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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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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大陆法系财团抵押制度和英美法系浮动抵押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利弊进行了比较和评析。随着担保法理念的转变和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挑战与机会,因此我国应该借鉴财团抵押制度和浮动抵押制度,以完善我国企业担保制度的立法。针对专家提出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建议将企业财产集合抵押制度和企业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财团抵押与浮动抵押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财团抵押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创制的以企业特定的集合财产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 ,浮动抵押是英美法系国家创制的以企业可自由流转的集合财产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 ,两者都是以企业集合财产设立的抵押制度 ,却存不同特征 ,各有利弊。文章通过对两者之比较认为 ,在我国担保体系中 ,财团抵押与浮动抵押均有其存在的价值 ,我国未来《物权法》应采取两者并存的立法方略 ,并就此对梁慧星先生领导的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的相关草案建议稿进行分析评价。  相似文献   

3.
分析企业财团抵押制度的主要特点,结合我国《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抵押担保方式的相关规定,探讨企业财团抵押在我国银行贷款担保业务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4.
浮动抵押制度在融资担保方面有许多固定担保难以比拟的优势,但浮动抵押的不确定性也使抵押权人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采用浮动抵押的国家都对设定浮动抵押的主体、标的、登记、浮动抵押确定及浮动抵押的实行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本文在对国外立法及判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浮动抵押制度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未专门规定浮动抵押的特殊实行制度,不利于发挥浮动抵押制度的功效,也无法防止抵押人在浮动抵押固化后恶意处分抵押财产。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实施为接管人制度的引进奠定了基础,但我国浮动抵押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却为接管人制度的运行制造了障碍。因此引入浮动抵押接管人制度,不仅要构建接管人制度本身,还要完善浮动抵押及其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浮动抵押制度,这是对我国传统抵押担保制度的重大突破。浮动抵押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担保物权,具有抵押物的浮动性或流动性、抵押物的集合性、性质的可转化性等特点。研究分析我国的浮动抵押制度。既有利于该项制度的推广使用。又有益于防范其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7.
浮动抵押制度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担保制度,在我国建立物权法体系之际,是否引入该制度引起了很大争议。借鉴国外较成熟的浮动抵押制度,分析在我国建构浮动抵押制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第181条和第189条的规定表明物权法体系中引入了浮动抵押担保制度.从属于担保物权体系的浮动抵押制度虽然具有担保制度的共性,但是其个性更为突出,在制度构造、实现方式、法律效力方面都与现行的法律担保制度不同.因此,有必要从浮动抵押制度基本理论入手,阐释其内涵、价值等以完善浮动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创设了许多新制度,动产浮动抵押就是其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但《物权法》第181、189条对我国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的相关立法规定却需要检讨,主要在于:末限制浮动抵押设立的主体、局限了浮动抵押标的物的范围、未明确规定浮动抵押的运行及其实现。为此,有必要对浮动抵押制度中的抵押人加以限制、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予以扩大、在法律上赋予抵押权入相应的权利,以及明确优先权次序。  相似文献   

10.
浮动抵押制度由于充分实现了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平衡而被不少国家继受,我国《物权法》中也创设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但在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实践中,其却面临被闲置的尴尬境地,原因在于抵押当事人利益失衡,抵押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很好保护。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者浮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物权法》中扩大浮动抵押财产至一切动产;允许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设定限制抵押财产处分的条款;建立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及健全农业保险和农业风险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1.
浮动抵押制度起源于英国衡平法,其设立之初旨在解决公司融资的迫切需求,后逐渐被其他国家和地区所采纳。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中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但没有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与其配套,使得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可能对债权人保护力度不够。应当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使其符合我国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第181条首次确立了浮动抵押制度。浮动抵押突破了传统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和一般抵押权规范,具有重大的立法价值。但是,在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以及抵押权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物权法》的规定尚存一些不足和缺陷,亟须解释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动产浮动抵押刍议——价值、难点及其制度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创设了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力图最大限度地促进融资、发展经济,但现有的概括性务文给这一制度的施行带来了诸多疑惑。文章在分析动产浮动抵押内蕴价值的基础上对其相关难点问题加以探讨,并从宏观、微观两面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担保物权内容之一,因其设定程序较为简便,不转移抵押物占有,有利于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融资的有益模式.但因其固有的特点与不足,在实践过程中运用并不充分,未能有效发挥应有价值,因此有必要对动产浮动抵押制度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物权法》的实施对公证抵押登记制度产生重要影响。文章依据现行法律就我国公证抵押登记制度,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动产抵押登记等进行了法理分析,并对完善我国公证抵押登记制度提出了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6.
抵押制度是近现代各国民法最重要的担保物权制度。我国现行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释都对此作了专门规定。但立法上的缺陷及冲突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待于我们从理论上作进一步的探究。关于重复抵押问题,建议立法肯定重复抵押制度,规定抵押权的次序和次序变化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所有人抵押制度在我国担保法中未有明确表述,虽然有关司法解释有触及,但很不完善。为了论证建立独立的所有人抵押制度的必要性,作者首先介绍了国外一些国家的相关立法趋势,然后从理论和我国实际情况两方面进行了论述。最后作者对所有人抵押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8.
动产浮动抵押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颁布<动产担保交易法>与<物权法>相配合,即做到民事抵押登记由<物权法>调整,商事抵押登记由<动产担保交易法>调整.在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主义条件下,既要注意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保护善意第三人及抵押人的合法权益.只有三者合法权益兼顾保护,并建立起较为合理的优先权顺位规则的条件下,才能使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了可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紧承第2款规定“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此处的“一并抵押”是共同抵押而非财团抵押.当前,民法典编篡议题讨论正酣,未来《民法典》中该如何设计财团抵押权制度,对该问题的思考实具重大理论及实践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财团抵押权立法模式不宜采用单行法模式,而应采一般法模式;在具体内容设计上,应对财团抵押名称、财团类型、财团构成、财团抵押权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抵押人处分权限制等方面详细规定;另外,财团抵押权的制度设计还需充分考虑同不动产登记、公司担保、破产别除权等部门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与配合.  相似文献   

20.
最高额抵押是抵押担保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担保法》虽确立了最高额抵押制度,但对此的规定却是十分简单原则,没有顾及最高额抵押的特殊性。作者对最高额抵押的含义、设定、效力进行初步探讨,旨在完善我国最高额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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