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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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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熠  周媛媛 《法制与经济》2008,(12):126-126,F0003
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的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诉讼调解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随着中国目前调解的制度化,它已经越来越相似于审判,甚至成为国家的工具。究竟强制诉讼调解有何弊端?它与法治理念是否矛盾呢?本文从诉讼调解的概念和性质出发,揭示其客观现状,进而阐述其与法治理念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梁平 《法学杂志》2016,(7):116-125
实证调研表明,民众对纠纷解决的价值追求与法治大体是契合的,大部分民众倾向于通过法院解决纠纷,但他们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将依法裁判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而是更倾向于诉讼调解.作为调解与审判的结合点,诉讼调解既蕴含着现代法治理念,又兼顾到我国注重人际和谐的传统文化.立足于中国国情,调解与判决应同属解决纠纷的手段,二者不仅与人治或法治并无必然的对应关系,而且均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方式.因此,诉讼调解本身是法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现阶段的调解与诸如“马锡五审判”等历史经验应有所区别,现代型调解只有充分地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才能满足当事人的价值追求和利益诉求,这既是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理念下诉讼调解得以发展的现实空间,也是诉讼调解与法治建设同步发展的必然之路.  相似文献   

3.
张波 《法学》2012,(12):55-61
调解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走向深受治国基本方略的影响。传统调解服务于人治的治国方略,与法治相排斥。现代调解建立在法治主义之上,服务于法治的治国方略,与法治相兼容。当代中国调解一直趋向法治化,立法者在做调解与法治兼容制度上的努力,司法者在做调解与法治兼容方式上的探索。当代中国是一个具有德治传统的新兴法治国家,一方面,德治调解理念仍然盛行;另一方面,不与法治完全兼容的调解制度仍然存在。实现调解与法治的兼容,一是需用法治调解理念更替德治调解理念;二是以现有诉调对接机制的探索和完善为契机,用法院和解制度取代法院调解制度,促成中国调解的现代转型。  相似文献   

4.
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建国后曾经十分绚烂,然而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其很快受到了来自程序正义理念的冲击,民间调解能力急剧下降,而司法调解也同样受到"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等多方面的限制。但轻视调解的弊端很快显现,案件数量急增,法官疲于应对各类案件,由于法官司法理念与大众伦理观念的冲突,以及"萝卜快了不洗泥"、"执行难"等问题,当事人经常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不接受,涉诉信访数量的上升同样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就个案而言,诉讼是否为最好的纠纷解决方式?现实使理论与实务界不得不重新审视调解的功能与价值,肖扬院长在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让"东方经验"重放光彩》的演讲,极具权威地肯定了调解的功能和价  相似文献   

5.
二十二、什么是法院调解?为什么说生效的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上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为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人民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它与诉讼外的调解,即群众调解不同。诉讼外的调解,主要是指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自我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6.
我们要建立的和谐的社会,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是让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与实现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人民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再审程序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关口。如何在最后一个关口贯彻落实司法和谐理念,运用诉讼调解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是落实司法和谐理念的重要一环。本文从再审诉讼调解的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入手,针对再审调解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处理调解的公平性与实用性的关系;诉讼调解与司法裁判的关系;诉讼调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审判实践,对如何构建再审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等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福建省莆田市“调解衔接机制”的法治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省莆田市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是司法调解机制创新的一个典型。其特色在于立足诉讼调解,完善调解网络,主动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和衔接,借助并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法院通过对非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从而解决了制约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难题。这一制度由于立足国情,体现民意,适应了社会经济和法治发展的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修改与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亚新 《清华法学》2011,5(3):17-27
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程序是本次民事诉讼立法修改的重点领域之一。本文考察的问题包括:从诉讼法学理论和相关的程序规范来看,对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司法确认的程序可以具有什么样的性质?这种确认与当事人请求履行调解协议、请求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其中包含的确认有何关系?当事人提起的与调解协议效力有关的诉讼都属于哪些诉讼类型、其诉讼标的是什么?不同类型的这些诉讼在实务中适用时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等等。在探究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对于民事诉讼立法如何就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加以规定也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西方世界,诉讼调解被称之为"东方经验"。在我国,法院诉讼调解制度不仅要与中国的现实需要相符合,还要对司法改革的需求给予满足。当前,我国法院诉讼调解制度还存在较多的缺陷,有待完善,但是依然背负着强大的重任前行。"大调解"的格局符合司法界发展的需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品,因为在判决的过程中"大调解"的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本文将法院民事审判作为研究点,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针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旨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加快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脚步。  相似文献   

10.
美国诉讼和解与中国法院调解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美国诉讼和解同中国法院调解相比,不仅存在着制度设计、政治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更重要的是美国诉讼和解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与法治背离的倾向。诉讼和解同传统审判程序之间的互相影响既可能是趋同、同化,也可能是分歧或改革。只有深入理解它们彼此间的影响,才真正有助于对它的借鉴或改造、吸收。因此,应慎言对美国诉讼和解的硬性移植。  相似文献   

