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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3):106-109
苏财规[2019]14号各市、县(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部门: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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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9,(3)
财社〔2008〕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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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5)
<正>鲁人社字[2015]19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4年5月2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在我省确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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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2006,(9):40-44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地方税收减免的审核和监督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以及其他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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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3):16-17
<正>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文件辽人社发〔2023〕1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大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31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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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0):2-5,48
中共辽宁省委文件辽委发[2011]7号(2011年3月12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乡退役士兵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现就加强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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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28-30
甬政办发[2011]3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甬党[2011]1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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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正>甬人社发[2015]141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86号)文件精神,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可以申报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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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9)
<正>SDPR-2017-0130013鲁财综[2017]13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35号)等规定,我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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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18)
正甬人社发[2021]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 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发改价格规[2019] 201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浙人社发[2020] 58号)等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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