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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Criminal Justice”是法学和犯罪学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对其翻译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科建设和工作定性,吴宗宪教授和曹立群教授对此有不同的中译并有各自的理由。然而,就学科的称谓和工作的性质而言,如果用四个汉字来进行翻译的话,不能排除将其译为“刑事执法”,相关问题的不确切表述亦应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2.
“双重保护”原则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中的具体表现,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如何在保护未成年犯和保护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固有矛盾间取得平衡,是未成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大而又现实的问题,也是检察机关必须回答的问题。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当在未成年犯罪刑事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运用批捕权、公诉权、严格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界限;改革检察工作方式,建立“恢复性司法”制度,实现“双重保护”。  相似文献   

3.
作者对“包二奶”的含义、主体、形式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进行了综合和归纳;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思考,认为将“包二奶”行为纳入刑法调控范围,有其应然性和必要性;最后,作者对当前几种关于“包二奶”的刑事立法设计进行了质疑,并提出了抗制“包二奶”的初步构想:增设已婚非法同居罪。  相似文献   

4.
在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精神向刑事立法和司法注入的过程中,“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确立显现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代化取向,而这正是司法机关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推进未成年人刑事立法完善的关键。围绕上述方针原则而形成的“寓教于审”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原则,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进行了两项尝试:一是构建并完善了圆桌审判模式;二是注重增设庭审教育阶段。  相似文献   

5.
“严打”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事政策,实施二十年来其成效有目共睹,但无庸讳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从基层检察官的视角指出了“严打”中出现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并对“严打”进行了理论反思。指出“严打”必将和收容审查等制度一样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逐渐淡出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舞台——但在此过程中,理性的抉择则是如何规范“严打”。结合基层检察工作,本文提出了制定统一的“严打”刑事特别法;加强司法机关制约性,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求刑权;制定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明确“严打”期间的证明标准等规范“严打”的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是上海市检察机关专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门机构。这一机构的设置,对推动和发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司法制度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反映这一工作的机构名称也应更加科学与规范。目前,人们对于未检工作的称谓不尽相同,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之外,还有“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少年刑事检察”、“少年案件检察”等。为了统一、规范名称,达到名符其实,笔者认为;现今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这一称谓,值得商榷,理由如下:一、未成年人的范畴大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对象的范畴众所…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给予涉案企业司法红利背后的实体法支撑不足的缺陷逐步凸显。我国单位犯罪存在单位意志认定不清晰、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入罪标准不统一及同罪不同罚的问题,导致现有单位犯罪体系无法对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起到正向激励效果;“放过企业”的同时亦“放过企业家”与刑事合规理念相悖,且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嫌;自首制度作为我国法定量刑情节,未在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被合理运用。为解决上述困境,则需在实体法中探寻现有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正当依据。运用组织体责任模式切割单位意志和自然人意志后,有效的事前合规可视为企业的违法阻却事由,从主观层面对企业予以出罪;有效性不足的事前合规亦可视为企业不起诉或从宽处罚的量刑激励机制。事后合规可视为企业的预防激励机制,其中需关注企业是否具有自我披露行为、是否自愿提交合规计划并进行合规整改、是否自发修复法益,综合考量预防刑的裁量。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企业都可称之为“组织体”,对于我国众多小微民营企业而言,保护民营企业家即等同于保护民营企业,故在必要时,亦需对企业家予以量刑上的优待。  相似文献   

8.
系统观念指导人工智能刑事立法具有理论优势,能够避免“技术决定论”在主导立法中走向极端,避免立法决策顾此失彼。在系统观念的指导下,人工智能刑事立法应坚持“三个统筹”:一是统筹安全和发展,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保障人工智能的发展真正造福人类社会;二是统筹多方参与主体,在人工智能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现实基础下,应合理确定各方参与主体的刑事责任,确定适格被害人;三是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应在国内立法中遵循法秩序统一性,立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贯通国内立法与涉外立法。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为当代刑法体系孕育了一场知识蜕变的大变革时代。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等犯罪的基本特征相继发生变动,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体系的量变也在发酵,旋即策动当代刑法体系的演变态势。但有待澄清与厘定人工智能犯罪这一前提问题,以明确当代刑法应对的逻辑基准。人工智能与传统犯罪的交互与碰撞不止,加速呈现这类新型犯罪的规范面貌与轮廓。对于“工具型”“对象型”人工智能犯罪,要兼顾传统罪名、特别是计算机犯罪与纯正网络犯罪的关联性与“扩张适用”潜能,分别确立“嵌入式”“特定式”应对逻辑。对于“独立型”人工智能犯罪,宜倡导“建构式”的理论应对机制,防止因刑法规范供给不足引发刑事风险的外溢;特别是立法完善不宜搁置不前。  相似文献   

