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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信息权利——一种权利类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二十世纪 6 0年代以来 ,以蓬勃发展的信息技术为先导 ,人类开始步入信息社会。信息问题成为最具时代魅力和理论潜能的前沿领域 ,进而成为法学研究所关注的对象。信息是信息社会中极为重要的资源形式和社会的构成性元素。作为法律概念的信息是满足特定条件的符号系。信息权利是一个以信息为客体的法律权利束 ,作为一个权利类型具有解释性和制度性的双重功能优势  相似文献   

2.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国际律师事务所最近获得一项新的商业方法专利授权.用于外部采办过程。这一名为ValueChain的系统是将商业外部采办相关的信息整合在一起,比如顾客的行业信息.已经取得的业绩,机会和风险等等,由律师事务所提供最终完整的报告。据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ick Toering声称.  相似文献   

3.
一、问题的提出知情权是指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①是一项重要的股东权利。从理论上讲.知情权制度的设置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代理成本问题:②从实践上看.知情权的行使能够使股东了解公司信息.为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或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从立法上来看.我国相关公司立法一直都十分重视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公司法》第34、97、98、166条等条文都对股东知情权做出了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也将股东知情权纠纷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规定。  相似文献   

4.
信息的财产化对于信息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作为对非物质性财产提供保护的主要制度形式——知识产权理论却因其客体理论本身的限制,难以实现从知识产权到信息产权的跨越。从作为权利客体的“信息”之限定、正当性证成、质疑与回应等几个角度具体展开论证,努力发展更加明确可行并更具说服力的信恩产权理论。基本观点为:能够作为财产权客体的信息应至少在形式上具有可描述、可再现的符号形态;在内容上能够表达某种可被理解的意义,并能够符合价值正当性衡量。界定信息产权客体还应考虑信息的经济价值与可交易性。信息的共享性、对信息垄断的担忧和可行性问题不能成为阻碍信息产权设置的实质障碍。信息产权能够被理解为知识产权的延伸和补充,能够给予知识产权法更加具有包容性的理论基础和更加广阔的制度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5.
大数据具有非竞争性、财产性、非独创性以及强垄断性等特征。实践中仅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规制非法获取商业大数据的行为,忽视了大数据的财产性。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制非法获取行为,则忽视了对已公开商业大数据的保护,也容易造成数据垄断。将商业大数据作为新型财产加以保护,则忽视了现有法律体系内可能存在的保护方案。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在权利客体、权利限制以及制度目标上具有亲和性,因此可以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商业大数据。由于大数据不具有独创性,其难以成为汇编作品,但能够作为邻接权客体加以保护。因此可以在《著作权法》中规定大数据收集者的权利,并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增设侵犯大数据的行为类型,进而规制非法获取商业大数据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史先生诉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被告统一公司辩称.其公司对涉案标识拥有著作权和外观设计权等在先权利,对涉案标识的使用并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而是作为美术作品使用:原告没有实际使用涉案商标,也并无实际使用意图,仅意在将其作为索赔工具使用,  相似文献   

7.
康娜 《法制与社会》2011,(1):107-107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设施的逐渐普及,如何更好保护权利主体的商业秘密权已变得日益突出。客户名单作为一中商业信息资源,作为企业重要的经营信息和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很容易受到非法侵犯。因此,如何有效的保护权利主体的客户名单将十分重要。本文将从客户名单的本质内涵着手,结合我国的实际对该问题作一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8.
张新锋 《法商研究》2023,(2):187-200
我国尚未就体育赛事视听信息的民事权利保护模式达成共识。目前,各国关于体育赛事视听信息的保护有两种模式:体育赛事视听信息著作权保护模式,即将体育赛事摄制成果作为视听作品保护的模式;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保护模式,即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采集体育赛事视听信息并向公众传播和进行商业利用的权利进行保护的模式。从规范科学性、权利正当性、经济合理性和体系自洽性的维度考察,相较于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模式,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保护模式不仅能够维持体育赛事视听信息传播关系中的利益均衡、稳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概念体系的柱石,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更有利于妥当解决因采集、传播体育赛事视听信息行为引发的纠纷,也更符合法律方法论的要求。我国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的构建需要在权利限制、禁令救济、请求权竞合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申卫星 《政法论坛》2022,(3):89-102
作为计算法学的秩序概念,隐私、信息与数据具有体系构造与规范适用的双重意义。然而,三者在当下的权利话语中处于混乱无序的状况,由此引发了法律规制难题。为此,必须在严格区分权利客体与权利本身的基础上,先对隐私、信息、数据在权利客体面向进行有序呈现,再在三者之上构造个人权利体系的差序格局。具体而言,隐私、信息、与数据分别处于事实层、描述/内容层和符号层,三者之上分别成立以消极防御为内容且保护相对严格的隐私权、兼具消极防御的保护与积极利用的信息人格权和数据所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属于人格权,位阶上高于作为财产权的个人数据所有权。这种数字时代个人权利的差序格局不仅可以为数字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而且能够完善和充实计算法学的基本范畴并推动其科学化进程。  相似文献   

