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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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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2追求判决结果的一致性——以1930年罗斯案为例罗斯夫人的原始住所在英国,去世时在意大利有住所,在英国留有动产。她在自己的遗嘱中剥夺了她唯一的儿子的继承权。其子诉诸英国法院,主张即使他的母亲立有遗嘱,但依据意大利法的规定,仍对他的母亲位于意大利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一般的法定继承份额。但意大利民法典第8条规定,继承依被继承人的国籍所属法。审理结果是,英国国内法予以适用,驳回原告请求。路克斯摩尔法官解释说,依他的看法,处理该案时,依英国的国际私法规  相似文献   

2.
反致制度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际私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详细阐述反致的起源,理论,实践及其发展趋势。同时讨论我国目前对反致的立法,并且提出自己的见解,认为我国应对反致制度进行合理运用。  相似文献   

3.
韩雪 《法制与经济》2008,(14):96-97
反致作为当今国际私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自1878年福果案后就引起了学界激烈的争论,赞成与反对之声不绝。时至今日,在反对派更占优势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反致的存在,这足以说明反致的存在还有其自身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于飞 《现代法学》2005,27(3):160-167
在海峡两岸的冲突法立法中,反致制度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与特点。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一直对反致持肯定的态度,规定接受当事人本国法的广义的反致,立法较为全面。但在涉及有关合同、国籍的消极冲突、区际冲突等问题的法律适用时是否采用反致尚存疑问,其反致制度不论在内容上还是立法技术上都有需要完善之处。祖国大陆现行立法对反致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从《示范法》及《民法(草案)》的有关内容来看,主流观点不是一概地拒绝反致,表现出例外接受反致的立法倾向。反致有利于实现冲突法的价值取向,有利于解决海峡两岸特殊的区际法律冲突,祖国大陆应借鉴他人的立法经验,明确接受并建立自己科学、合理的反致制度。  相似文献   

5.
许光耀 《时代法学》2007,5(4):100-107
反致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制度,但在逻辑上有严重缺陷。它基本不考虑受致送国对于反致的态度,因而并不能体现对于外国法的尊重,也不能保障判决结果的一致性。随着反致制度的规则化、成文化,其灵活性也渐渐消失。更重要的是,只有当受致送国不接受反致时,反致才能体现人们所赋予它的优越性,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它,这一优势越来越受到削弱。由于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其所追求的目标大多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因此我国立法不必借鉴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6.
追求判决一致是冲突法的古典抱负,传统反致之创设即服务于此一功效。拉塞尔开创双重反致先例之时并未释明其动机与理由。两种正相反对的解释路向彼此既不能证伪复又和谐兼容于双重反致,这表明应从第三维度即回归冲突法寻求判决一致之古典使命来解读其伦理取向。双重反致的生命力在于其能够为只能实现判决相对一致的传统反致所不能担保的判决绝对一致之目标提供绝对保证,精确致达冲突法之意向。判决一致本身不体现伦理深度,其实现方式才体现伦理深度。传统反致的相对性在于他律,双重反致的绝对性则得益于自律。立足于自律之上的双重反致移情换位于外国法院之立场,散发出为他人的伦理暗香。为他人的脆弱性及其可能走向的为难他人的背反结局使其危机再现。对我意识的终极溯源揭示了他人就是上帝的本体论结构,逃脱上帝的不可能性是对为他人伦理及作为其技术表达的双重反致之伦理困境及伦理密码的辩证破解。  相似文献   

7.
反致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制度,但在逻辑上有严重缺陷。它基本不考虑受致送国对于反致的态度,因而并不能体现对于外国法的尊重,也不能保障判决结果的一致性。随着反致制度的规则化、成文化,其灵活性也渐渐消失。更重要的是,只有当受致送国不接受反致时,反致才能体现人们所赋予它的优越性,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它,这一优势越来越受到削弱。由于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其所追求的目标大多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因此我国立法不必借鉴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8.
反致制度反思与展望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反致制度产生 1 0 0多年以来 ,理论之争一直不断 ,然而此争论并没有阻碍其在实践中的发展。采纳反致制度是国际私法历史发展的要求 ,更是国际私法发展现实的需要 ,并且符合国际私法的目的与宗旨。反致的发展趋势表现为 :接受国家增多 ,适用范围趋同 ,各国并通过一些具体措施克服反致弊端 ,使之更具有可适用性。我国立法也应规定反致制度 ,以便顺利解决国际及区际法律冲突 ,更好地维护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公司僵局并非公司压迫,它是指公司运行出现阻碍、停滞,从而造成公司瘫痪。公司司法解散是解决公司僵局而非公司压迫的制度需求。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是公司僵局下股东权益保护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以价值的平衡与协调为其基本出发点。  相似文献   