10.
流浪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作为刑事被告人中的特殊弱势群体,其权利的保障及救济问题正日益突出。与其他未成年型事被告人相比,对流浪未成年型事被告人的权利救济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健全少年司法制度等诸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当前对于流浪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救济主要存在“提前干预救济”、“羁押救济”、“监护救济”、“辩护救济”、“实体处罚救济”、“回归安置救济”等突出盲点,应结合我国实际和借鉴国外经济进行相关法规及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以不起诉制度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总原则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轻从宽处理,这是党中央、高检院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刑事司法政策,社会各界已达成共识,成为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标准。因此,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应的,对未成年犯罪人不起诉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尚待完善,如标准还不够明确,不起诉后的帮教困难较多等。  相似文献   

12.
最近,全国命名了一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与团中央权益部作为检察系统开展这次活动的具体工作部门,认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青少年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未成年犯罪检察工作,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首批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既是对他们以往工作业绩的肯定和表彰,更重要的是赋予了他们新的重任,提出了更高的工作目标;对于其它检察机关,则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工作,积极探索,为青少年法律保护作出贡献。检察机关在创建有利于青…  相似文献   

13.
我国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但目前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存在着刑事政策理解、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等方面的系列误区,因而大大减损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应有效果,亟需匡正。一、 刑事政策理解误区匡正大家知道,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一刑事政策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力求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感动、转化未成年犯罪人,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减少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  相似文献   

14.
上海检察机关自2004年开始,探索试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有条件的封存。这一制度的实施,为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促使其尽快顺利回归社会。从2006年开始,全市13个基层检察院共封存65名未成年人刑事污点,其中46人顺利就业,17人续学,2人出国。  相似文献   

15.
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率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我国一直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不捕尽量不捕”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但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却一直届高不下,这种现象不利于未成年嫌疑人的改造与成长。如何有效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已经成为摆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6.
司法机关对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少年从刑事司法程序中转向为对他们实行非诉讼方式的处理,称之谓“转向处理”。它是西方国家少年司法制度中对犯罪少年进行处置的一项重要制度。以英国为例,在少年因犯罪被拘捕后并不一定被起诉。警察有权移送起诉,也有权终止而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即:第一,给予训诫;第二,给予非正式警告(不作有罪发现记录备案);第三,给予正式警告(作有罪记录备案)。  相似文献   

17.
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方面,轻刑化和行刑社会化是其两个显著特点。恢复性司法作为西方国家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以“实现修复正义”和“重塑社会和谐”为基本目标的青少年犯罪防控模式,代表了西方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新趋向。尽管我国司法制度对恢复性司法这一新的司法模式尚未明确认同,但是这种模式实际上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特有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相契合。  相似文献   

18.
历下区人民法院中有一支少年刑事审判队伍,在全省法院干警中颇为知名。早在1988年初,历下区人民法院就设立了“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专项审理少年刑事案件。1992年又率先在全市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做出了卓越的工作成绩,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相似文献   

19.
“官二代”犯罪现象不是一个伪命题,其蕴涵着机会不平等的重要社会问题。法律平等应当是在充分保障机会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实现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的统一。基于此法律平等理念,应当确立以弱者倾斜保护为原则、兼顾利益平衡的法律准则。刑事司法也应当平等对待“官二代”犯罪,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以宽济严,宽严有度。  相似文献   

20.
治理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领域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由于传统治理模式缺乏对青少年犯罪者的人文关怀,而且往往推行脱离正常社会环境的边缘治理,因此无法根除其所带来的“标签”效应,影响了整体治理的效能。刑事和解制度的推行不仅能够使刑事被害人得到合理的补偿,恢复社会正义,更为重要的是其能够促使青少年犯罪者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及其改过自新的可能性,避免了由于自我意识模糊所导致的错误角色定位,从而起到挽救失足者,降低重犯率的作用。因此,将刑事和解引入我国青少年犯罪治理领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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