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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潘从万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2):76-77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有关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也益发凸现。如何有效保护网络隐私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课题。文章分析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模式及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
陈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21(2):72-77
随着因特网技术的高速普及,信息网络已经与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而当今社会对网络的深度依赖以及个人隐私在网络环境下极易遭受侵害,亦使得我们急需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加强信息技术防范,以规范网络行为,提高技术保护水平,强化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促进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4.
随着网络事业的迅猛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快捷与商业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追求精神世界的和谐与安宁,因此有关网络隐私权的问题备受关注,本文从隐私权概念入手,通过对各国法律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分析,提出对目前我国网络隐私法律保护的思考。 相似文献
5.
褚佳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78-81
当今时代是一个计算机网络时代,人类从来没有如此依赖过网络。网络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波及甚广,尤其是网络对隐私权的侵犯更是使得人人自危。因此,应当加快这方面的立法工作,以利于有效的调整互联网关系,维护网络世界的秩序。 相似文献
6.
网络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侵犯他人隐私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逐渐显现,特别是伴随着论坛、博客、微博的迅速发展,给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隐私权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它不仅要能对传统的侵害隐私行为予以禁止,还要求对网络空间中产生的新的侵害隐私的行为加以制约. 相似文献
7.
陈萍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4):60-61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隐私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话语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而网络隐私权则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自然延伸。目前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强化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我国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应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外有关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现状,提出完善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或与原合同关系中的债务人恶意 通谋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债权并导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20世纪世界各国都先后确立了第三人 侵害债权制度,我国立法对此却未予规定。在我国制定民法典之中,应明确规定用侵权行为法来调 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冯梅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6):118-120
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过分强调政府的行为,重行政手段的规制而轻民事法律的调整,使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得不到充分的重视而难以形成体系.现行的环境侵权法在环境民事责任制度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和问题,影响实践中环境损害案件的处理,对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尤为不利,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新的要求.应借鉴中外不同法系国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不同架构原则,力求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和环境侵害责任追究探讨一条可操作性强、理论体系完整、归责原则明晰的环境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0.
利用网络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已经变得很普遍,个人隐私在网络空间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我国网络立法相对较晚,网络隐私方面的法律更是亟待充实。 相似文献
11.
网络转载行为在极大地丰富互联网信息的同时,也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平衡网络发展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冲突是解决纠纷的正确思路。应当在明确界定网络转载直接侵权行为的基础上,以责任归结为路径,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相似文献
12.
韦立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6):82-85,114
现实婚姻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害着婚姻家庭关系的健康和稳定。婚姻中的夫妻往往被人们视为一个共同体,而忽视对夫或妻个体人格的关注,但在这个共同体中,既有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又有夫妻各自独立的权益。作为婚姻权利的救济措施。夫妻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对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应当在婚姻家庭法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规定遭到了不少理论上的质疑,以民事责任能力制度为理论基础审视现行法律的规定确实有逻辑上的困惑,据此作出合乎逻辑的调整却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转换成监护责任的承担问题,重新审视现行法律会发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具有合理性。据以重构未成年人侵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本身的价值也是值得怀疑的。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网络侵权责任的理解与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立新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18(2):3-10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则,是提示规则和明知规则。理解和解释第36条规定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应当遵循依法、稳妥和保护原则,划清网络侵权的界限,依法制裁网络侵权行为,同时又要保护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晓青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3):9-14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网络空间一种十分重要的主体。正确界定其版权侵权责任对于充分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在国外特别是美国是通过判例法发展起来的。近几年来这方面的立法也在发展,其中尤以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为典型。国外在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立法与司法实践方面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6.
李煜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2):17-19
民事责任竞合主要体现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在司法实践中它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现象,立法上主要体现在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中。在有关民事责任竞合的各种理论学说中,请求权竞合说能够使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 相似文献
17.
刘萍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5):66-69
夫妻的平等法律地位决定了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保证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否则,必然造成对他方的侵权.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的法律思想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已成为必要和可能.因此,构建现代婚姻的侵权民事责任体系,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应是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陈晨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11-15
文章认为 ,在经由义务的社会 ,权利的社会后当代社会在法律学的眼中应当是一个责任的社会。在一个责任的社会中 ,任何民事主体都是具有抽象责任能力的 ,法律的后果必须有相应的承担 ,在具体的责任能力上则因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完全或有无的特征 ;文章通过分析民事主体的人格三要素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独立性和非对称性 ,指出民事责任能力独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提出建立符合实际的新的人格制度 :在具体的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上 ,通过民事责任本质和民事责任方式的实证分析 ,文章建议采取“客观说”,既是以责任主体的意思状况、行为能力和法律规定综合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9.
熊汝波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4,(3):60-62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已经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但通过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网络名誉侵权手段简便易行,影响范围广,侵权后果严重。网络名誉侵权责任需要从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主观过错、因果关系几方面加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应该承担责任,如果网络用户利用互联网侵犯名誉权,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删除、屏蔽等义务。 相似文献
20.
唐烈英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16(2):107-112
本文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对民事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探讨,着重论述了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的主要特征,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条件与原因的区别,多因一果情形下,民事责任的划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