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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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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检讨与改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永江  舒洪水 《河北法学》2005,23(1):97-102
1980年以来,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被下放使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立法上的疏漏和诉讼构造的缺失造成死刑复核程序难以起到最后的程序保障作用。试就完善立法、收回死刑核准权和改进死刑复核程序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刘清 《法制与社会》2011,(33):265-267
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涉及到六个方面的修订,但涉及死刑复核程序和死刑执行程序未作详尽修订,本文简要分析了《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该两个程序中的法律空缺,以达到推动促进《刑事诉讼法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现代刑法理论研究和国际刑法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是死刑问题,其中死刑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中国的死刑政策是:"坚持少杀,反对多杀,错杀。"但如何在立法和司法上贯彻好这一政策,如何合理发挥好死刑的作用,是现在当务之急的事情。本文从中国死刑的政策以及我国死刑立法中的相关规定中总结了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从而可以在宏观上发现我国死刑制度在立法上和实践上的不足之处。并且,在借鉴中外死刑制度和参考了诸多刑法学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中国死刑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是在立法上,本文主张废除不合理的死刑罪名,要进一步缩减死刑适用的主体,还建议明确死缓具体的适用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和执行程序和向公众公布死刑统计数据等。  相似文献   

4.
在人权问题不断地被重视的今天,死刑的存废问题备受关注,尽管双方早已穷尽理由,死刑存废问题在刑法学界却一直是没有答案的争论。本文指出剖析死刑在当代中国的命运,我们应看到中国死刑在应然性上应当废除在实然性上应该保留在现实中应当慎用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5.
中国古代死刑复奏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点的死刑执行制度。该项制度确立于北魏,定型于隋唐,完善于明清,体系完整,制度完备,功能明确,是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防止错杀无辜的一项完善的司法制度,其合理“内核”可为完善现代死刑执行程序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6.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式。它以剥夺人的生命为内容,它除了具有刑罚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其独特的特性。最显著的莫过于它的严厉性。死刑剥夺的是人的生命权。它是人的最重要的权利。一旦生命不存在了,那么其他权利也就无从谈起,因此限制死刑就是对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7.
死刑执行程序对死刑适用的限制以及人道精神体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死刑执行程序在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同近亲属的会见、死缓制度、死刑执行的变更、检察监督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应当强化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同近亲属的会见规定的法律效力、将死缓作为死刑执行的必经的前置程序、规范死刑变更执行的条件以及强化人民检察院对死刑犯尸体处理、停止执行死刑的监督。  相似文献   

8.
邱兴隆 《现代法学》2001,23(2):63-72
国际人权法对死刑的态度经历了由放任到限制再到废除的转变。《世界人权宣言》对死刑以沉默显示放任;《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对死刑转向了限制;《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议定书》等对死刑明令废除。中国现行死刑制度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尚存较大距离,应该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尽快缩短这一距离。  相似文献   

9.
死刑是生命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生命刑不同于财产刑和自由刑,生命一旦被剥夺具有不可恢复性的特点,死刑因其严厉性成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有效利器。死刑是否应该被废除,各国做法不一。本文从死刑的产生、发展和现状以及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特殊性等方面讨论了死刑制度。认为就我们目前的情况而言,废除死刑是不切实际的。  相似文献   

10.
<正> 生命权是人权的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因此,讨论人权不能不涉及以剥夺生命权为内容的死刑问题.某些国际人权组织甚至以死刑的存与废作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态的尺度.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认识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尖锐而又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废除死刑观点的是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切撤雷·贝卡利亚.他根据社会契约论,论证了死刑的非正义性和不必要性.贝卡利亚认为,人们最初在订立社会契约的时候,只交给公共当局一份尽量少的自由,这里当然不包含处置自己生命的生  相似文献   

11.
周道鸾 《法学杂志》2012,33(10):29-34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生命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取消13个非暴力性经济犯罪的死刑,彰显了生命至上的价值,充分体现了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和《宪法》规定的人权保障原则,标志着《刑法》修正向取消死刑罪名的方向发展。应当在刑事法治领域继续大力贯彻人权保障原则,从立法上进一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从司法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2.
马章民  杜一鸣 《河北法学》2007,25(9):126-130
死刑问题是近年来刑法学界的热点之一.关于废除死刑还是保留死刑,这方面的论述颇多,尚无定论.学者们能够达成共识的是,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的物质发展水平和公众观念的条件下,还不能废除死刑.因此,死刑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在我国存在.那么,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准死刑犯"和已被判处死刑的"死刑犯"而言,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既是死刑犯及其家属们所切实关心的问题,也应当是刑法学者们密切关注的课题.  相似文献   

