突破简易程序框架的立法模式。本文指出相似的制度背景使德国模式对我国而言更具借鉴意义,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改革应先立足于完善现有的速裁机制,待独创小额诉讼的时机成熟之时再进行程序再造。  相似文献   

5.
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90个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在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建立速裁程序制度"之后,法院实务部门就对小额速裁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许多基层法院自行探索和尝试民事速裁程序,以提高司法效率。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规定了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具体事项,规范统一了以前各地五花八门的做法,体现出理论研究的相关成果和实践经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立法上并没有对速裁程序做出规定,但是已有一些法院尝试做出速裁程序的暂行规定,并显现出茁壮的生命力。不过这些尝试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存在着司法不统一、随意性较大、单纯强调效率等诸多缺点。有鉴于此,本文主张在我国的现实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改革的成功经验,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设立我国的速裁程序。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速裁程序适用过程须明确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速裁程序本身也是简易程序的一种,但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并没有对速裁程序的明文规定,有关速裁程序的规范化运作等一系列问题还处于司法实践的探索之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亦各有不同.人民法院推行速裁程序顺应了公民平等接近司法权利的要求,是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路径,是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相互协调的体现.规范我国民事速裁程序必须明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速裁审理的组织机构、速裁案件的审判模式、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协调,对速裁程序的司法救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加强对速裁程序运作的监督与管理等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文首先介绍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实施概况,分析了司法实践中速裁制度的特点和实施效果,阐述了从速裁制度现存的缺陷探讨速裁制度纳入民事诉讼法的必要性,并就速裁制度构建模式进了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以目前民事司法改革的新机制——速裁机制为研究对象,从速裁机制产生的社会背景入手,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总结了我国现有的两种速裁机制的设计类型,比较了速裁机制与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异同,并针对实践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以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为依托,提出改革的建议,以期民事速裁机制能在今后发挥更犬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所启动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和未来的可能立法,既要立足我国本土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实践,也应当吸收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的国际经验。美国的辩诉交易和德国的简易程序等快速审理程序在适用案件的范围、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和审理方式等方面,显示出与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显著不同的风格。从比较法的意义上,将中国、美国和德国的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进行横向比较,不仅有利于深入剖析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规范,而且可为未来速裁程序的科学立法提供国际经验。  相似文献   

11.
After comparing different procedures of evidence collection in the German, American and Chinese legal systems,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reasons behind the differences: Each system is determined by its specific social culture and is compatible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ivil procedures of its own. Based on China’s specific social culture and its system of civil procedure law, the German style of evidence collection is in a better position to provide guidance for China in pursuit of justice.  相似文献   

12.
Conclusions A close look at English and German civil proceedings reveals that there are a number of common problems, but also some common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two legal systems have such very distinct judicial traditions. The aim of creating a judicial system which offers easy access to justice, pursuant to a procedure which is transparent and comprehensible to the population as a whole, has not yet been reached in the two countries. Lord Wolfs proposals represent an important step forward towards this common goal. The German government will be well advised to take account of the experience of the legal system of England and Wales in its future efforts to reform its own judicial system. Judge of the Landgericht, at present at the Kammergericht, Berlin.  相似文献   

13.
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作业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我国民事诉讼体制作为一个当时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产物,必然打下彼时代的痕迹,彼时代的社会特征是利益的非多元性、主体的非独立性。这一社会特征在民事诉讼上的反映是:在民事诉讼中忽视民事纠纷主体的自主性和主导性,突出的是法院的职权干预。在这种诉讼体制下也必然忽视当事人之间合意对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积极作用,导致我国民事诉讼规范和程序在本质上缺乏与市场经济社会实质相一致的精神--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因此,在当下思考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正时,我们就必须考虑如何将契约精神置入民事诉讼法规范和程序之中,以表达民事法律主体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自治性和主体性。本文系统地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契约精神缺失的原因,民事诉讼契约化与民事诉讼体制转型的关系以及诉讼契约化的制度建构,为完善民事诉讼法提供了一个新理念和思路。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系统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栗峥 《法学论坛》2003,18(3):42-47
系统科学理论的核心是它的方法论。对个别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专项分析模式虽有必要 ,但已经远远落后于当今综合化、整体化、体系化的研究思维趋势。本文运用科学的系统论 ,从价值构成原则系统的要素、原则系统的稳定性与模糊性以及原则系统的位阶结构等方面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研究进行初次理论尝试 ,并作出不同于传统法律语境的“另类”诠释 ,以阐明建立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周翠 《法学家》2012,(3):119-133,179
根据法官与当事人在事实阐明方面的责任分配,各国典型的民事审理模式可分为三类:德国的对话诉讼、美国的对抗诉讼以及日本的对抗与判定模式。相较而言,德国的对话诉讼模式在辩论主义的框架内强调法官承担实质指挥诉讼的义务,彰显了诉讼集中主义,代表了现代民事诉讼的发展潮流。我国虽然历来注重法官的主动角色,但在从职权探知主义转向辩论主义的过程中如何设定法官在事实阐明方面的协助责任,还需深入探讨。同时,未来是否引入当事人的协助阐明义务、促进诉讼义务、真实完整义务和诚实信用义务,也关乎自认、举证期限等制度的完善以及恶意诉讼的克服。唯有构建起完善的诉讼义务体系,才能确保审理程序以公平、集中、快捷的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16.
在德国古典自然法中,人被视为具备理智与意志的伦理人,他是伦理与法律上的主体。普芬道夫与沃尔夫从伦理人概念中推导出自然权利义务理论体系。德国民法学对该理论体系予以批判性地吸收,从而形成古典私权一般理论。权利开始成为民法学的核心范畴,以之为逻辑主线,民法素材被重新整合为一个与传统的法学阶梯式体系迥然有别的潘得克吞式体系。民法体系由此发生基因突变。历史经验表明,民法体系植根于民法学理传统。我国民法典应采用潘得克吞式体系,并对其作必要的改进。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所要承载之"公益"价值目标可一分为二:"集合性公益"与"纯粹性公益"。基于其间的本质差异,承载二者的制度逻辑和程序原理必须有所区别。传统的"群体性诉讼"制度,如代表人诉讼、选定当事人诉讼、集团诉讼、示范性诉讼(亦称实验性诉讼)等,足以承载"集合性公益"之救济需求。"纯粹性公益"之价值目标,则必须由"公益侵害阻断程序"加以承载。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所要建立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团体诉讼"(verbandsklage)制度为模本的。该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开始突破传统民事诉讼之私益属性原理,在广义上属于公益侵害阻断程序的范畴,其制度功能处于"集合性公益"与"纯粹性公益"的临界点上。  相似文献   

19.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5,23(2):56-59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学者们提出了诸多建议,有主张走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有主张采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的。我们认为一国诉讼制度的选择必须首先考虑本国的历史、文化,其次还应当考虑一国国民的最基本的价值倾向,并应当兼顾诉讼模式与其他诉讼制度的协调。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原则上应当采取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20.
杨卫国 《法律科学》2014,(3):167-174
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与司法资源有限的大背景下,我国民事简易程序总体呈现适用扩张化、运作失范化、价值功利化的趋势。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民事简易程序系统外部看,既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虚弱的原因,也有诉讼程序体系内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价值博弈的原因;从系统内部看,既有立法与司法解释等规则层面的原因,也有机构与人员设置不配套等体制层面的原因,更有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失灵等机制层面的原因。因此,优化民事简易程序系统,完善其价值与功能定位,仅从传统的立法论、解释论途径实现规则要素的优化是不够的,还得从其内外环境与结构入手,实现整体的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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