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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1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阶段非法经营罪有演变为“口袋罪”的趋势,坚守“违反国家规定”是改变这一趋势的首要关口。通过对《刑事审判参考》刊登的非法经营罪案裁判理由的分析,发现即便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的案件,也并非全部意识到“违反国家规定”这一要件在认定犯罪中的意义。本文在详细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刑法》第96条的规定逐一评析,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引用“国家规定”的名称和具体条文并展开分析,这不仅能改变该罪“口袋罪”的形象,也有助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相似文献   

2.
于冲 《法学评论》2020,(6):101-110
二元处罚体系下,无论是没有结果的过失还是仅具有抽象危险的行为,一般都应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但是,基于对公共安全等重大法益保护的预防性要求,作为保障法的刑法不断将其评价半径前移,将"没有造成结果的过失"进行刑法评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即是刑法前置防范重大风险的立法示例。对于过失危险犯中"危险"的认定,应当进行实害化、"严重化"限缩,将其解释为一种虚化的实害后果表征,该严重危险需要同时满足"行为的危险"+"行为客体的危险"双层次要求,避免具体危险司法认定抽象危险化。  相似文献   

3.
案例指导制度是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行的一项新的制度改革。它相对于现有的案例编纂制度而言,在对案例的定位、编选形式、内容等方面都有极大的超越和进步,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指导性案例的实然法律效力和对全国法院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但是,该项制度的名称、指导原则、专家评议及其编选方式仍然具有过渡性质,需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由此才能真正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4.
蒋成旭 《时代法学》2015,(3):99-106
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首个国家赔偿精神损害的指导案例,指导案例42号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本案的解析,结合对《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范解读,其认定过程的内在逻辑为:受害人朱红蔚被羁押875天,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公司经营也因此受到影响,因此而受到的精神损害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足以抚慰。由这三个要素精炼可得一个基础要件和两个适用要件:生活要件和生产要件。从中归纳出本案认定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裁判要旨:受害人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维持自身和家庭成员的正常生计,履行扶养义务等,或导致其经营的企业不能为获得利润而制造产品、提供服务等,由此对其造成的精神极度痛苦通过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恢复名誉的形式不足以抚慰,则其精神损害属于严重后果。生活要件和生产要件并不周延所有情形,因此适用要件有扩展的余地。本案的裁判要旨同样适用于行政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所规定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核心构成要件是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责任财产混同,股东对造成这一财产混同具有主观故意。指导案例15号不符合《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但关联公司在控制股东的恶意操纵下形成责任财产混同与第20条第3款的核心构成要件具有相似性,适用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也具有妥当性,因此,法院决定类推适用《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决定是正确的。类推适用是填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方法,其适用的条件应符合如下四点:存在法律漏洞、法律解释工具失效、构成要件的相似性和适用同一法律效果的妥当性。商法作为民法之特别法,应适用与民法相同的法律方法论。当今中国商法学研究的重点不应再纠缠于商法的独立性和特殊性问题,而应转向以法教义学为基本方法的解释论研究。  相似文献   

6.
丁金钰 《知识产权》2020,(12):67-79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确立了部分判决制度。但在一审未确定判决不具有执行力的背景下,旨在提高诉审判效率的部分判决之实际功效会因进入二审程序而大打折扣,且前后判决的分道扬镳往往招致不便及不经济之嫌。因假执行裁判制度付之阙如,现阶段只能通过扩张适用临时禁令等行为保全措施来解决当事人权利保护的燃眉之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15号的裁判规范为部分判决与临时禁令关系之理清,打开了一扇窗口。结合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现状与适用困境,提出应充分发挥部分判决与临时禁令的制度合力,并构建"部分判决+假执行裁判+临时禁令"多梯度的权利保障路径及实现方式,增加权利变现的可预期性和高效性。  相似文献   

7.
证明领域是一个极其重要且十分复杂的领域。长期以来,国内对此领域的研究虽不可谓不多,并且已发展出一套事实认定之"中国模式"对司法实务人员进行指导。然而,该模式却是单薄且含混的,缺乏一套系统且融贯性的基础理论以及实用性范式,难以有效、全面地解决证明领域的疑难问题,最终导致事实认定趋于保守。西方在证明领域的做法值得借鉴。"证据科学"作为一门以推论性推理为核心的具有独立且融贯性的跨学科知识之学科正在西方形成,并发展出了"改良版威格摩尔图示法"这样一种较为实用的证据分析方法,专门用于对复杂案件中混杂证据群进行分析。运用"改良版威格摩尔图示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第656号进行具体剖析,根据该案的已有证据能够对争议性事实形成真实确信;据此,可以看到事实认定之"中国模式"的问题。改良版威格摩尔图示法对我国证据学及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8.
司法裁判中,合理裁判结果的得出需要法官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文义解释在刑法谦抑立场下,明确了“不确定”法律规范的裁判底线;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论理解释方法,通过对“本案焦点”的现实认定,在文义的边缘能动解释,进而形成融贯的解释论证系统。此过程中,为有效约束法官恣意,多种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受到文义优先规则、节约和无赘言规则、发展规则等融贯规则的制约。同时,这些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性要求,也构成法律解释研究规则转向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罪行极其严重是我国死刑适用的基准,但其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又缺乏实质的内核导致其限制死刑功能的阙如。鉴于其与国际公约对死刑适用最严重罪行的标准相距甚远,有必要引入致命的故意犯罪作为其实质内核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据此,我国刑事立法应删除不符的死刑罪名和死刑适用情形;刑事司法应坚持以致命的故意犯罪作为死刑适用的底线。  相似文献   

10.
正根据《刑法》第397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定罪处罚。但作为犯罪构成的结果要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立法语言高度抽象,不仅在理论界广受诟病,也给司法实务造成混乱甚至发生检法争议[1]。自1997年《刑法》修改至今,最高司法机关先  相似文献   

11.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对维护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关于司法解散的规定过于笼统,实践中操作困难很大,尤其是如何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争议很大。本文以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8号"林方清诉凯莱公司、戴小明解散公司纠纷案"为视角,讨论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为司法机关判断公司解散的条件提供指导,逐步完善公司僵局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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