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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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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社会关系的性质为主,以法律的调整方法为辅"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是违反逻辑的;经过分析,划分传统部门法的真正标准是"社会关系被法律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之性质"。然而根据"权利义务之性质"的划分标准无法说明科技法的独立部门法地位;要确立科技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独立部门法地位,必须转换视角。在论证科技法应该并且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基础上,认为科技法是对一国的法律体系按照社会生活领域标准划分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它是与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军事法、教育法、体育法、卫生法等相并列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2.
目前,随着科技法实践和理论的不断扩展和深入,我国科技界和法律界特别是科技法学界对科技法基本理论问题的争论焦点已由独立性转向调整对象质的界定和量的划分。肯定或倾向于认为科技法已成为或即将成为我国现行部门法体系中新兴、相对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创新地认为科技法属于新型领域法的呼声,远远压倒关于科技法属于综合性法律部门或经济  相似文献   

3.
科技法的调整对象是科技法学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作为部门法的科技法并不调整由科技活动引起的全部社会关系,它只调整特定的科技社会关系,这一“特定”科技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国家对科技活动的干预与介入上。具体而言,科技法以调整国家对科技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科技促进关系、科技引导关系、科技监督关系。  相似文献   

4.
生命法是生命法学的最基本概念。首当其冲 ,研究生命法学必须首先论述生命法之定义 ,否则 ,必将“盲人摸象”各言其是 ,使生命法学研究陷于混乱。   生命法概念的提出邓公平同志最早提出了“生命法”与“生命法学”这两个概念。在他主编的《医药卫生法学》一书【1】中 ,他写有“现代科学技术与生命立法”一章 ,其中第二节为“生命法的原则” ,第三节为“生命法的若干进展”。他指出 :“至今为止 ,有关生命科学的法律问题 ,人们总是把它纳入伦理的范畴。看来 ,这样的研究模式需要转变 ,因为它模糊了伦理与法律的界限 ,从而削弱了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5.
现代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的进步使得生物经济成为国际科技竞争和经济竞争的重点领域。经济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法律在生物经济这种新经济形态发展的过程中,不会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旁观者;相反,在生物经济发展方面,法律必然会充当起生物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引发的正面影响与负面效应之"调节器"的角色。生命法学是因应生命科技发展而诞生的一个法学新学科,生物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这一法学学科大放异彩。面对生物经济的发展,中国当代生命法学应当承担起推动国内生命法制建设、培养生物经济发展所急需的生命法律人才以及加强自身理论建设三项重要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6.
生命法史考     
刘长秋 《时代法学》2011,9(6):14-21
作为生命法学研究对象的生命法拥有自身独特的发展历程。国外生命法与中国生命法尽管显现出了不尽相同的发展进路,但却有着相同的推动力量。具体来说:生命法的发展是经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生命法的本质使命在于保障人类生命伦理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就其发展进路来看,生命科技的不断进步与人类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使得生命法的调整范围必然呈现出日渐扩大的趋向,其体系构成必然会逐步完善,而生命法的内容也会越来越趋向于理性。  相似文献   

7.
当代生命法学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生命法学已成为一个日益成为世人所关注的前沿学科。生命法学包含了丰富的内容 ,涉及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揭示生命法学的这些特点 ,是深入研究生命法学 ,构建生命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关于军事法体系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军事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我国,军事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过去法学界的看法不尽一致。随着军事法学研究的迅速发展,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应当确立军事法的部门法地位。笔者认为,凡是调整同一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可以称为一个独立的法律  相似文献   

9.
现代科技的发展导致大科学的形成和科学学的产生,国家也需要制定科技法以保障科技进步,这又推动了法学与科学学的交叉学科即科技法学的兴起。科技法实质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法,并具有既调整社会关系又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特征。  相似文献   

10.
<正> (一)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这是各门科学相互区别的根据。劳动改造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当然要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是以劳动改造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科学。这种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就使劳动改造法学与其他学科相互区别开来。劳动改造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与劳动改造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为了弄清劳动改造法学的对象,首先就必须明确什么是劳动改造法。劳动改造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戒部分,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关劳动改造罪犯的方针、政策、制度、方法等一切法规的总和。换句话说,它是规定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法律。  相似文献   

11.
一、引言研究香港法已成为我国法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要研究香港法,首先要确定,什么是香港法,香港法能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过去法学界对于部门法的划分习惯于以调整对象为标准去划分的单一方法。实际上  相似文献   

