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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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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迎霜 《现代法学》2011,33(3):91-98
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一个应该关注的问题。美国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将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改革措施值得我国借鉴。我们应准确界定我国"金融消费者"的范畴。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路径应当是: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确立为金融监管的基本职责,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本法,但更倚重于金融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2.
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原则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本世纪美国的次贷危机及金融管制立法改革动向、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金融危机及金融大爆炸改革等的金融管制实践经验和教训表明,放松金融管制固然会有效促进金融创新,但是如果过于依赖市场的自我调节,无视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其结果必然是纵容市场滥用行为、动摇金融稳定基础,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的金融消费者受害现象日益突显。鉴于金融商品和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立法者在放松金融管制的同时,有必要在金融立法中贯彻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全面保护和适度保护原则,并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规范当中去。  相似文献   

3.
2010年7月21日美国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专门保护,本文对美国金融改革法案中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容,金融危机和美国消费者保护制度的保护背景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原因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的金融业现状,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立法、执法和组织保护以及司法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寻找我国同美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相似点和不同点,最后得出启示,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涂永前 《法律科学》2010,28(3):160-168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预防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奥巴马政府酝酿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彻底改革,其改革方案的核心就是设立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对于金融监管法律存在诸多缺陷、金融消费者权利保障不到位以及没有构建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来说,美国2009年《个人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法案》在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及存在系统性风险金融产品及服务监管方面是一个可以借鉴的“他山之石”。  相似文献   

5.
张颖 《法制与社会》2012,(14):75-76
后金融危机时代以来,美国、英国、欧盟等相继进行金融改革,制定金融法案,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研究的逻辑起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界定也因此倍受关注。本文将从法律概念的基本理论出发,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视角,结合世界各国法律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指出目前我国金融法学者对这一概念阐释的不足,进而提出对"金融消费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犹在之时,对金融消费者充分保护的重要性愈来愈突显出来。本文以系统法学的视域下结构要素为切入点,审视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通过讨论美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制度安排及改革,反思中国当前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不足之处,探寻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时代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之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金融监管中不容忽视。如何在新一轮的金融改革中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重大意义。本文从金融消费者概念入手,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为铺垫,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法考察,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概括,并提出了若干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以"双线多头"监管为最大特色的伞形金融监管模式.美国总结这场金融危机教训,在联邦层面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设置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美联储的权力,特别是由其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并表监管;由现有和增设的职能监管机构对各自职能领域实行职能监管;增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金融消费者实行定向保护监管;由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协调和监督.美国这次金融改革的一些方面,特别是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实质并表监管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9.
美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林声  罗劲 《法制与社会》2010,(26):104-105
次贷危机后,美国政府开始了大刀阔斧地金融监管改革,并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了最终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创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全面有力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将结合其改革进程,分析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并探寻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金融危机的爆发,暴露出金融市场中个人购买者权益保护的模糊甚至缺失。本文旨在通过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特征、与投资者概念的区别及该群体适用法律规则的特殊性之分析,以期证明金融消费者概念提出的必要性及从立法上予以明确之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邓纲 《法学杂志》2012,33(5):66-72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引发了世界各国对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的关注。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消费特点使消费者需要得到更专业和更细致的监管保护,这对监管机构的组织体制和职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主要有分业管理、综合管理和专门管理三种模式,借鉴金融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可以选择在分业监管部门内设机构的方案,同时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待基本保护职能较为完善、经验相对成熟后通过专门立法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的专门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2.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普遍意识到,只关注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而忽视对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会破坏金融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如何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以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乃至国际经济组织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和经验为参考,研究国际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趋势,以期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李慈强 《法学论坛》2016,(3):138-145
与普通的民事纠纷相比,金融纠纷具有内容的专业性、目标的明确性等特点,传统的解决途径对此应对不足.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认知偏差、羊群效应等原因,金融消费者在金融纠纷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为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多元的、通畅的、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必不可少.作为ADR之一的调解制度,在化解金融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大有可为.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香港地区的经验,建议我国构建统一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为高效、快捷地化解金融纠纷扩宽渠道,从而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  相似文献   

14.
金融消费者的概念现在越来越的的被人们提起,因而,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势在必行。本文总结、分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在立法及机构设置领域的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几项措施。  相似文献   

15.
殷璇 《法制与社会》2012,(15):98-99
金融发展的今天,放松金融管制和市场化的金融制度改革必然促进个人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的参与金融活动,而该领域金融消费者受害问题正日益突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银行作为与金融消费者联系最为密切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上有重要地位,而现今银行业金融保护的制度构建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和相关的比较法考察,对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制度构建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朱战威 《法制与社会》2013,(15):292-293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的各个公司拥有强大的经济势力,其客户应当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金融消费者容易受到侵害,主要存在金融行业专业性、消费者信息失灵、分类监管等原因,在我国金融业的转型期,对消费者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加强消费者保护可以从推进金融业改革、金融业服务制度完善和消费者保护意识增强等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封延会 《中国法律》2011,(4):39-41,100-102
消费者是经济法学关注的一类重要主体,消费者权益保障关系着每个社会成员的福祉。金融危机後金融消费者保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和金融法制的完善中都引起了较大关注。  相似文献   

18.
自20世纪60年代金融消费者保护进入人们视野以来,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金融消费者保护呈现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横向性立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统一化保护、扩大金融安全网的适用范畴,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周全保护等趋势。我国应重视授予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权力,并着力构筑统一的金融产品销售规则,明确扩大金融安全网适用对象的同时建立显性的、规范化制度。  相似文献   

19.
近期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引发了学界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密切关注。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却面临着诸多的困境。显然,构建相对完备的互联网账户安全保障制度、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及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等正是克服这些困境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万玲 《行政与法》2012,(12):87-90
伴随我国金融业的高速发展,消费者在金融交易关系中的个人隐私权受到威胁,当私法救济无法提供有效保障时,公权干预体现为国家相关公权力部门通过立法和监管提供政府救济。本文认为,应借鉴欧美法治国家的经验,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承担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制定金融隐私权保护法律规范,同时可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以法定程序制约公权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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