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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晚近国际私法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法律适用原则。它改变了传统冲突法连结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从而加强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但同时又要求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受法官主观意志的影响而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上的不公。特征履行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最密切联系原则这一缺陷,但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不可避免地会介入人的因素而使其主观化,因此,法官素质水平高低又对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效果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逐一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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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际私法领域的一个制度,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根源.本文从分析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产生入手,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的具体运用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两大法系对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在我国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时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几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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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规则上的一次自我超越,它在多元化,国际化的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最密切联系原则与自由裁量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最密切联系原则便是为了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所作的说明。所以本文试从自由裁量权的角度论述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演进,运用及对中国的启示。追本溯源,本文首先采用历史分析法考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演进。并总结规律,以史为鉴,再结合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论述其在各国的适用,尤其对中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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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代国际私法的一个重要理论,该原则的采用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本文通过分析最密切联系原则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积极价值与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国际上解决该等问题的几种模式,从我国国情出发,对今后我国在该领域的立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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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具体规定和适用现状为基础,提出了完善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相关建议,以期该原则在我国得到最理想的发展空间,并对我国顺应国际私法的发展潮流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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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领域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相对传统冲突规范而言,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不同国家对该原则的适用也有所不同。其适用有利于法律选择的合理性、公正性。中国在具体适用该原则时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解决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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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合同中的应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当代冲突法所确立的一种崭新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解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诸多领域,特别在涉外合同关系中成为了解决合同法律适用的主要规则。文章分析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形成、性质和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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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由裁量权角度论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的冲突法革命中逐渐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学说。当今 ,最密切联系原则已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较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 ,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的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纳了这一原则 ,一些国际条约也受其影响。本文从自由裁量权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系入手 ,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兴起、构造和限制作进一步探讨。并在分析基础上 ,对中国国际私法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有关条款作了粗略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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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The 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是当代国际私法中的一项新的冲突规则。与一些传统的规则相比,前者开放而富于灵活性,后者机械而缺少弹性。如今,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决在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合同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多数国家司法实践的主流。不仅如此,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于自身的优点,该原则也在侵权等其他领域得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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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当代国际私法中最盛行的客观合同准据法选择理论,影响着许多国家的合同冲突法以及有关国际条约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当然也不例外.随着各国司法经验的积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论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完善.近些年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呈现出对规则的回归趋势.与最密切联系理论本身的发展轨迹相一致,其在我国合同冲突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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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选择理论是冲突法中的核心理论问题,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在法律选择理论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各国普遍接受的法律选择理论。本文从法理学角度探讨了在涉外侵权案件中确立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揭示了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并阐明其基本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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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我国的立法及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冲突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是当代冲突法中一种生命力极强、在各国立法及其实践中普遍确立和运用的一种法律适用的重要理论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实质在于软化连接点 ,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 ,从而实现法律的根本性价值———公平、正义 ,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立法上确定了这一原则 ,但对这一原则的运用标准不够完善、具体 ,因此导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摸索办案的客观现实。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应成为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应体现法的公平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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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6)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说是当今国际私法至高无上的理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在第2条中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然而,在我国的涉外司法实践中,法官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时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条件认识比较模糊;二是没有理解和掌握最密切联系的判断方法;三是缺乏有效的机制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基于法律论证的视角,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法律论证过程,实践中最密切联系的判断必须采用严密的论证形式且须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和融贯性准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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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规范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确定一个地方(或国家)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就以该地方(或国家)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它产生于冲突法学界批判传统的冲突规范之时,产生于司法实践。它是冲突法领域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在当前国际范围内的冲突立法中,这一原则被看作一项选择法律的指导性原则的表现越来越突出,然而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理解并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恰当地确立其在冲突法中的地位,并使其规范化。本文作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较深入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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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同当前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大体一致,即首先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时,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在此,本文就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适用及完善作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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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利弊得失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本文回顾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发展历程,在充分肯定其卓越贡献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初步分析了其主要的局限性:⑴灵活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但有导致过分随意的危险;⑵它是英美法系立法与司法制度的产物,如何与大陆法系传统相融合,尚需深入探索;⑶其适用中对政府利益的强调往往减损其效果;⑷立法上尚需明确最密切联系,是指与国家的联系,还是指与法律的联系。因此,国际私法在21世纪重新定位与功能转换的要求,必然涉及对这一原则的重新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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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实践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在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适用可分为固化连接点和动态连接点,这二者将法律所有连接点的指向全部包括,因而在该法中的地位高屋建瓴或指称基本原则地位。在明确最密切联系原则在该法中的地位后,法官在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时,需要自由裁量的,应依照最密切联系度的递减进行选择,而非法院地方便主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