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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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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调解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并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民事、经济活动急剧增加,民事、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传统的法院调解制度弊端也日益暴露。面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形势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出现弊端的客观实际,我们有必要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发挥其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在党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后,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再一次被提倡和推广。要真正发挥调解制度定纷止争、息诉止纷的功能,就要树立正确的民事调解意识,建立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备体系,同时对调解结案的案件应慎用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程序制度,对确保裁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意义重大。我国目前实行的两审终审制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已凸现出许多与现实不符的弊端。通过分析审级制度及文化背景,得出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重构建议,即以二审终审为原则,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为补充的多元化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4.
诉讼调解是一种传统的解决纠纷方式,它在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审判方式的逐渐改革以及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诉讼调解在解决纠纷方面也暴露出了种种弊端,这些弊端已经使调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异化,基于此有必要对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完善,使其回归其本质——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5.
完善我国法院民事调解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民事调解制度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有些规定甚至与现代法治的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对调解程序、适用范围、效力以及相关制度进行构建,使调解制度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针对海事强制令和诉前停止侵权行为制度缺乏普遍适用性而无法满足诉讼实践需要的现状,设立行为保全制度已成为基本共识。完善的行为保全制度包括要件和程序两个部分:要件包括权利保护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申请人须具备保全请求资格并提供担保和证据;程序包括申请担保、审查、裁定、执行、复议和诉讼。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有着悠久传统且极富特色的司法制度.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着过分强调调解,忽视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造成调解自愿原则事实上被虚化,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被破坏,在一定程度上使违约、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因此,改革和完善现行调审结合的调解制度,借鉴其它国家的先进司法制度,对调解程序、适用范围、效力以及相关制度进行构建,使调解制度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司法制度文明.  相似文献   

8.
诉讼调解的理念和制度与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和法文化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地方性资源,但需要通过吸纳现代法治精神加以整合。  相似文献   

9.
主司司法调解的法院,一直以来只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而对于行政纠纷案件的处理则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因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大量的行政案件,法院在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及相关协调工作后,只能用法定结案方式"撤诉"来替代,而无法直接用调解的方式结案.而行政审判实践中调解的潜在运用比民事诉讼更甚,大量的撤诉实质上是没有调解书的调解.我们呼吁建立行政诉讼调解机制,完善司法调解体系,实现司法调解保证下的三种调解手段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0.
构建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应当着力构建诉讼内刑事调解制度,应当正确划定适用刑事调解的案件范围,以刑事诉讼不同阶段为立足点,坚持"两条腿走路",分阶段设置,突出司法审查、司法确认和当事人提请复议、复核功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汉代没有专门司法官吏选拔制度,被选任的普通官吏因明了法律或处事公道才能被任命为司法官吏。汉代有较为完善的司法官吏考核制度,它既包括对兼具司法职能的州牧、郡守、县令、长的司法绩效考核,又包括对专职司法官吏御史大夫、侍御史、廷尉等的考核;司法责任的主体是享有司法职能的司法官吏,承担责任的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连带责任原则;责任的种类有鞫狱故纵、鞫狱不直、鞫狱不实、受赇枉法和失刑;责任的形式有死刑、赎死、免官、贬秩、徒刑和罚金。  相似文献   

12.
汉代拘捕组织机构有亭长、游徼、县尉和都尉,在拘捕管辖方面以属地主义为原则、以属人主义为例外,确切的犯罪事实是拘捕的前提条件.汉律禁止夜间实施拘捕,在实施拘捕时要五人为伍,以不伤害被拘捕人为原则,同时要确保自身和同伴不受伤害.汉代悬赏缉捕盗贼和通缉令的使用较为广泛.汉律对拘捕盗贼的奖励有晋爵和物资奖励两种,对拘捕失职行为的惩罚有罚金、夺爵、戍边和死刑等.  相似文献   

13.
由于经济的发展,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利益的诱惑,恶意民事诉讼案件应运而生。我国对于恶意诉讼法律上还没有直接可以用来抑制的规则,但是恶意民事诉讼案件已经是遍地开花,再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制,将会使更多社会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为此,可从将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民事诉讼法、严格限制撤诉等多方面对恶意民事诉讼问题加以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4.
暴秦的速亡,促使汉代统治者重新选择警政思想,由此出现警政思想的儒家化,并影响到整个封建社会。在警政职能和机构设置方面,汉承秦制,又略有区别。王国和豪强大族的存在,使中央政府对地方警政权力的控制力有所减弱;汉代的常规警政管理措施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警政人员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  相似文献   

15.
人们选择司法是因为相信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不公的现象已成为社会的痼疾.作为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诉讼费用制度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不客忽视,而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存在着缺陷.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建设,并赋予国民如不服诉讼费用的决定可提起上诉的权利,加强诉权对审判权的有效限制和监督,以从真正意义上对诉讼费用制度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6.
民事抗诉制度是我国检察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现行民诉法对民事抗诉制度的规定不够明确,由此产生了一些不同的理解和不一致的认识,导致有人对民事抗诉制度的价值提出了质疑,检法两家在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应对民事抗诉制度的价值及其程序问题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以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和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唐律故杀之"故"含义为"杀伤之害心",故杀为有害心而杀人。立法上,唐律通过肯定与否定双重列举区别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唐律在故杀科刑上,采取概括规定、具体列举、比附论罪、轻重相举四层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列举与比附论罪中,又可依犯罪主体与犯罪对象间是否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分为两类。律文还规定了适用于故杀科刑的特例。故杀在立法上并未与相近的杀人犯罪有较清晰的区分,由此在法律实践中产生的混淆直到清末始有明确界分。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的法院取证制度存在着制度嫁接错位、违背程序公正原则、制度相互冲突和消解、不利于司法资源合理配置、不利于形成现代的司法观念等诸多弊端 ,应摒弃对法官直接取证的价值的迷信 ,构建完全由当事人取证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汉代是传统法转型的时期,不啻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与秦朝分野,在法律制度上多有改革,它继承和创制了许多具有人文精神的法制原则和法律制度,是一个在传统法延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时代。从人文视角探究汉代法制的理性元素,诸如矜老恤幼、容隐制度、录囚制度等内在的价值,挖掘传统法文化遗产的优质内涵,可以为现代立法提供镜鉴。  相似文献   

20.
对取消与弱化民事抗诉制度的几点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有观点力主取消或弱化民事抗诉制度,并以诸多的理由作为支持其观点的根据。理性地界定民事抗诉制度与司法权威、与当事人之间平等及平衡关系的冲突、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作用和终审权的关系以及与外国相应立法之间的关系,能够有助于学理正确认识取消或弱化民事抗诉制度的诸多理由及其该制度的固有缺陷,并有助于立法对民事抗诉制度的取舍作出正确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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