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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正【来信】编辑同志:2016年1月20日,我的朋友王某向我的另一个朋友刘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并请我做保证人,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借款到期后,因王某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及利息,2017年9月,刘某要求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欠款。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需要承担这一责任?读者李双鑫【答疑】根据李双鑫的来信,本栏编辑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2.
个体工商户王某因资金短缺,征得甲厂的同意,以甲厂为担保单位,向某工行贷款两次,到期都及时还了贷。后来,王某为图方便,自己伪造了甲厂的公章一枚,向工行贷款 5万元,并按期如数归还。之后,王某又因进货缺少资金,再次用伪造的公章向工行贷款 10万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内还贷。不久,王某患重病住院,生意没做成,反而将 10万元用于治病。此项贷款到期后,工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从担保单位甲厂的账户上将王某所借的 10万元贷款及利息扣除。甲厂得知这一情况后,即向工行查询此事,发现了王某伪造甲厂公章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魏敬乾 《实践》2013,(10):36-36
2012年6月,刘某与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同时,吴某与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吴某将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刘某借款的担保,且刘某、吴某和银行三方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之后,刘某从银行贷款181万元,贷款到期后刘某未按合同约定还款。为此,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吴某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拍卖。这时抵押人吴某才着急,赶紧催促贷款人刘某还款,可刘某因没钱而无法还款。由于刘某、吴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吴某的抵押房产。同时,法院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刘某、吴某,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2012年9月,王某、刘某、季某3人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某项目部支付所欠6—8月份工资4.3万元,并要求该项目部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王某等3人从6月5日在该项目部承包了钢筋绑扎工作,并与该项目部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规定:王某3人按照甲方(某项目部)的技术要求,负责工地的钢筋绑扎工作,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协议中的约定一次性向王某等3人结算4.3万元。同  相似文献   

5.
崔海梅 《奋斗》2002,(4):47-47
2000年2月7日晚,被害人谭某破窗而入,到被告人王某家行窃。王某与内弟姜某(另一被告)闻声响,准备穿衣下床。此时,已撞开外屋门,闯入室内的谭某发现王某与姜某均在屋内,不由惊慌失措,转身外逃,王某跳床急追,拉扯之中,谭某顺手抄起床边的炒勺砸在王某手上。这时,姜某过来帮忙,三人扭打成一团,双方使用了铁管、水果刀、脸盆、炒勺、手电等物品。  相似文献   

6.
正案例简介:李某从事餐饮行业,王某经营水产批发,经营的都很好。李某跟王某谈起想把自己的餐厅扩建装修,但目前缺少资金,若王某有闲余资金,愿意付比银行更高的利息。李某和王某经商议后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王某给李某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利息按年利率为借款金额的30%,同时李某每年还应付综合服务费10万元,逾期还款需按每月4分承担利息损失。当日,王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李某100万元,李某也出具了借条。事后,李某第  相似文献   

7.
赵炜 《先锋队》2013,(3):52-53
案例简介:刘某是某市城区派出所民警、党员。2003年12月,刘某的朋友张某(刘某所在派出所辖区内某宾馆的承包人),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款2万元,月息20%,利息按月支付。至2004年5月张某还清本息。2004后6月,张某又向刘某借款2000元,月息50%,至2004年8月还清本息。刘某两次借款给张某共获得高额利息13000元。2005年1月15日,群众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举报张某经营的宾馆从事色情活动,"110"指挥中心指令刘某所在派出所出警查处。刘某得知该警情后,当即给张某打电话通风报信,致使警情泄露,未能查获,群众议论纷纷。  相似文献   

8.
沈磊 《党的建设》2007,(5):54-54
2002年7月,福州市民刘先生向林先生借款14000元做生意,刘先生向林先生出具借条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0.2%。借款后,刘先生一直没有偿还本息。2006年9月,林先生将刘某及其前妻林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相似文献   

9.
特邀主持:湖南擎宇律师事务所 曾昕 律师 尹某 (男 )与刘某 (女 )于 1991年结婚。婚后双方感情颇好,共同添置了价值 150余万元的财产。 1998年刘某对尹某的态度突然发生变化,常无故吵闹,要求离婚,并以死威胁。 1999年 1月,尹某同意离婚,并在离婚调处协议表上注明:"女方坚持要求离婚,为了保护身体健康,男方同意离婚,实属无奈"、"共同财产 150余万元全部归女方所有",双方还口头约定"离婚不离家,一年后复婚"。当年 4月,双方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后,刘某即离家与王某 (男 )非法同居,尹某方知刘某离婚是第三者所致,遂要…  相似文献   

