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现就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  相似文献   

2.
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现就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3.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与1979年刑法相比,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一些新罪和原来未规定罚金的严重犯罪规定并处罚金,规定单位犯罪主要适用罚金刑。这表明立法者对罚金的价值和功能有了更深的认识。本文试对罚金适用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一、适用罚金刑应否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有人认为根据刑法规定,适用罚金刑只应考虑犯罪情节等因素.而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否则就违背了刑法均衡原则。我们认为犯罪分子本人的经济状况,在对犯罪分子确定罚金数额…  相似文献   

4.
不宜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罚金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三种附加刑之一。刑事处罚中适用罚金的对象主要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犯罪,如经济犯罪,以营利、贪财为目的的犯罪等,只有少数不涉及财产类的轻罪在处罚上也适用罚金。罚金刑对犯罪人在经济上实施惩罚,这对某些贪财刑的犯罪人来说,其效果有时优于自由刑。对于犯罪情节不严重的犯罪分子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判处罚金比判处自由刑更为合适。然而若罚金刑适用不当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罚金刑的滥用在实际中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反应。笔者现就…  相似文献   

5.
在审判实践中,对未成年犯适用的罚金刑,常常因未成年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难以实际执行,即或执行也多为未成年犯的法定代理人代其缴纳。此举并未达到惩罚犯罪分子、产生特殊预防犯罪的效果,与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无罪不罚、罪责自负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冲突,削弱了刑罚的公正性。1.违背罪责自负原则,株连无辜。罪责自负是刑罚的基本原则,内容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受刑罚处罚,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得累及他人。但是,在审判实践中,由于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犯往往无独立的经济能力,基于人理常情,所受的罚金刑,…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根据其所犯罪行为及犯罪情节,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和没收财产。为了便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和执行,笔者认为,有必要在侦查阶段建立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52条确定罚金数额只是原则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是,在具体适用罚金数额时,往往会遇到确定罚金数额能否以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为依据、盗窃犯罚金数额能否超过其盗窃数额以及单位犯罪中罚金数额的确定依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对犯罪分子实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作为一种刑罚,修订后的刑法中绝大部分贪财图利或者有关财产的犯罪,都规定了选处、并处或单处罚金,大幅度地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还将扩大。其中,有“并处”罚金规定的罪名,在宣告主刑的时候,不同时宣告罚金刑,人民法院的裁判就是违法的。宣告后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力,人民法院的裁判又成为一纸空文,严重损害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碍于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9.
罚金刑数额的确定□万选才修订后的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是刑法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原则规定,具体操作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认真研究。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一、影响罚金数额确定的犯罪情节范围犯罪情节是指犯罪构成事...  相似文献   

10.
<正> 现行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死亡的一般都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主要理由是,犯罪分子已经死亡,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意义。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让犯罪分子没受到应有的惩处。我们认为,在必要时对已死亡的犯罪分子可以进行审判,判处相应的刑罚特别是附加刑。这样做既有理论上的意义,也有实际上的作用。从实体法上说,首先可以做到罪刑相适应,避免犯罪分子逃脱应有的惩处。我国刑法的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我国的附加刑有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剥夺犯罪军人的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判处主刑死刑时,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经济上或财产上的  相似文献   

11.
所谓缓刑,就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此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处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刑罚制度。就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但又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 我国一九七九年颁布的刑法对缓刑作了科学、严  相似文献   

12.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刑法第七十条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  相似文献   

13.
所有教科书都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量刑情节中的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作了具体解释。说明了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较轻的刑种或较短的刑期。而减轻处罚则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但是,有这掸一个问题,即如果法定刑最低刑是附加刑怎么办?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而这三种刑罚是没有轻重之分的。它们不象主刑是依轻重次序被规定在刑法中。刑法第156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该条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并且二者均处于附加刑地位。较原刑法相比,修订后的刑法扩大了财产刑,主要是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不少财产刑与主刑结合并处。从司法实践来看,使用财产刑的频率增加,法官对此也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此,本文拟对财产刑的适用问题及其执行对策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财产刑的基本情况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二者虽同为财产刑,但仍有一定的…  相似文献   

15.
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附加刑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附加刑 ,是与主刑相对应的刑罚种类 ,是一种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因为未成年人一般没有自己单独个人所有的财产 ,故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不适用这一种附加刑。在这里重点探讨一下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问题。一、关于罚金刑的问题修订后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可以单处或应当并处罚金的条款 ,这不仅能起到惩罚和教育作用 ,还能消除和剥夺犯罪分子继续犯罪的经济条件 ,对打击犯…  相似文献   

16.
累犯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重处罚犯罪的情节之一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总结累犯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普通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c”对累犯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缓…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同时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反革命犯侵犯的是人民民主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危害性严重。而累犯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放在社会上改造,难以防止他不再重犯新罪。对这两种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法律明文规定的当然要执行。刑法六十七条规定,适用缓刑须具备两个条件:一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通刑事犯罪分子。二必须是确有悔罪…  相似文献   

18.
所谓罚金刑的执行,就是采取任何有效方法保证人民法院所判处罚金得以顺利实现。罚金刑得不到执行,便不能收到刑罚效果。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单位罚金刑执行的方法有(1)在判决指定期限内一次缴纳;(2)分期缴纳;(3)追缴;(4)减少或免除。这种规定,在确保罚金的及时缴纳,有力地惩治单位犯罪,有效地预防犯罪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犯罪单位在判决前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法律制裁时,是否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对此,持否定观点的认为,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在判决未确认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9.
论坦白从宽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下载免费PDF全文
论坦白从宽龙宗智新刑法就量刑问题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除犯罪事实情况外,被告人犯罪后的情况亦被视为量刑情节,如投案自首、检举...  相似文献   

20.
论罚金刑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可适用罚金的犯罪共20条。这些犯罪绝大部分是贪财图利或有关财产的犯罪,如投机倒把犯罪等,极少数是非贪财图利、罪行较轻的犯罪,如妨碍执行公务罪和违反国境检疫规定罪。笔者认为:现行刑法关于罚金刑适用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当前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第一,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适应我国现在、将来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我国当前犯罪特点是:经济犯罪严重,不仅自然人进行经济犯罪,而且法人也进行经济犯罪。罚金刑是一种剥夺金钱的刑罚,对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具有特殊的意义。它通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仅可起着实际惩罚和教育罪犯的作用,而且也是剥夺其继续犯罪的资本,从而阻止其再进行同类犯罪。法人犯罪由于其实施犯罪的主体是由一定组织机构组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