13.
刘冰  王玮  张蕾 《河北法学》2004,22(12):153-156
死刑,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刑种。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在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则经历了由野蛮、残酷的报复性惩罚,到文明、人道的人文性惩罚的发展阶段。随着死刑执行方式的不断演变,死刑执行的准确率也由最初的迷信、残暴,进展到如今执行的准确无误。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死刑发展趋势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阶段 ,死刑的威慑力和一般预防的作用受到广泛质疑。就中国适用死刑而言 ,死刑不是严重犯罪的杀手锏 ,应在死刑与重刑主义之外寻求和制定更为科学的刑事政策 ;死刑误判危害是巨大的也是双重的 ,不仅给无辜者造成终生难忘的伤痛和屈辱 ,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公正的形象 ;死刑适用应体现立法中已表达的民意 ,而不是屈从于局部民愤而扭曲法律的规定。中国死刑制度在大幅度削减的基础上 ,最终走向废除 ,这是我国死刑的发展趋势所在。  相似文献   

15.
死刑复核程序是为了保障死刑案件质量而设置的特别审判程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最大化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公正司法、防错纠错、保障人权的功能,贯彻落实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死刑政策,死刑复核程序应当着力加以完善:第一,厘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性质,选择在现有框架内实现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改革的路径,而不必进行三审制转变;第二,加快将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至死刑复核程序,充分保障死刑被告人的辩护权;第三,坚持死刑案件在基本事实的证明上达到唯一性结论;第四,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改判范围,实现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16.
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少杀、慎杀是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刑事政策。因特定时期的需要而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长期、大范围下放,带来诸如死刑适用的标准不统一,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违反法律适用和法制统一原则,不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严重弊端,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将死刑核准权收回。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分院是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的最佳方案。并结合司法实践,就应否坚持全面复核、全案复核、规定死刑复核案件审理期限、实行开庭审理、死刑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等如何完善死刑复核程序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马晓炜 《河北法学》2008,26(2):46-51
我国《刑法》为职务犯罪配置了死刑,司法实践中也有贪官被执行了极刑,然而我国职务犯罪的犯罪率却连年攀高,所以这不得不使我们反思我国职务犯罪死刑的设置对于控制职务犯罪的作用。首先从职务犯罪的概念界定谈起,进而从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外因等角度论述我国废除职务犯罪的必要性,并进而就我国目前在未废除职务犯罪的死刑这一现实情况下,探讨如何严格控制职务犯罪的死刑。最后,就未来逐步废除职务犯罪死刑的路径进行具体的设计。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模式、死刑适用条件、死刑适用范围、死刑规定方式的控制以及死刑案件程序、死刑赦免、死刑执行的控制,还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的理念。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台湾地区死刑控制与我国大陆死刑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即对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犯罪绝对不适用死刑。此外,台湾地区死刑控制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也有一定的启示,即将死刑适用的具体条件限定为危害生命或健康的严重犯罪;废除绝对死刑;提高无期徒刑的假释门槛、新增重罪累犯不得假释的规定、延长死刑追诉权期限;增设死刑案件强制上诉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19.
单晓华 《河北法学》2004,22(11):53-55
死刑主体的条件设置在死刑制度中非常重要 ,如果死刑主体适用范围减少 ,死刑总量自然减少。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 ,但对老年人、妇女、精神病患者、生理有缺陷者及智力低下者等弱势群体的死刑适用问题还未涉及。鉴于对老年人、妇女、精神病患者、生理有缺陷者及智力低下者施以人道主义关怀 ,应减少对他们的死刑适用量 ,甚至不适用死刑 ,以更好地体现刑罚的谦抑性 ,也减少了死刑总量。  相似文献   

20.
论中国死刑案件中的精神病抗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权利话语的流行与国家对被告人权益保护的增强,中国死刑案件中的被告方在庭审阶段频频提出精神病抗辩,意图减轻罪责或不负刑事责任。然而,实践中却显示出如下悖论:被告方虽时时提出抗辩,但法庭却不愿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前被告方提出精神病抗辩的证明责任分配不明;被判无罪精神病人的监管难题与强制治疗措施缺乏;精神病鉴定一再反复导致法官无以判案等等。因此,在我国近年越来越重视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构被告人精神病抗辩的合理制度,使其在维护被告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也不至于无章可循、变得过度泛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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