10.
赵炜 《先锋队》2011,(24):46-47
案例简介:方某是某银行行长,党员。2005年2月,某公司(私企)经理刘某想从银行贷款,找到方某帮忙。后在方某的"帮助"下,该银行审贷委员会批准了刘某所在公司300万元的贷款申请。事后,刘某为表示感谢,于某日晚携带2万元人民币送到方某家中,因方某不在,刘某便将此款交给了方某的妻子王某。案件调查时,王某说  相似文献   

11.
《实践》2018,(4)
正案例小故事::2015年,王某通过微信向崔某借款5万元,后又以现金形式借款8000元。到还款期后,王某一直未还钱。崔某将王某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并提交了他与微信昵称为"小熊"的聊天记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熊"的微信账号中关联的电话号码与王某的电话号码一致,系同一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据,但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令王某偿还崔某58000元。  相似文献   

12.
蔡斌和王涵涵是"80后"小夫妻,婚后俩人约定夫妻财产实行AA制,婚后各人所欠债务同样由各自偿还。2011年2月,蔡斌投资一品牌服装专卖店时从朋友张帅处借款35000元,双方约定一年内还款。后因投资失败,蔡斌迟迟没有还款。2012年9月,张帅将蔡斌和王涵涵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还款。法庭上,王涵涵说,蔡斌的借款及投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并且我们夫妻已经约定了家庭财产分配模式,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张帅则说,我  相似文献   

13.
2008年3月,张亮因做生意向王萍借款10万元,并写下了约定1年后还款的借条。借款逾期后,王萍多次找张亮催要借款,但张亮表示短期内无力归还。无奈下,2012年10月,王萍要求张亮在原借条上写了"上面金额与日期没还清前永远有效"的承诺。半年后王萍见张亮仍不还款,便将他告上了法院。法庭上,王萍说借条上白纸黑字地约定按期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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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没有过户的房屋存在三大法律风险,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即使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住进了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难以保障在购买的房屋内长期"住下来"。风险一:枉替他人还贷款房屋遭恶意出售2000年,刘某与王某签订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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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小王找小明借款10万元开公司,小明答应借款,但要求小王提供担保,小王一口答应。借款合同签署当天,小王找来好友小李,对小明说:“小李是我朋友,为了让你安心,她也要在合同最后签字。”小王和小明签署借款合同后,小李在小王和小明的签字下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日期。小明本想在合同上注明小李为保证人,但碍于朋友面子,未提出此要求。约定的还款时间到后,小王迟迟未还款,小明找到小王,才发现他已创业失败,一穷二白,无力偿债。小明又找到小李,要求小李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16.
2002年7月,泸县人汪明被拘留释放后,急需聘请律师为其进行代理诉讼,后经人介绍,聘请陈正为自己的辩护律师.但此时自己资金困难,经陈正介绍,汪明向自己不认识的曾某(陈正的"亲家")借款5000元,约定于2004年5月20日前归还,并由陈正担保.汪明把借来的5000元交给了陈正作为聘请其打官司的代理费.  相似文献   

17.
案例:2006年8月,农民李某打算购买农用车跑运输,因缺钱找到同村的陈某借款,李某的邻居张某作为担保人。为保证各方利益,3人签订了一份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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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上半年,王某因创业需要一笔资金,遂向其朋友李某借款50万元,借据写明:今借李某5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率为1.3%;若逾期还款,则每逾期1个月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在借款到期之后,王某只偿还了7.8万元的利息,没有偿还本金。李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本金,然而,王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本金。2013年8月,李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9.
《实践》2015,(10)
<正>戴某与游某系生意合伙人,俩人因急需周转资金,利用信用卡透支方式向银行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便向某典当公司借款共计38.85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双方约定月利息为3.2%。借款到期后,戴某与游某没有依据借款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典当公司多次催要欠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戴某与游某偿还典当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66.87万元,并向法院提供借据2张。庭审中,戴某与游某对典当公司所述的借款事实和借据  相似文献   

20.
2002年7月,泸县人汪明被拘留释放后,急需聘请律师为其进行代理诉讼,后经人介绍,聘请陈正为自己的辩护律师.但此时自己资金困难,经陈正介绍,汪明向自己不认识的曾某(陈正的"亲家")借款5000元,约定于2004年5月20日前归还,并由陈正担保.汪明把借来的5000元交给了陈正作为聘请其打官司的代理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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