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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视野中的婚内强奸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加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3):58-59
婚姻使男女双方从性行为主体角度获得了与对方同居的资格 ,夫妻双方获得的是向对方的同居请求权 ,而非对对方性的支配权。妇女性权利是妇女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 ,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由他人支配和行使 ,包括其丈夫。从利益衡量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趋势看 ,婚内强奸亦应成立强奸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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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使男女双方从性行为主体角度获得了与对方同居的资格,夫妻双方获得的是向对方的同居请求权,而非对方性的支配权.妇女性权利是妇女一项基本人身权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由他人支配和行使,包括其丈夫.从利益衡量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趋势看,婚内强奸亦成立强奸罪. 相似文献
3.
郭晓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21(6):17-31
建国60年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对强奸罪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但在实质上对强奸罪展开研究则是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对于这一在实践中具有典型性的犯罪,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其行为方式、奸淫幼女行为的认定、婚内强奸能否以犯罪论处等问题上展开了较为激烈的争论,并且研究借鉴了域外的立法、司法经验。在许多问题上,虽然观点仍未得到统一,但是,以往研究成果的积极意义是不容否认的,对于强奸罪的诸问题以及相关的刑法基础理论都进行了较好的梳理。 相似文献
4.
王成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7(2)
亲告罪一般定义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规定的罪名多涉及对个人私权利的侵害,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关系不大,某种意义上说被侵害者可以个人决定如何处理。强奸在世界各国是普遍受到刑法规制的严重犯罪行为,对强奸行为的定罪是否也应由被害人决定,将其纳入亲告罪的范围内,我国刑法目前并无此规定;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看,强奸罪为亲告罪的规定也正逐渐被摒弃,但对婚内强奸是否为亲告罪则还有讨论的空间。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文化观念和刑法规范的变化,强奸罪的实行犯应当扩大至女性主体;对于婚内强奸的行为,应当区分情况予以刑法评价;性骚扰、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奸行为的根本区别是行为人有无奸淫妇女的主观意图;在认定强奸罪的过程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存在着极为复杂的情况,在对奸淫幼女行为归罪时,仍应坚持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的标准;界定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刑罚的准确适用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李立众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14(4):71-82
【基本案情】 1996年6月,被告人王卫明(男,1970年5月生)搬离住所,以与妻子钱某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年10月,法院对其离婚请求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后双方仍处于 相似文献
7.
骆琼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39-46
婚内强奸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而盛行,在我国立法模糊,司法操作不一的情况下,对婚内强奸进行探讨十分必要。婚内强奸如若认定,会面临一系列问题:无法解释婚姻实质;无法解释强奸;司法操作困难;影响社会安定。在认清困境的形势下,需要明确婚姻内的这种行为是婚内强迫性行为,与强奸相区别;进一步明确了在立法上完善规定,将夫妻的同居义务纳入婚姻法的调整,将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对象之外;运用现有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婚内强奸”是一种存在较普遍的社会现象,目前我国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能否将其犯罪化以及定何种罪名是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最具争议的问题,刑法理论界亦存在着肯定论与否定论的对立。婚内强奸侵犯了妇女性权利,严重影响了社会良好和谐的性秩序,认定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符合国际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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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杨永华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5):53-54
对于“婚内强奸”行为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强奸罪的问题,任何极端化的观点都是不妥当的。在严格的特定条件下,即妻子确有拒绝与丈夫性交的正当理由,而丈夫强行为之,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相似文献
11.
董士昙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6,(1):39-41,73
强奸犯罪是一种多发性的严重暴力犯罪形态,具有典型的情境性和相互作用性.因此,预防和减少强奸犯罪,单纯责难、惩罚犯罪人是不够的,还应当对强奸犯罪被害人予以关注,抓住强奸犯罪被害预防的关键因素--避免陷入易于被强奸的情境,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 相似文献
12.
强奸罪若干新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显兵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40-43
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包括奸淫幼女的客体都是贞操权而不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强奸罪的客观方面应当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包括男性之间的强奸行为、女性之间使用器具的强奸行为、以及女性强制男性实施的性行为等方式。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区别的关键在于强奸是插入被害人的性器、肛门,而强制猥亵罪是接触被害人的性器、肛门或者女性被害人的乳房。 相似文献
13.
姚建龙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3):39-43
强奸犯罪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我国对强奸犯罪被害人责任的研究尚不深入。强奸犯罪中是否存在被害人责任,承担何种程度上的责任,争议较大,强奸犯罪中被害人责任问题无法也不应回避。研究强奸犯罪被害人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王志亮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25(2)
美国联邦调查局根据搜集到的一些犯罪数据信息对强奸的定义作了修改,首次把鸡奸男性、强迫口交乃至“女奸女”等行为纳入强奸定义之中,扩大了强奸一词的统计定义.在我国,鉴于实践中时有男子遭受女性强奸而刑法规定涵盖不全的情况,建议采用美国的做法,将《刑法》第236条作些修改,扩大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将更多奸淫行为纳入犯罪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5.
汪虹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49-52
我国确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引着刑事立法.然而纵观我国刑法的八个修正案,在罪刑变化之后,犯罪化和刑罚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出现拐点.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视野中,应继续坚持适当的犯罪化,并提倡刑罚的宽缓化,同时也不能忽视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良性的罪刑结构,达到预防犯罪的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16.
康纪田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3,(3):101-103
为保护国有矿产物权而设置的破坏性采矿罪,一直闲置而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主要是该罪的理论性和法定性犯罪构成不能独立而包含于非法采矿罪之中,本不应该存在的破坏性采矿罪长期处于尴尬地位。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凸显破坏性采矿罪占着立法位置而妨碍了制度创新。出路是解体和重构破坏性采矿罪,转向设置破坏矿业环境罪。新增的罪名有独立的犯罪构成,为遏制矿业环境严重破坏的现实所急需。 相似文献
17.
关振海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3):115-120
婚内强奸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西方很多国家在女权运动的影响下,最终废除了丈夫婚内强奸的豁免权。我国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由此导致了理论观点的激烈争论以及司法判决的大相径庭。目前在中国,有条件地承认婚内强奸的观点和判决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因为它不仅契合了婚姻本质、刑法理论和中国国情,而且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利,体现了刑法的人文关怀,兼顾了社会的福祉。 相似文献
18.
王艳霞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2):20-22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当代中国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原因是复杂的、多变的、互动的。从社会学角度看,道德失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抑制道德失范,建构适应时代的道德体系,创造良好的道德氛围,加强青少年道德情感,是社会各界值得警醒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