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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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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地方性法规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法制统一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如何体现这一原则,笔者认为,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这里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对某种行为已有规范或表达,地方性法规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只能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或表述的范围内做相应的具体规定。二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对某种行为没有规范或表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则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法律原则相违背。在此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内容。  相似文献   

2.
立法权限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范围界限。设定立法权限是《立法法》的重要任务。《立法法》用了3个条款分别就哪些“事项”制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事项采取了列举式,列举了10项属于专属立法权,即只能制定为法律的事项。第56条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主要为“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宪法》具体列出的事项共有18项,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种间接的列举式。第64条规定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则不同于列举式,而是较为原则地归纳为三类事项: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是“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相似文献   

3.
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抵触,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对于什么是抵触,如何执行不抵触原则,看法并不尽一致,值得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一、什么情形应视为抵触?一般认为,下述几种情形应视为抵触:(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许可、赋予性规定,地方性法规加以禁止、限制的;(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性规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解除的;(3)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以外,创设或扩大处罚权限的;(4)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应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加以规定的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若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既不利于维护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权威,不利于全国法制的统一,也违背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宗旨。二、如何执行不抵触原则?执行不抵触原则不意味着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4.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社会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于地方立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相似文献   

5.
徐平 《人民政坛》2012,(6):43-43
合法性原则,也称不抵触原则,是指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确立和遵循这个原则是法律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是地方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工作所要把握的“底线”。笔者认为,地方立法把握和坚持合法性原则,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这是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也是10多年来地方立法实践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究竟什么情况构成抵触,什么情况不算抵触,在理论界是存在争议的,在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了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基本课题。所谓抵触,指的是不相一致,或者说是互相矛盾。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作了这样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偏要反其道而行之,作出那样的规  相似文献   

7.
人大知识     
正选举法与选举制度选举法作为有关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的法律规范,本身也有着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选举法,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义的选举法包括与选举工作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有关选举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最高军事机关的原则、方法、组织、权利、程序,以及对选举的经费、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等法  相似文献   

8.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 1998年 11月 4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予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本行政区域《村委会选举办法》的权力。截止今年4月底,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当地的村委会选举法规。地方制定选举法规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重申了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基本原则和程序;二是结合本省实际,进行制度创新,完善选举程序。可以说,地方法规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重要保障。 吉林省是我国开展村委会选举工作较早的省份之一,是“海选”的发源地,在选举实践中进行…  相似文献   

9.
“不抵触”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由此可见,“不抵触”是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正确理解他的内涵,对搞…  相似文献   

10.
“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11.
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若干构想汪铁民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合宪与否进行审查,是宪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维系法制统一,确保宪法的有效实施。我国现有法律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仅作出一些原则规定,尚未形成一套严密的体系和具体的操作规范,宪法实施...  相似文献   

12.
《辽宁人大》2009,(6):27-27
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学术机构起草地方条例“地方条例”的用法不规范。根据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叫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主要有:规则、规定、若干规定、办法、实施办法、暂行办法、条例等。其中,规则,是指对某项程序性活动或者某种特定的行为准则加以规范;实施办法,是指对法律的实施作出比较具体、  相似文献   

13.
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着手修订自己的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及选举办志本文仅针对附委会组织法})试行10年及正式实施1年的情况,结合村民自治的实际,就如何修改各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提几条不成熟的建议。一、规范、完善村民选举霎员会组织及职责应规范的内容主要有:统一村一级村委会选举机构称谓;确定某一村级组织主持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并决定其职数;规定村委会成员不能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定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确定投票时间和地点;办理委托投票及“函授”手…  相似文献   

14.
202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第3款赋予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权力。与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依“授权决定”立法不同,这是以“法条授权”的形式,赋予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高的立法自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来源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被法律授权的主体,其法规制定权限不能逾越宪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其法规制定权的定位,不能绝对化地等同某一特定法律、地方性法规,也不能片面地认为介于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其性质是地方性立法、授权立法、变通立法,并根据其变通情况动态变化,是复合型的法律位阶。当对法律保留事项进行变通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与变通的法律、法规处于同一位阶。  相似文献   

15.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吴邦国委员长庄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于,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16.
祁彪 《民主与法制》2014,(28):15-17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战略方针,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则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显示,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17.
2006年,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排上立法计划。在此背景下,对村委会选举的地方性法规的作用进行评价。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对于法律的调整和完善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18.
3月10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郑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19.
执行性地方性法规是指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执行性地方性法规在整个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中 ,占的比重较大 ,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 ,本文拟结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实际做一些分析。  一、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实施办法这是典型的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截至 2 0 0 3年底 ,我国现行法律有 18部明确规定省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办法。其中大多数规定 ,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 ,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城市规划法》《人民…  相似文献   

20.
《人民政坛》2011,(4):4-4
据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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