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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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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较大,亮点也很多,其中争议较大的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的修改。在本次修改中,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大大增大了,对律师的保护力度也有所增强,在各个方面提升了律师的诉讼地位。律师诉讼地位的提升,不仅仅是对律师的肯定,也让当事人的权利更有保障,也更加对律师推动中国辩护制度发展寄托了新的希望。  相似文献   

2.
律师刑事辩护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佴澎 《中国律师》2003,(7):45-47
我国的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存在许多问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认为,在律师刑事辩护改革的问题上,墨守陈规、固步自封只会窒息律师辩护的价值,最终破坏整个辩护制度乃至刑事诉讼制度;而全盘西化,照搬照抄,又难免南桔北枳的困惑。我国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应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磨合改革律师辩护,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1996年《刑诉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权利。1996年《刑诉法》和《律师法》公布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努力地执行,其中有关辩护律师权利的实现,在实践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律师辩护的改革,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磨合期。在这…  相似文献   

3.
一、《刑法》第306条并不构成对律师的职业歧视有学者认为《刑法》第306条之规定有失公正,构成对律师的职业歧视。他们认为,《刑法》第306条冠以律师为特殊主体,模糊了律师尽责与违法之界限,助长了对律师尽职代理的否定与限制,构成了对律师的职业歧视。第306条之规定极大的挫伤了广大律师承办案件的积极性与信心,直接影响了新《刑事诉讼法》之实施。单独规定律师伪证罪在社会上会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使公众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起多大作用产生怀疑,使艰难的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处于更加困难的局面。本来,新《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4.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无论是在对刑事诉讼程序还是律师权利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突破.巩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与国际刑事辩护制度标准仍有一定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新《律师法》赋予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特别是律师的辩护权利,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律师法》不是基本法,不能囊括诉讼制度的全部,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立法方面的缺失,仍期待《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张唤民 《法制与社会》2012,(35):257-258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以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刑事辩护在刑事诉讼中占有着比较重要的位置,刑诉的修改对于辩护工作尤其是律师实务工作将产生不小的影响,本文讨论的重点主要围绕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展开。  相似文献   

6.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均未禁止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但几十年来的律师虚无主义观念加之法律未对审判阶段之前的律师工作作出操作性规定,在实践中律师不能介入刑事诉讼全过程,严重妨碍被告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按目前实际,律师介入刑事诉讼全过程是严格执法的需要。一、律师的辩护职能依附于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利,被告辩护权利的保障有赖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全程介入。被告人辩护权包括自行辩解权和委托他人辩护权。其中自行辩解权是委托他人辩护权的基础,即没有自行辩护权,必然没有委托辩护权。而取消了委托辩护…  相似文献   

7.
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司法改革为刑事辩护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以下称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充分介入审判前程序,律师介入刑事审前程序的法律规定使刑事辩护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一、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审前辩护权及程序保障机制(一)刑事审前辩护权的发展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得我国法律第一次允许律师介入刑事审判前的程序,辩护律师可以参与审  相似文献   

8.
高凌燕 《中国律师》2003,(11):91-92
保护人权是现代法制的核心,在诸多与人权广泛联系的权利中,有一项特殊而又在我国时常遭到忽视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缺陷以及长期对辩护权的畸形理解,使得国内刑事辩护律师如履薄冰、律师刑辩水平徘徊不前。1996年颁布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很多外国采用的基本原则,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中国刑事辩护体制改革由此开始。然而,受文化、历史、立法技巧、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为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多方协商、交流,并邀请国外司法…  相似文献   

9.
焦鹏 《中国律师》2012,(9):53-5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已经完成,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笔者拟就新《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工作如何开展进行探讨,以期对新形势下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有所助益。一、侦查阶段的会见工作(一)会见制度的变化新《刑事诉讼法》对会见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对《律师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整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取消了会见时侦查人员在场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焦鹏 《中国律师》2012,(10):13-14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虽然涉及到审查起诉阶段修改的条文不多,但结合辩护制度等相关内容,就律师辩护工作而言,还是有了重大的变化。需要律师对辩护工作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一、阅卷工作(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变化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阅卷范围,限制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该部分内容,将阅卷范围扩大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从条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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