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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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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我国在南海地区的国家主权和利益受到了周边国家与地区的挑战.南海主权争端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岛屿领土主权归属问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海洋剩余权利问题.面对南海主权争端问题,我们至少应当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法律上的努力和准备:从法理上论证我国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正当性,驳斥他国错误主张;以国际法中的有关制度作为武器,发挥其法律战功能;对国际法律制度中的立法空白和立法漏洞进行深入研究,作公平、有利的解释;结合和回应国际法律制度,完善相关国内法律制度;推进相关国际法律制度及理论的新发展;进行武力使用的法律准备.  相似文献   

2.
<正>2016年7月12日,在中方缺席的情况下,应菲律宾阿基诺政府单方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就该案做出了实体问题的裁决。这是一场由某些域外国家导演的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其目的是损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针对上述所谓裁决,中国政府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声明和相关文件,表明了我国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的严正立场,并重申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法学会也于2016年7月13日发表了《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声明》,从法律层面有力地支持了我国政府的观点和立场。2016年7月21日,中国法学会联合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举办了"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组织国内60余位知名海洋法、国际法专家学者,对南海仲裁案严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所谓裁决做进一步法律评析。专家们在座谈中指出,无论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宗旨、原则和规定、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法理,还是基于基本的历史事实,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和仲裁庭强行推进有关程序均是违法、无效的。现将座谈会中较有代表性的专家观点以笔谈形式刊发,以期能够引领更多的相关研究。  相似文献   

3.
南海问题国际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近期菲律宾通过领海基线法试图主张南海的部分主权,此举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违背了国际法原则。本文旨在从国际法角度反驳菲律宾主张南海主权的理由,进而提出应对南海局势的策略。  相似文献   

4.
中菲南海争端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争端也面临诸多困难.文章阐述了中菲南海诸岛领土主权争端的背景,分析了争端的成因,对中菲在南海问题上的主张进行了法理分析,并提出了当前我国可以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刘云亮 《行政与法》2013,(1):101-104
我国对南海拥有主权是一个不可争辩的法律事实,对南海三沙海域行使管理权,制定并出台相关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都是我国行使南海管辖的主权表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决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应对南海三沙海域依法享有相应的管理权,如对三沙海域进行日常事务行政管理权,组织和协调各类执法活动等。  相似文献   

6.
我国渔民的南海渔业权频频遭受涉外侵害,侵权人多为代表国家意志的外国国家机关,侵权之本质在于侵占我国南海岛礁和海域,渔业权与主权不可分割,因此南海渔业权制度须能承担维护南海主权、激励渔民行使其南海渔业权、抗衡代表外国国家意志的涉外侵权等功能.但现行制度由于设立和流转过于僵化和保守、行政保护乏力、对侵权外国渔民的执法和司法机制缺失、涉外侵权之法律责任畸轻、我国渔民损害赔偿没有保障等原因,难以适应和满足南海渔业权保护的特殊需求.我国应通过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模式形成南海专门法律体系,应确立不卑不亢的南海原则,应在渔业权的设立与流转、司法体制、损害赔偿、行政保护、激励与保障、保险机制、区域协作、渔民联合作业、管理机制、国际法保护等方面大胆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7.
最近,钓鱼岛和南中国海争端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国际挑战,通过历史证据和他国的一些文件、地图等资料论证他国对我国在钓鱼岛和南海诸岛的承认在国际法上的意义,并对相关国家以现代海洋法作为主权要求根据的局限性予以分析,结合时际法原则总结出南海诸群岛、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有关国家对南沙群岛、钓鱼岛的主权要求不仅缺乏历史根据,而且在国际法上也站不着脚;它们对南沙群岛、钓鱼岛的侵占活动是非法的、无效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刘瑞 《法制与经济》2009,(23):67-67,69
所谓“南海主权争端中的涉法问题”就是指运用法律武器争取解决南海周边的国家在南海各岛礁、沙滩的归属及海域划分问题上的分歧和争端。南海主权问题是南海周边“六国七方”以及相关利益国家之间的一个十分复杂的关系,自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以来,中国南海问题愈加突显出来。解决南海问题的模式显现出了从军事对抗到政治磋商再到法律应对的大致轮廓,从法律角度对前人的研究进行相应的总结,会为解决南海问题的法律模式提供有益帮助。  相似文献   

9.
不管是从历史的追溯来看还是从当今的国际法要求来说,海诸岛的主权都是由中国所有的,并且这也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但自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至今,对着南海诸岛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新能源的探查,各国对它的关注度和渴求度也越来越高。在国家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不断对我国的主权问题提出质疑和挑战,严重威胁了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切身利益。本文便将从历史和国际法的角度对南海问题进行一个浅要的分析,以此来对其他国家无理的要求进行辩驳,说明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与共同开发的学术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与共同开发的学术探讨①●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林忠博士我国近海海域辽阔,海洋石油资源十分丰富。②但是,除渤海为我国内海,不存在任何主权争议以外,其他三个海域——黄海、东海、南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海洋划界争端。其中在东海和南海,我国所主张的主权管...  相似文献   

