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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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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价格垄断及立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虽然各国立法分类和理论研究都没有将价格垄断作为一般规制对象而单列,但并不能由此否认价格垄断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对价格垄断行为的立法规制有两种立法体例:一元管制和二元管制。我国采二元管制的立法体例,即国家对价格的监管除了通过反垄断法或竞争法外,还制定专门的综合性价格法。反价格垄断法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互相关联、衔接和配合的。反价格垄断法律规制对象有:垄断价格、固定价格、价格歧视和低价倾销。  相似文献   

2.
关于反行政垄断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慧 《行政与法》2004,(6):52-55
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必须通过立法加以规制。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在实施主体、行为属性、法律责任、救济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不宜在反垄断法中进行规制,否则会使我国的反垄断法失去经济法的本质,难以与世界接轨。应构建以专门的行政法性质的《反行政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规制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3.
杜小明 《法制与社会》2011,(9):46+62-46,62
反垄断法是防范和规制垄断行为的法律,对维护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功能。但是,我国的《反垄断法》在保护消费权益方面尚存在一定的立法缺陷和需要完善的地方,如各种法律责任的规定较轻、诉讼制度的规定含糊等。本文试对这些缺陷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完善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自动化决策技术,算法既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潜力,又是经营者获得市场力量的重要来源,甚至可能被经营者滥用实施算法垄断行为。算法垄断行为类型多样,除算法共谋、算法个性化定价外,还包括算法自我优待、算法掠夺性定价、算法剥削性滥用和算法驱动型经营者集中。作为一种新型垄断行为,算法垄断行为对现行反垄断法理论和制度构成了挑战。为有效规制算法垄断行为,需要构建“市场力量—市场行为—竞争损害”的反垄断法分析框架,强化对市场力量和竞争损害的评估;区分垄断行为判断标准与反垄断法立法目标,以竞争损害作为垄断行为定性的根本标准;健全分类综合规制模式,建立以法律规制为主、技术和伦理规制为辅以及反垄断法规制为主、其他法律规制为辅的综合规制机制。  相似文献   

5.
刘硕 《法制与社会》2012,(11):147-148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行政垄断行为的屡屡出现,我们需要对行政垄断问题的本身及其法律对它的规制进行深刻的反思。通过对行政垄断的概念、特征以及他的危害性分析,可以看出行政垄断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等群体已造成了很多的伤害,因此,面对我国国情,我们需要合理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并且并完善,从而建立一系列与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行政垄断现象的规制。  相似文献   

6.
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任何市场经济国家必须存在的基本的法律制度。因此,反垄断法律制度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和最主要的内容,也是整个经济法体系中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预防和反对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公平竞争,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和全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简要阐述了我国反垄断法的概况,客观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法的部分内容,并探讨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转售价格限制是反垄断法规制的一类重要行为,但围绕应否规制以及如何规制该行为,欧美的相关理论和法律实践一直存在诸多争议,从早期对于限制最高转售价格、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和固定转售价格一体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到逐渐对限制最高转售价格适用合理分析原则,再到晚近对于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和固定转售价格适用合理分析原则,这种转变既有现实因素的考量,也有不同理论之间的博弈。我国作为新反垄断法国家,应当通过明确适用合理分析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豁免条件,适当规制最高转售价格行为等完善现行相关立法,以适应我国现阶段市场对反垄断规制的现实需要并承接欧美反垄断法规制转售价格限制的演进趋势。  相似文献   