10.
一、对“公共政策”理论的一般讨论 “公共政策”是一国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传统理由。“公共政策”在国际私法中的理论奠基可追溯到1834年美国哈佛大学Joseph Story教授《冲突法评论》的发表,其把“公共政策”的理念引入这一学科,提出在特定情况下,尽管根据冲突法规则可适用外国法,但由于这一适用违反本国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利益,故作为例外应被排除。9年以后,  相似文献   

11.
现代国际私法理念下反致制度的发展前景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致制度是国际私法领域中一项重要的也是颇具争议的制度。结合当代国际社会的总体发展趋势,透过对反致制度的功能解析和理论分歧,反致制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存在并发挥辅助性调节冲突的作用。制定我国反致制度时,应充分考虑我国国际私法发展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2.
齐科 《法制与社会》2011,(25):296-296
信息技术所引发的新军事变革冲击了包括军事立法、军事司法、军事执法在内的军事法各个领域,重新审视新军事变革中军事法的价值取向,对于指导军事立法等方面具有显著地意义,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将军事法服务于提高部队战斗力这个最终任务上来。  相似文献   

13.
法律与制度的变革,既改变法律与制度的内容,改变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基本标准的规范,也不同程度地影响引导社会发展、构成社会评价核心依据的主流价值观。法律与制度自身内容的特殊性,对于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呈现出程度上的不同,因而表现出法律与制度变革的不同价值效应。近代中国法律与制度变革经历了艰难、复杂的历程。不同的法律与制度,在其从传统向近代转型过程中,也展示出对社会主流价值观产生不同影响的价值效应;同时,由于变革中的法律与制度的价值效应的不同,又直接影响法律与制度变革的过程、途径和效果。  相似文献   

14.
作为体现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特定时期的司法实践中一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8年5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历来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与功用,对人民陪审员的角色与地位缺乏理性定位,  相似文献   

15.
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为现代检察制度之缘起和基本职能的公诉,是控诉功能和监督功能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的控诉,实现对警察侦查权和法官审判权的双重监督,故监督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中国设立法律监督机关是由国体、政体、国情及制度传统决定的,它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宪政制度下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以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客观要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诸项职能是科学、合理的,应朝着强化的方向予以改革完善;在质疑中国检察制度者中,多数是为了完善中国司法制度,少数存在着思想方法片面、研究方法脱离中国实际、目的动机不够端正的问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对极少数别有用心者,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16.
案例指导制度是司法改革对社会转型提出的时代课题所作的理性回应,是我国司法现代化的生成之物。它是基于审级监督权对法律适用进行规范的司法制度,不是司法解释形式,也不是法律补漏路径,更不是法官造法的壮举。案例指导制度在社会转型的时代境遇下彰显着司法法治机制的运行规律,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获得法治信仰的可靠途径,是各级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能力的有效手段,也为预防司法腐败配置了合理的保障措施,是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审级监督法治机制的关键环节,并且为中国法学研究提供了客观、准确的本土样本,其价值是多维度的。  相似文献   

17.
痕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痕迹鉴定结论尤其是手纹鉴定结论一直以来被认为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因而在法庭上被广泛的采纳,并被我国三大诉讼法明确规定为七大证据之一,具有很大的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对事物更深层次的认识,那种鉴定结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的观点遭到了来自多方面的质疑,本文就影响痕迹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价值实现的因素浅析如下。  相似文献   

18.
如果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那么诉讼调解制度的生命则更是一种纯粹的经验了。如何在经验中寻找出规律化的因素,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节约社会成本的消耗,是长期以来困扰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近年来,诉讼调解越来越受到各级法院的重视,民诉法理论界也对诉讼调解制度的变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有益的探索,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于诉讼调解实践的实证分析和研究却是一直以来被理论界忽视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文中 《中国公证》2002,(4):46-49
这一章主要通过对公证制度的渊源及其在两大法系国家的不同发展状况,特别是对世界各国现行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五种类型的公证职业方式进行评介,从而总结出公证职业具有法律职业性和自由职业性双重属性,得出公证职业是法律职业、公证人是法律职业者的结论;然后,以此为对应,从我国  相似文献   

20.
性权利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始终没有受到立法机构和法学界的足够重视。性权利源于宪法、蕴于民法,包括性快乐权、性自主权、性健康权、性防卫权等多项权能,蕴含着丰富的法理价值、伦理价值和人文价值。当前,我国有关性权利的立法存在诸多缺憾,公权对性权利的无理干涉也十分严重。准确界定性权利,合理张扬性权利的价值意蕴,不仅有利于充分保障性权利,同时也会为对性权利进行合理规制创造必要条件。合理规制性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性权利,维护性文明,减少性骚扰一类的性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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