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7,(3)
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第二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相似文献
3.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法规月刊》2002,(5)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1)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可见抗诉是检察院行使民事审判监督权的唯一方式。诚然,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事抗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这对于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由于理论上的缺陷,使其在实践运用中背离服务于法律监督职能宗旨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抗诉为一些懈怠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当事人逃避不利于自己的责任上了一道…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中将立案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内容作了规定,立案公开无疑将对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和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如何解决立案难,如何让立案公开真正落到实处。本文试图从立案公开的理论依据、内容、途径及意义进行分析,提出立案工作公开化要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要更新立案工作理念,而且要对法院的立案工作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8.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4)
根据审判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有利于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现对《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具体内容为: 1、非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负担勘验、鉴定、公告、翻译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上述费用的负担,按《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10)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 相似文献
13.
14.
15.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公正是与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平等就不可能体现公正。基于民事诉讼的本质所决定,民事诉讼立法应当在程序构造设计上为双方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充分、平等的诉求和抗辩机会,以此保障双方在诉讼中的均衡对抗。只有法官在审判上保持中立,对双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且不存在任何偏爱与歧视,才能确保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获得实效。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3):15-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就地进行案件调解工作,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诉讼案件问题通知如下: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受理法院认为不宜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可分别受理。 相似文献
17.
18.
《河北法学》1989,(5)
民事、经济审判如何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提供法律保证,关键在于更新民事、经济审判观念,特别是在民事、经济审判中确立诉讼经济原则。 所谓诉讼经济原则,通俗地讲,就是审判意识中的效率、效益观念(或称之为商品价值观念)。概括地说,就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依法以最少的诉以耗费完成诉讼的全过程,使争议的财产和资金尽快地从不稳定状态和封冻状态中解脱出来,发挥它们在生产和流通中的经济效益。它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法官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和实施适当的审判行为,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并使诉讼耗费保持在最低限度;二是当事人及其律师应依法及时正确履行诉讼义务(如举证责任),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方便。二者结合在一起,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避免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在诉讼中费工、费时,有效地节省人力和财力,也可以充分发挥物和资金的效益。 相似文献
19.
申请再审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一项诉讼权利。它是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纠正错案,进行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请求上,存在着模糊的认识,表现在大多数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上使用千篇一律的词语: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你(单位)的再审申请,望服判息诉。 相似文献
2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等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