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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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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011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公布2.法发〔2011〕9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保管制和缓刑的执行效果,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监禁刑(包括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和自由刑监外执行(包括保外就医和假释),是法律性质不同的刑种和刑罚执行方式。当前非监禁刑和自由刑监外执行是现代刑罚制度发展的一大趋势。在不少国家,非监禁刑已经替代了部分短期自由刑;自由刑监外执行特别是假释的广泛适用,  相似文献   

3.
关于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缓刑制度是一种经济、合理而富有实效的行刑制度,是各国刑法中最基本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并保持比较高的适用率,但我国缓刑的适用率低且无法有效执行。完善我国缓刑的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明确缓刑制度的性质;细化缓刑制度的主要适用对象;树立管束与教育并重的科学行刑观;培养专业化的非监禁刑执行官队伍;丰富缓刑制度的考察内容,使缓刑考察立体化。  相似文献   

4.
1.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对管制犯、缓刑犯适用禁止令的有关问题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保管制和缓刑的执行效果,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宣告禁止令的条件、确定禁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为确保禁止令这项新制度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缓刑制度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了较广泛的讨论,对缓刑的法律性质有两种迥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缓刑是对犯罪性员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时间不是执行刑罚,因此对缓刑犯的考察不同于执行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一笔勾消不再执行了:对缓刑期满后三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的,由于前罪刑罚没有执行,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犯、缓刑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进行革新,创设禁止令制度。所谓禁止令,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为确保禁止令制度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最高  相似文献   

9.
以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为内容的非监禁刑种,以及缓刑、假释等刑罚执行措施,使得非监禁刑在我国刑罚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分量。但由于在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使得该刑种的实施不尽人意。而改造非监禁刑应当从升格罚金刑、完善资格刑、限制没收财产刑、建立社区服务刑和扩大缓刑的使用等方面入手,使其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称《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闫新燕 《法治研究》2014,(3):106-111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非监禁刑制度提出了禁止令这项创新制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各地法院纷纷发出了“禁止令”,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禁止令作为一种新制度,对未成年犯的适用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2.
(一) 我们为了正确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对管制犯的管束,就必须把缓刑犯和管制犯的根本不同之点加以区分。这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缓刑不是刑罚,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制度。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相似文献   

13.
缓刑是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它极富促进机能,是现代刑法的一个标志。缓刑有许多价值,主要表现是: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促进罪犯改恶从善;促进罪犯再社会化;减少国家经济支出等。我国刑法虽然没有规定缓刑的减刑问题,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关于缓刑能否减刑,在刑法学界有否定和肯定两种观点。否定说认为: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但是,缓刑是对原判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既然在缓刑情况下不存在实际的刑罚…  相似文献   

14.
王占洲 《现代法学》2011,33(4):106-113
刑事禁止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针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增设的约束性措施,为禁止该类犯罪人在特定期间实施虽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管制缓刑相关规定但不利于改造的行为或可能诱发再犯罪的行为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其虽属于管制执行和缓刑考验的具体方式,但同时也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其也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在正式实施前尚有必要厘清刑事禁止令的内容、适用条件、法律形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恢复性司法理念是起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北美的新型罪犯改造理念。社区矫正则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猛。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及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6.
任国强 《人民检察》2012,(15):72-73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使禁止令从理论研究层面跃升为我国刑法规范的呼声成为了现实。禁止令纳入刑法,不仅丰富了我国的刑罚制度,而且加强了对管制犯和缓刑犯的监督管理力度,成为我国刑罚制度不断完善和进步的标志之一。为准确理解禁止令内容和正确适用禁止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禁止令可以分为管制中的禁止令和缓刑中的禁止令.由违反两种禁止令的差异化制裁模式决定,禁止令是一种对犯罪分子兼具刑罚性和非刑罚性的综合性处遇制度.禁止令的直接法律功能是“管制执行”的绳索与“缓刑考验”的规则,间接法律功能是刑罚执行或者缓刑考验期间的资格禁止,并与前科形成法律效应上的呼应.禁止令的短期改革方向是增设假释中的禁止令,远期改革方向是摆脱现有刑种与刑度的束缚,独立为真正的资格刑.  相似文献   

18.
《法学》1986,(3)
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但是,对符合条件的缓刑犯是否也适用减刑?法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大家认识也不一致。因此,把这个问题提出来探讨是有必要的。缓刑,是我国刑法中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相似文献   

19.
非监禁刑是指由法院决定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禁场所之外实施的,不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执行或暂缓执行的制度和方法,其基本理念与宗旨符合现代刑罚的发展趋势.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是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节约司法成本、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需要,对实现社会主义司法目的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来看,刑罚的非监禁化水平还比较低,非监禁刑适用及非监禁刑犯管理工作还不够完善,这使得刑罚效益的发挥受到极大影响.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如何适用非监禁刑,才能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文在对非监禁刑适用现状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分析非监禁刑适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宣告禁止令的适用对象是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法官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和个人情况作综合分析,决定是否适用禁止令,并要充分考虑禁止内容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作出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项或几项内容。禁止令生效后,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禁止令的执行,对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依法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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