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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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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以小股东申请公司清算为题,论述了小股东申请清算权利的保护及存在的问题。全文以我国现行法律为逻辑平台,在浅述了清算的概念、分类及其必要性的同时,引出了本文的中心话题即股东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文章着重论述了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主体资格问题。详述分为关于被申请主体和清算义务人、清算组成员区别、诉讼请求、适用程序及申请费用问题四个问题,以自己的拙见来对现行的公司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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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以及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中国已经成为第二大世界经济体。国内外资本在中国日趋活跃,公司购并活动方兴未艾。公司并购有助于提高公司资本的运营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流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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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债权人在法定情形下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通过法院指定方式进行公司清算,而股东无此权利,不利于保护有关股东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司法理,应当赋予股东在公司解散后,符合一定条件时向法院要求清算公司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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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中,小股东一直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有时会利用其优势地位———资本多数决损害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会影响到小股东投资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新《公司法》在完善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方面,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文章尝试分析目前我国小股东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立足我国实际,提出些许个人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上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如何有效对股东权利与权益进行保护,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健康、持续发展.本文主要论述怎样在法理基础上与实践中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并对股东权的保护与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债权人在法定情形下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通过法院指定方式进行公司清算,而股东无此权利,不利于保护有关股东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司法理,应当赋予股东在公司解散后,符合一定条件时向法院要求清算公司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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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收购中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家公司通过收买另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或者全部有表决权的股票,从而取得对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是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的反映;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仍方兴未艾。 在我国,自从1993年9月“宝延风波”拉开了上市公司收购的序幕,收购事件就接连不断,迄今已有十几起,这表明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但是,目前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监管尚很不健全,特别是《证券法》迟迟不能出台,有关的法规主要是国务院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人清算注销制度是维护交易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实践中存在公司经过清算后注销,但仍存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而目前的公司清算注销制度没有进行规定如何处理这些遗留债务。文章结合典型案例,对此情况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分析,指出清算注销制度在保护债权人方面的疏漏,同时对如何加强债权人保护提供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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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中突一直是公司中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而大股东往往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压制、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一直倍受法律关注。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旧《公司法》有关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弊端日益显露出来,2005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在公司管理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试结合《公司法》具体规定,从可知、可决、可退、可诉四个层面简要分析了我国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1.
公司实务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大股东的侵害,这是由大小股东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均造成的。公司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实现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从而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大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侵害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大股东恶意串通隐瞒小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的情形较为常见,在此情形下小股东的知情权遭受剥夺,该决议的效力应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12.
论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资本多数决这一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小股东难于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对此,国家必须针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予以法律的特别规制,以利于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造成对小股东权益的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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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虎 《法人》2006,(10):96-97
案情简介2003年7月7日,北京中和博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博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是十万元,作为股东之一的郝守祝担任执行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6月,通过股权转让刘宇明成为公司的股东,郝守祝与刘宇明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五十万元。郝守祝继续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持中和博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005年7月,郝守祝与刘宇明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出现分歧。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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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权利的滥用陈素玉,叶明股东权利(以下简称股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和其它民事权利一样,同样也存在其运行的界区。股东一旦僭越,势必会引起公司产权结构的内部混乱,导致公司运营效率的降低。“所以,在现代公司复杂的产权结构中,只有各产权主体在经济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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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甲公司、乙公司均系丙公司(属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在丙公司全部股本金中,甲公司持有股份55%、乙公司持有18.125%。经丙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任命甲公司人员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由董事长提名任命甲公司人员为总经理。甲公司至1998年6月30日向丙公司借款达3971万元。1998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房产作价抵偿。乙公司不认可该协议,并要求丙公司董事会责成经营班子在产权过户后迅速组织评估。2000年3月7日…  相似文献   

17.
穆榕 《法制与社会》2010,(30):298-298
合并与分立是公司适应经济全球化浪潮,应对金融海啸的有力手段,然而在公司合并与分立中,小股东往往成为了牺牲品。在公司合并与分立过程中小股东群体处于弱势地位是因为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下,大股东能运用其优势地位并结合公司管理阶层或中介机构对小股东进行掠夺。我国公司法在公司合并与分立制度上保护小股东利益也存在着信义义务不完整、信息不对称、提案权规定不明、股东决议制的比例瑕疵,以及股份回购请求权规定过于简略的问题与不足,所以应当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目前公司清算现状,提出若干意见建议,希望通过加大公司股东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成本、加强工商部门监管以及加快社会诚信建设等措施促使清算义务人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自行组织清算,一方面减轻法院负担,另一方面促进公司清算活动顺利进行,以保护与公司有关的各方主体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我国2005年《公司法》正式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但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对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使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境遇尴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能得到全面的保护。本文旨在对我国学者相关理论观点进行探讨,结合我国的诉讼制度,尝试对我国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司清算阶段的债权人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必须进行的事项,其更多地与债权人利益相关。我国现阶段的公司清算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如清算主体的确定不明确、强制清算制度不完善、清算责任规定不完整等方面。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我们必须设计科学、合理的公司清算制度,重点从以上三方面入手,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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