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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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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是对一般民事活动的监督,是其监督权在民事领域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改革开放成果、完善检察监督机制的必要,并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有宪法依据和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必须对现有的有关立法、司法规定进行必要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江伟  段厚省 《现代法学》2000,22(6):16-20
检察机关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制度为当代大部分国家所拥有。我国目前并无此制。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受到侵害的现实说明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3.
吴广 《青海检察》2004,(1):23-27
民事公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法定情形下,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以国家的名义将一定种类的民事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制度。近年来,检察机关能否提出民事诉讼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赞成者的主要依据是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说,反对者的主要依据是私权意思自治不受干预和诉讼当事人说。笔者认为,研究检察机关能否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从而得出检察机关应该也应能提起民事诉讼的结论。首先,研究民事公诉问题的逻辑  相似文献   

4.
对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有必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都不能代替民事赔偿.在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中,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单位或管理部门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或社会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是检察机关享有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不得对侵害公民私人权益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是当前检察理论中一个热点问题。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民事公诉制度当成为检察权发展的趋势。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形势下,建立民事公诉制度尤为紧迫。一、中外民事公诉制度考察民事公诉制度由大陆法系的法国开启先河,在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大陆法系国家。法国检察机关提起和参加的民事诉讼范围较宽,德国和日本较窄。联邦德国的检察机关可以在婚姻无效案件、雇佣劳动案件、部分禁治产案件及宣告失踪人死亡等案件中提起诉讼或提出申请。日本的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可以就婚姻、…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欢 《法制与社会》2012,(1):126-127
检察机关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是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在我国,建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机制,以诉讼程序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已经成为一种紧迫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督促起诉是指针对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案件性质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民事行政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8.
熊跃敏  赵宁 《河北法学》2005,23(1):43-46
授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为当今多数国家民事诉讼立法的共同选择,我国虽对此未作规定,但实务部门已进行了颇具启发性的探索。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公益,实现社会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我国立法应确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职能长期被人们包括检察机关自己所忽视。即使少有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遭遇了诸多障碍。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在《刑事诉讼法》再修订时,应重新审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明确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条件以及诉讼地位,有效地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0.
王德新 《海峡法学》2011,13(2):99-105,120
建立检察机关以提起诉讼、参加诉讼和事后抗诉等多元方式介入民事诉讼的制度,学界在当前已初步达成共识。但是,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机制的设计一直是个难题。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从三个方面重构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机制:一是重塑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制;三是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保障机制的构建。只有完成这些改革,检察机关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才具有程序上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以检察机关为主体提起的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的民事诉讼。这一现象一方面说明,在社会转型阶段,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正在受到严重的不法侵害,此种案件大量出现;另一方面也说明,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在我国是可行而且是需要的。但是,制度建设并未赶上实际的需要,在国外早已成熟完善的保护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却还是一片空白。在当前重要的战略发展阶段,建立适合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对确保小康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是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的。  相似文献   

12.
民事督促起诉是指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民事行政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13.
公益诉讼是为纠正公共性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其在国外已被广泛接受且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诉讼制度,但在我国尚未得到立法上的认可和理论界的一致认识,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也多以维权者败诉而告终,因而公益诉讼成为我国诉讼体制中的一个明显缺陷。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且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能够有效制止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是当前世界各国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14.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案件,迫切需要有一个适格主体代表国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理论不是静止不变的,检察机关代表公益的特性,使其可以成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国外早已开展。我国亦应明确:检察机关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权存废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规范的笼统,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寥寥无几。该制度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未得到体现,为此理论界对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权应该存在还是废止存在争议。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不是法律监督权,检察在机关行使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权过程中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人;该诉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继续保留该诉权。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在法庭上肩负着指控刑事犯罪的公诉职能,同时还肩负着公共利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职能。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是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法条采用“可以”二字,没有做出“必须”的规定,是立法者考虑到各种具体情况,留给检察机关一种“自治”的处置空间,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能因此而漠视法律规定的职责,漠视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17.
论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邓思清 《法商研究》2004,21(5):57-64
对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由谁向法院提起诉讼 ,各国有不同的做法 :有的赋予被害单位和社会团体以起诉权 ;有的允许任何公民提起诉讼 ;有的则允许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西方国家关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实践对我国有重大的借鉴意义。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应该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权力 ,并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受案范围等若干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司法实践中正尝试开展此项工作。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规范办案操作程序,具有法律意义、客观现实意义和社会发展意义。  相似文献   

19.
当前起诉主体缺位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司法保护的重要障碍。检察机关提起、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现实需要。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的实践探索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参与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实践依据和宝贵的经验。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案件,在没有行政相对人或相对人不愿、不敢起诉的情况下,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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