10.
信息进入自由的纯粹工具主义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衍亮 《现代法学》2001,23(2):107-115
本文通过重新解析彼得对信息进入自由的论证过程,提出了信息进入权利的权利属性和权能结构。借助彼得的工具主义模型和彼得对知识产权哲学的独占主义信条的批判,我提出了信息法律的纯粹工具主义分析模型。我的讨论支持下列结论:(1)信息进入自由的权能结构是信息法律的主要内容,信息法律就是配置信息的权利资源的法律,追求权能结构设计的效率,就是追求这种权利资源的配置效率;(2)纯粹工具主义的分析结构中不存在普遍道德或者终极的正义命令;(3)正当程序和分权机制是维护信息法律“正义”品格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机关收集资料、获取信息的重要的行政行为之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行政机关公开在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中收集的信息是保障被检查人知情权的必然要求。而公开被检查人信息的行为如违法或不当,就有可能侵害被检查人的权利,给被检查人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立法,在相关立法中确立被检查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并在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程序中赋予被检查人程序性权利的同时完善对被检查人信息侵害的行政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2.
徐娟 《江淮法治》2012,(11):46-46
当前,信息公开更多地是依赖于政府主动释放信息。但问题在于,一旦政府掌握了太多主动权.就容易将信息公开的义务异化为信息施舍的权利——公开什么。怎么公开。何时公开。都由政府单方面说了算。二成的信息公开及格率明确无误地将这种弊端暴露在公众面前。  相似文献   

13.
费长山 《时代法学》2010,8(2):30-36
人权原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历史性进步。人权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具有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人权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具有抗衡权、正当程序实现权和保护请求权等应然权利。本文将人权原则理念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两者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求达到人权原则对政府信息资源运用的理性指导与控制,进而构建政府权威信息源头地位。  相似文献   

14.
一网络传输中信息资源的下载与利用网络信息咨询与传统参考咨询最大的不同在于网络信息咨询在很大程度上利用网络传输信息及大量地利用网上信息资源作为参考信息源来完成咨询问题的解答。网上信息资源有些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公共信息,不会产生版权纠纷;而有些则是受版权保护的产权信息,使用不当则会导致法律纠纷。(一)联机检索数据库。联机检索数据库是重要的网络信息资源,也是网络信息咨询中可能使用最多的学术性信息资源。目前互联网上有各种商业数据库数千个,还有许多非商业性数据库。在这些数据库中,有些是由拥有独立著作权的作品…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和范围,第一次明确赋予行政相对人对"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救济权,但这种拓展本身是有限度的,不能脱离开现行制度、环境以及法治发展阶段而无限制扩大。司法实践中,应当按照权利保障、法治、利益衡量、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和渐进发展原则,通过丰富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关于行为可诉性、利害关系性、时机成熟性等制度内涵,依法科学、理性地把握和设定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  相似文献   

16.
在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北京市海淀区国信公证处主任王继华作为海淀区政协委员.从公证行业能够更好地为民服务、减少纠纷、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整体考量,向海淀区政府提出了“资源有限共享,服务和谐海淀——关于我区有关职能部门政务信息适度资源共享”的提案。该提案得到了海淀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于日前进入初步试行阶段。该提案的重要意义在于:不仅在客观上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践,也对今后能够逐步在全市乃至全国进行信息有限公开和资源适度共享进行了初步的探索。通过区内的信息有限公开和资源适度共享,可以达到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同时,也为今后公证行业的更好、更快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19,(5):73-86
我国刑法评价的行为对象应是"信息"而非"数据"。在"参与式公共性"语境下,企业作为信息主体的基本标志不再是主体身份而是行为权限。企业信息专有权是指企业在原信息主体授权以及前者基础上的法定授权范围内,为了生产经营通过加工处理所掌握原始数据,对所获得信息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基于权利的排他性以及针对不特定主体的效力,该权利未脱离绝对权范畴,应属新型财产权,本质是具备权利外观的刑事合规系统。应确立企业信息专有权作为刑法保护的新型信息法益,当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在信息专有权的权限范围内制造、获取、传播、利用多方主体的信息时,应保护其信息专有权。当企业行为超越权限范围,则应以此作为其刑事不法的判断基准。  相似文献   

18.
《商务与法律》2005,(1):28-29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于2004年12月30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1997年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作出较大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吸收了国际通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方式。《办法》共9章42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对特许经营当事人.特许经营合同、信息披露、广告宣传、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9.
郑彧 《法律科学》2009,(3):153-160
我国现有理论多以含义不清的“新型知识产权”指代证券即时行情信息权利,并试图从“数据库”或“知识产权”等角度对证券即时行情信息的权属进行论证。但现有的研究成果并未触及证券即时行情信息的权利本源,因此无法就商业实践中已经发生的信息权属争议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应根据基本信息与衍生信息的不同类别而分别以“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方式确定证券即时行情信息的权属并划分权利界限。  相似文献   

20.
商业数据界权包括确定其权利的性质和权利的归属。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法律体系的建成,为数据界权提供了新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界权首先应基于个人信息与数据、商业数据与公共数据等基本范畴的厘清。基于商业数据的固有性质以及工业产权的历史逻辑和制度内涵,商业数据与信息保护类工业产权具有深度的契合性,有必要将商业数据纳入工业产权序列,作为数字时代具有标志意义的一种新型工业产权,并可以成为与商业秘密相对称的商业数据权。商业数据界权需要确定商业数据的适格性--可保护条件。商业数据的适格性包括受保护数据的合法性、集合性、管理性、可公开性和商业价值性,即以合法形成的规模性数据集合为客体,并采取管理措施的可公开性技术数据和经营数据等信息。商业数据具有单一性、复合性和动态性,商业数据权暗含着所涉权利的分层性,其权属界定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将复杂或者貌似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遵循投入原则、分层原则和责任原则等三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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