12.
部门法理学之提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学虽然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 ,但法学与法在以下这一点上是有区别的 :法是由部门法构成的 ,法本身只是部门法的总和 ,部门法才是法的实体存在。离开了部门法 ,法只是一种观念而己。而法学则与之不同 ,除部门法学以外 ,还有以法的观念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形态 ,这就是一般法理学或者简称为法理学。长期以来 ,我国法学研究中存在着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就法理学而言 ,在我国是从上世纪 90年代初的法学基础理论演变而来的 ,大体上还停留在教科书的水平上 ,不能满足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学理需求 ,未能形成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的良性…  相似文献   

13.
冉巨火 《当代法学》2016,(5):151-160
军事法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而是一门法学学科.军事法没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与方法,军事权的本质是行政权,军事立法的繁荣是传统部门法发展的趋势而非新的法律部门建立的标志.军事法学以散在于各部门法中的军事性规范为研究对象,既是一门综合性部门法学,又是一门法学与军事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军事法以学科样态存在,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建构与健康发展,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在军事领域的全面践行.军事法学的任务在于融合各学科知识,研究军事领域中的法律现象,揭示其背后隐藏的特殊规律.军事法学的研究进路应设定在法学范围内.军事法学研究如欲深化,必须回复到基础性问题研究上来,摒弃泛政治化的方法,加强军地协同.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认为生命法是用以调节生命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生命法学研究是以生命法为核心的生命法律文化,并从简要回顾生命社会关系的内涵与外延及古往今来的演变入手,探究了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调节,以及生命法的定义、地位、特征及其体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Ⅰ科技法学是以研究科学技术法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既是法学的一个部门,又是科学学的一个分支。 科技法学是不是法学的边缘学科?有论者认为:“科技法学是一种部门法学,是法学的新兴学科,而不是“脚踏两只船”的边缘学科。”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法学的边缘学科是指法学与自然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的学科,就此定义来衡量科技法学,很显然它属于法学的边缘学科。这是因为,科技法的法律规范是以技术规范为基础而为法律所确认  相似文献   

16.
部门法哲学是世界法学研究的前沿和最有前景的跨学科的交叉研究领域,作为对现有研究的概括和命名,部门法哲学的提出是当代中国法学的一个理论创新。所谓的部门法哲学,其实是对这一领域的刑法哲学、民法哲学、行政法哲学、诉讼与司法哲学、宪法哲学、经济法哲学、商法哲学、国际法哲学等所有部门法学与法哲学之间跨学科研究的一个总称。部门法哲学区别于部门法学的标志在于反思的视角及其问题设定的方式。部门法哲学与法哲学的区别在于其研究的是法律的局部而非整体,并且形成了自身的范畴体系。部门法哲学的范畴一般是法哲学范畴的下位概念。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法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很多大学设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并与法学专业并列进行招生。同时,在理论界比较强势的说法是知识产权法比较特殊,归入任何法体系都有不妥之处,应将其作为独立法部门。通过对科技法演化历史的梳理认为,知识产权法是科技法在其演化过程中的一个历史形态,是科技法体系中关注科技主体因技术发明成果而享有排他性财产权的制度安排。尽管知识产权在当代获得了强势发展,但以科技进步法为核心的科技法体系对知识产权的支撑和浸润作用不能割舍,任何主张知识产权独立的理论和做法都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带来危害,应尽快走出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相互割裂的误区。  相似文献   

18.
论生命科技立法的理念与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长秋 《法商研究》2007,24(4):54-58
生命科技法是引导和规范生命科技活动的行政管理法,以保障生命科技活动的健康发展为目标。面对现代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安全与利益的不确定性,生命科技法应当确立如下立法理念:在谨慎权衡生命科技效用的基础上确定各项生命科技活动的风险性;对于那些风险性难于确定的生命科技活动,应当假设这类活动对人类社会具有重大风险,然而再依据这种"假定"去创设相应的防范制度。生命科技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立法、超前立法及谨慎立法三项基本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19.
市场经济建立后,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部门法,这一直是笔者深究的问题之一。“经济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的伴生物,在市场经济国度里,不存在经济法这个部门法”。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法其调整对象分属民商法、国家行为法、政府行为法等部门法所调整; 第一、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及其法律调整应属商事法之商事主体法调整。  相似文献   

20.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生命法具有某些与其他法所不同的或不尽相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为本质上的社会性;二为立法上的预期性;三为内容上的伦理性;四为功能上的激励性.如果代孕者是出于互助目的自愿无偿为他人孕育子女,则完全是个人私权利问题,并不涉及公共道德问题,法律就不应当强行禁止.代孕具有一定的积极性,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既不现实也缺乏合宪性基础.胚胎著床前遗传学诊断是生命科技的一项重大发展,但它的应用却引发激烈的伦理争论.容许伦理和法律的边界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变动性,符合生命科技迅速发展、社会伦理不断变迁的大背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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