11.
菲律宾是一个不择手段地不断进行领土扩张的国家。如果对于其在南海侵犯我国主权和/或主权权利的每一次扩张行为不给予坚决而坚定的批驳和反制,它就会寻机进行下一次扩张。2012年4月黄岩岛现场对峙事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菲律宾侵犯我国黄岩岛主权和/或附近海域主权权利行为的结束。确定菲律宾具有国际法律人格者的日期,厘清菲律宾对黄岩岛提出领土主权主张的最早日期,理顺菲律宾有关不同主张的性质,是分析和研究黄岩岛领土主权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根据领土取得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菲律宾对我国黄岩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是毫无国际法上的事实和法律根据的强盗行径。  相似文献   

12.
虽然两岸在南海议题上的立场是相近的,但由于当前两岸的政治分歧尚未解决,两岸对于南海主权属于"中国"的表述尚存差异,影响了两岸南海合作的开展。伴随南海争端的不断升级,海上维权合作执法遂成为两岸必须共同面对的议题。两岸应携手尽速筹立南海维权执法合作机制,由大陆海警局、海事局和台湾海巡署牵头,将双方的海上共同执法机制规范化。  相似文献   

13.
贾宇 《中国法学》2015,(3):179-203
历史性权利是国际法上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产生于确定领海基线的国家实践之中。历史性权利的内涵主要包括历史性所有权、传统捕鱼权和历史性航行权。沿海国对历史性水域的历史性所有权是一种主权性质的权利,传统捕鱼权和历史性航行权是历史性权利的题中之义。对大陆架非生物资源一般不能主张和取得历史性权利。中国开发、管控南海的历史以及中国的实践表明: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领土主权,在南海断续线内海域享有历史性权利,主要包括对琼州海峡等历史性水域的历史性所有权、传统捕鱼权和历史性航行权。南海断续线代表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和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相似文献   

14.
郑巍 《法制与社会》2011,(18):152-153
南海问题产生以来,我国海洋权益遭到不断侵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被侵占,海域被分割,油气资源被大肆掠夺。本文主要阐述南沙群岛的归属以及如何捍卫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维护我国的海洋权利。  相似文献   

15.
“南海九段线”是确定中国对南海行使主权的主要标志.并早已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越南、菲律宾等国妄言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对南海提出主权要求。违犯了“禁止反言”等国际法规则、违犯了“陆地支配海洋”等海洋法原则,不仅是非法的,而且构成对中国主权的侵犯。中国政府基于与东盟各国友好关系的大局,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应该是解决南海争端的可行方案。南海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应为“岛屿归属线”为宜。只要有关各方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南海就会成为和平之海、繁荣之海。  相似文献   

16.
世界大国无一不是海上大国,虽然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逐步增强,但是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问题并没有因此而改善反而日益凸显,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不相吻合,也不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何捍卫我国的领土主权,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成为我国当前的亟待解决重要课题。马英九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所实行的一系列政策,为我国解决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案。如何发挥台湾在解决我国与日本的"钓鱼岛问题"以及"东海问题"上的作用,如何发挥台湾在解决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争端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发挥台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是我们需要进行探讨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7.
温耀原 《法学杂志》2012,33(10):23-28
2012年4月10日,在我国黄岩岛附近,菲律宾的军舰与我国保护中方渔民和渔船安全的中国海监船发生对峙,使南海问题日趋复杂化。解决南海问题,我国始终倡导与周边国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本文将从南海法律地位出发,在国际法视野下,对南海资源共同开发进行阐述,希冀通过国际法理论对南海共同开发方案提出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16,(1):95-106
南海九小岛事件发生后,日、法两国进行了所谓的"主权"交涉与争论,分别以臆测的国际法某些说法为其侵略行为张目。民国学者吸收和借鉴中外法学家的学说,对国家领土取得原则进行论述,尤其是利用"先占"理论,剖析法、日所持理由或所谓法理依据的荒谬,并论证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是有充分根据的。但是由于对南沙属我的历史依据准备不足,以及对国际法某些理论的掌握程度不深,致使某些学者在研究问题时有一定理论与史实的偏差。  相似文献   

19.
南海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比渤海、黄海和东海的面积总和大3倍。南海有着丰富的渔业和矿物资源,又是交通航行要道。在南海,与我国海洋划界的国家有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五个国家。这里的岛屿领土主权和海洋管辖区域的争议长期存在着。  相似文献   

20.
南海问题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过程中必须着力处置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实现区域性海洋大国或海洋强国的进程和目标。为解决南海问题争议,有必要分析近期国际社会针对南海问题的政策和国际法制度。本文分析了南海问题的背景及其政策和国际法制度在各阶段的内容及特点,认为它们是不断递进和深化的,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是一贯的,也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的,尤其是符合国际法制度规范的,必须得到切实贯彻。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南海的资源及空间,通过各层面的合作尤其是海洋低敏感领域的合作,实现南海资源的功能性向规范性方向发展,实现共享利益和维护权利相统一的目标,以稳固及促进南海的和平与发展。对于中国来说,尤其应以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和充实海洋体制机制包括完善海洋法制为契机,推进中国海洋事业发展进程,以确保领土主权和海洋利益,为人类造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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