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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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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政报》2006,(6):27-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进一步加快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2.
皖政[200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3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皖政办[2007]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  相似文献   

4.
《内蒙古政报》2007,(5):32-35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金融机构:2006年4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6]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此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落实,对促进全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具体执行《实施意见》过程中,还存在职责不明、程序不  相似文献   

5.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切实清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正在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影响  相似文献   

6.
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单位:为了科学客观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及时为省委省政府指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发[2005]12号文件职责分工  相似文献   

7.
青政办〔2006〕43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国发〔200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05〕47号,以下简称青政〔2005〕47号)精神,对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  相似文献   

8.
青政〔2005〕4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五年八月五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05年8月)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简称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下发文件: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D5]3号 2月19日)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7号2月18日)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令第432号电力监管条例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  相似文献   

11.
《内蒙古政报》2006,(6):30-31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相似文献   

12.
豫政〔2006〕3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是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有力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认真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与国发〔2005〕3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  相似文献   

13.
《湖北政报》2009,(18):17-20
<正>(2009年7月22日)鄂办发[2009]40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联工作的意见》(鄂发[2005]16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县级工商联  相似文献   

14.
《山西政报》2006,(7):23-2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广广东佛山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应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2004年,确定太原市、临汾市为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试点市。  相似文献   

15.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社会已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到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经济力量。为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务院最近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就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精神。现结合学习《若干意见》,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引导和监管工作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  相似文献   

16.
豫政办〔2006〕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  相似文献   

17.
《江西政报》2006,(10):21-2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8.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19.
豫政〔2006〕6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统称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  相似文献   

20.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国法〔2006〕12号)及省政府法制办、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法〔2006〕3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以下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文件:一、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业委员会等四个单位关于个体工商业、集市贸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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