8.
纵观我国的《反垄断法》,它从两个方面对反垄断规制对象进行了确立,即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但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原因值得反思,行政垄断的反垄断规制应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核心的相关立法构成了我国中小企业法律保护体系,新颁布的《反垄断法》在公平市场秩序、垄断行为规制、豁免制度等方面丰富了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但是,与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比较,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欧盟、意大利、日本等国在中小企业保护方面走在世界前沿,借鉴其相关立法以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0.
消除行政性垄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国家不断改善政府调节经济职能、实现和维护经济民主的过程。而以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直接规制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它已成为各国竞争法治的共同趋势。认识这些有利于法律的具体实施并弥补立法的不足。中国《反垄断法》以专章形式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创立了反垄断立法史上较为独特的模式,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11.
刑事责任是对非法垄断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重要手段,我国《反垄断法》中刑事责任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对非法垄断行为进行有效地规制。本文通过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垄断刑事责任制度立法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的刑事责任制度应当从非法垄断行为罪名的确定及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刑种等方面予以确立。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它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认定要件、表现形式、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作为我国首部拥有完整体系的反垄断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待细化、滥用行为主体界定不合理、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等问题。要从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完善滥用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这都使得《反垄断法》并不能很好的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可见,目前深入研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法律规制,无论是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发展,还是对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改善,都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张炳生  蒋敏 《法律科学》2012,(5):156-161
在专利的标准化及其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的滥用现象,特别是专利权的垄断行为。技术标准中专利权垄断行为导致专利制度的异化,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则,并扭曲了公平自由的国际市场经济秩序。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欧盟的竞争法和日本反垄断法体现了对该种垄断行为的基本态度和解决路径,起到积极的规制作用。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但并不能全面解决国际贸易中产生的众多垄断行为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在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新的技术壁垒的背景下,积极借鉴欧盟和美国等的相关立法,根据我国的国际竞争政策需要,构建我国规制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转销价格维持的反竞争效应及其规制原则长期存在争议。2013年茅台、五粮液因转销价格维持行为被重罚,虽适用纵向价格卡特尔的禁制条款,但在处罚对象上的单边性以及处罚理由中对市场地位的强调等方面又背离了价格卡特尔规制的传统模式。这些矛盾集中投射了纵向垄断规制的制度张力。通过《反垄断法》垄断行为谱系结构的再分析,可以揭示纵向价格限制的反竞争效应是以生产商形成"相当的价格支配力"作为基础的,尽管并不要求达到完全的支配地位。这样,纵向价格卡特尔的规制原则就可以超越现存的"本身违法"与"合理原则"之争,进而通过建构价格支配力的分析框架开辟新的优化进路。  相似文献   

15.
在专利许可实务中,许可人利用诸多交易条件对专利许可活动进行调节,这种行为一方面受到意思自治原则的保护,通过有差别的交易条件能够刺激市场竞争,为许可人带来丰厚的回报;另一方面,在许可价格上的过度差别待遇会严重影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因此,有必要从专利许可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专利许可中差异化许可价格的识别与判断、差异化许可价格反竞争效应的评估等方面对专利许可中的差别待遇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我国在完善和实施关于差异化许可价格的反垄断法规则时,应当在细化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完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规则、明确反价格垄断的诸项抗辩事由等方面出台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对立法中应予反对的对象,亦为对垄断行为年份具体届定,垄断是一种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垄断行为外,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以不正当人事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而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仅指以不正不雁事竞争的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理解不一,导臻立法上,一些国家制定统一的不正当竞争法规范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些国家则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分别立法,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留待日后条件成熟时制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求维持政党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要解决竞争不足的问题,制定《反垄断法》已是形势使然,确定《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要立足于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从而维持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小企业生成和发展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已近10年,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法,从其开始出现之时起,就一直经历着无休止地争论,而被誉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至今尚未完整出台。我国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规定了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定却甚少,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立法的滞后、多种垄断行为的出现和泛滥难以得到有效地规制和改观。这样势必要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律制度,限制垄断、保护竞争,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8.
李春华 《法治研究》2010,42(6):63-67
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重点规制对象,我国的《反垄断法》将行业协会纳入规制范围,为制止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在讨论《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规制的效果及不完善方面,结合国外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相关做法,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而垄断行为抑制了自由竞争,损害了市场正义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反垄断立法在许多国家被称为经济宪法。2007年8月30日,经过了20余年漫长的立法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终于得以通过。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完善我国的竞争法体系具有什么意义,对于我国市场中存在的垄断行为有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它的实施将面临哪些阻碍,如何有效实施《反垄断法》?本刊专门委托胡健先生约请全国人大法工委以及中国社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20.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制定反垄断法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宜采用分立式 ,反垄断法的规则内容应当包括 :行政垄断行为 ;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 ;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若干领域。反垄断法的主管机构应为具有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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