11.
"调解热"与法院调解制度的现代转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的法院调解在经历了推崇与冷落的反复之后.近年来重新受到司法实践的重视,法院调解的热潮正在形成。这是历史的简单重复,还是螺旋式的上升?法院调解如何与法制现代化并行不悖,成为法制现代化的重要促进力量和组成部分?法院调解怎样才能实现这种由传统到现代的跨越?笔者带着这些问题,将法院调解热放置于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倡导建立与现代诉讼机制协调一致的中国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和理念。  相似文献   

12.
也论医疗纠纷的法律调整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在多篇文章中看到一些作者在论述医疗纠纷法律调整方法时,谈到"可由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如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这段话实际涉及法律中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程序,即调解、仲裁、诉讼。仲裁与调解不同,仲裁须有专门人员组成或机构,按一定程序和法律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而调解没有,并且仲裁与诉讼并行,即选择了仲裁就不能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随着卫生部门法规的逐步完善和公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卫生部门应该借助和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因此,对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程序首先应该搞清楚,以便医疗纠纷的处理能尽快纳入法治轨道。一般民商事纠纷的解决可通过斡旋、调解、仲裁、诉讼四种途径来解决,解决医疗纠纷这四种方法同样适用,但要根据卫生  相似文献   

13.
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中国法治建设的瓶颈之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胡肖华 《中国法学》2007,(1):100-110
法治乃现代社会之理想治理模式,诉讼乃法治实现的必然选择。在现行诉讼体制中,行政诉讼作为一种“权利对权力说‘不’的游戏”,标志着中国法治理念的本土生成;但由于其“先天缺陷”与“后天失调”所共同导致的运行不济,使得该机制在中国法治实践中未能彰显其应有价值。宪法诉讼作为域外法治实践的成功典范,因诸多因素在中国内地难以实证化,但其所蕴涵的民主、法治、人权与程序正义理念可为中国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提供精神支撑。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实现行政诉讼与宪法诉讼的内在契合与外在趋同,即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瓶颈之治。  相似文献   

14.
人民调解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形成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在法、理、德、情关系中当事人互谅互让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这种古代“无讼一理想正与当代的构建和谐社会天然巧合.人民调解成效是举世公认的,但在现实中又常常被忽忧,其精华又被中国独有的诉讼调解所吸取,现已成为人民调解发展障碍,但诉讼调解已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背进而驰,必须调审分离,使历经千年的人民调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把中华文明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15.
谢觉哉关于调解法治思想的论述,以其科学的方法论、丰富的理论内涵和严谨的逻辑关联准确揭示了调解的精义,其不论在实践上还是在思想理论上均为"现代司法"留存可借鉴经验与拓展空间。在秉承法治梦,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情势下,认真梳理和深入挖掘此项财富,既是化解纠纷维护公正的直接要求,也是推动和谐司法建设的潜在需要。  相似文献   

16.
张宗洁 《法制与社会》2012,(16):269-270
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基本原则和在审判方式中的位置,经历了迂回、反复的过程.近年来,“优先调解”原则作为指导法院审判行为的原则之一,其正当性与适切性,是本文将从其与法治进程的紧张关系角度出发,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项磊 《法制与社会》2013,(2):44-46,56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社会分工愈加严密,社会关系愈加复杂。为了更加高效地定案止争、化解社会矛盾,"能动司法"应时而生。2010年,最高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大调解"的格局逐步形成。随着法院调解制度的复兴,学界对此也发表了诸多见解。事实上,法院调解制度并不符合宪法中对于法院职能的定位,如果过度拔高诉讼调解制度的价值,甚至将调解结案率作为业绩考核的指标,从而违背当事人意愿而进行调解,无疑不符合相关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长远来看,对于我国法治建设也有着相当大的负面作用。为此,本文在讨论现行诉讼调解制度的基础同时,进行了有关法院附设型人民调解的论述,希望达到法院审判工作和调解工作的分离,回归其宪法框架下的定位。  相似文献   

18.
诉讼调解:时下势态的分析与思考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张卫平 《法学》2007,(5):18-27
从我国时下的诉讼调解势态来看,我国的诉讼调解已经呈现出一种强势作为,“着重调解”再次成为一种司法政策导向。这种态势出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司法政策对政治形势的简单对应和“过度反应”。这种导向影响了法律所规定的诉讼调解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实施,这种以抽象的政治要求取代个案具体情形的处理方式,在很大的程度上偏离了诉讼调解的正确定位和运行轨道,对我国法治的发展和民事纠纷的公正解决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因此,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诉讼调解,使诉讼调解回归应有的定位。  相似文献   

19.
冯健 《法制与社会》2013,(24):160-161
公证制度对于构建我国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国家法规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维护法治秩序、帮助民事纠纷调解、巩固法治社会的重要司法手段。公证的涵义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的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文书的真实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公证的证明活动与法院的诉讼活动有所不同,公证的证明活动主要是为了帮助解决民事纠纷。它不能直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只是提供帮助的作用。而法院诉讼活动则是为当事人的争议直接做出裁决。  相似文献   

20.
诉讼调解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它是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和诉讼意识,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谐的理想。本文从诉讼调解的价值入手,分析诉讼调解与程序正义的关系,揭示诉讼调解的本质,以期更好地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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