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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文法与判例法两大法系逐渐融合,这是对两种法律形式利弊取舍的理性选择。目前在我国,判例仍不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我国判例法体系是目前形势所需;但鉴于目前行政法的发展状况,以行政法为先导确立我国的行政判例制度是现实选择。因此应重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赋予行政判例的法源地位。目前,我国急需进行司法改革,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审判的组织建设,确立我国行政案件的采集和发布机制。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行政司法判例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现代化要求我国对行政司法制度予以重构 ,WTO框架下以保障私权、限制公权为基础的司法理念将主导我国行政司法制度改革的方向。先行建构行政司法判例制度 ,使行政司法判例具有法源性 ,将能不断发展法律 ,有效弥补成文法的不足与僵化 ,促进行政法制的发展 ,实现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的合理分工 ,也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该文从不同角度论证分析创制行政司法判例应遵循的原则 ,并提出在我国法律体制框架内先行建构行政司法判例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3.
毛晓云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21(3):58-62
判例不是我国法官裁决时可以援用的法律渊源,但先前案例对待审案件有切实影响。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增进司法一致性的作用,我国司法解释应当判例化。我国判例制度的创制构思包括明确判例的创制主体和规范判例的创制程序,对于其未来适用则需要构思其适用的原则、条件、过程及规避。 相似文献
4.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引入是我国司法领域一种有益探索。然而由于"排疑"标准存在词语解释困难、标准适用缺乏区分、证明方法在实践中运用困难等原因,亟需从司法判例中寻求经验和解决方法。司法判例与"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具有同源性、互补性与国际性,运用司法判例辅助"排疑"标准的适用也具有极高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张伟强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0(1):40-43
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必要性:一是成文法存在固有的缺陷,二是司法解释不足以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判例制度的建立能够极大提高法官的素质,可以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判例制度的引入有助于法律的普及。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可行性:从世界范围看两大法系正在走向融合,从我国历史上看存在判例制度的传统,判例制度与我国立法体制并不矛盾。我国判例制度的建立必须从判例的效力、判例的发布、判例的制作与筛选、判例的运用、判例的清理与废止等方面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6.
陶玲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
遵循先例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议题。判例法本土化对于我国司法实践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尽管众多法律工作者在理论界与法律实践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诸多探讨与尝试,但是直到今天判例法本土化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判例法的实践现状令人堪忧。我国司法工作者们应当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判例法制度。 相似文献
7.
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十分明确,议会独享立法权,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制定法律。但由于英国的法律是随着法官的司法活动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表现形式都是法院的司法判决,法律的基本原则都体现在判例之中,通过无数个判例确立一系列法律原则,从而使分散的法院判决,组成一个比较有体系的法律系统。因此,在英国,法官不仅具有司法职能,而且在事实上也具有立法权能。 相似文献
8.
雷磊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2,30(3):54-74
德国司法实践十分注重对判例的运用。判例被视为对制定法条文的具体解释和例证,具备独立的权威性,法院具有顾及判例的宪法义务。判例的运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判例的识别,这可以通过检索相关法条、关键词、判例要旨和判例标题等方式来进行。二是判例的援引与适用(正向运用),通常分为两步走,即先对待决案件与判例的要件事实进行相似性分析,继而将判例的判决理由适用于待决案件。三是判例的区分、偏离与修正(反向运用),其中区分涉及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件“差异”,而其他适用者对判例的偏离以及法院对自身判例的修正则涉及判例的“不正确”,它们可以基于不同的理由,被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德国判例的运用方式对我国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定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建构我国的刑事判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反对法官造法。两大法系在司法制度、人文背景、价值观念上的差异决定了我国不能实行本源意义上的判例法制度。司法解释本身存在的弊端以及刑法理论对司法实践良性发展的需求 ,客观上要求刑事判例制度不宜再走司法解释之路 ,应当将刑事判例制度定位在一种司法审判的参考、理论研究的载体之上 相似文献
10.
王仲修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4,(1):93-93
判例是法院作出的并可以援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依据的判决,判例经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即成为判例法。判例法原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的特有形式,近代以后也逐渐被西方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判例法的适用已是一股世界潮流。时至今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条件已经成熟,已到了需要在立法上对判例法制度进行规范、统一并给予明确说法的时候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是涉及司法体制的重大改革,必须慎之又慎,但谨慎并不能成为阻碍建立判例法制度的理由。将来的判例法制度应体现下列特色:一是将判例法制度直接定位于“判例法”,即遵循“… 相似文献
11.
申峥峥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5):90-92
刑事司法协助是一国司法权的有效域外延伸,具有重要的外交和司法价值。从当前我国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签订的双边和多边条约以及对外开展司法协助的主要领域来看,我国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已逐步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对外司法协助网络的轮廓初现。 相似文献
12.
判例制度在我国确立的必要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川国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46-49
本文以案例为支点 ,着重从立法方面、成文法自身的缺陷、法官自身的素质等几个方面论述了“相同案件没有得到相同判决”的产生原因 ;进而分析了判例制度相对于成文法的优势 ,提出在我国逐步推行判例制度对于完善法制、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及对不赞成引进判例制度的若干观点的比较认识 ;在此基础上 ,就我国推行判例制度的进路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司法救助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颖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3):82-85
我国现行司法救助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申请救助的主体采用列举式的立法模式;申请救助的条件未规定统一的认定标准;缺少审查决定程序的规定。要从立法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须从法理基础入手,明确其存在的意义和功能,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项较为完备的司法救助制度应有的程序。 相似文献
14.
司法不作为现象及司法管理对策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司法不作为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或宪政原则,拒不、怠于或迟延履行法定司法职责的现象,是“司法渎职的灭迹者、公民权利的活埋者”,严重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妨害司法正义及社会和谐的实现。司法不作为可表现为种种形式。其主要成因是司法制度缺陷、地方保护主义、司法程序漏洞、司法官员素质低下等等。应通过完善司法制度、强化国家赔偿、提高司法官员素质、完善司法程序、加强司法的社会监督等司法管理手段,对司法不作为行为进行预防、救济和制裁,以提高我国司法运行质量。 相似文献
15.
司法独立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承认并一体遵行的基本法律准则。公开审判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新闻舆论的力量在宪政体制中一直被视为一种独特而独立的力量被对待。媒体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 ,基于新闻本身的特性 ,又对司法独立构成天然侵犯。如何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平衡 ,体现了不同国家的价值准则。基于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 ,媒体监督体制的构建必须以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权威为前提 ,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相似文献
16.
方中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4):38-41
分析诉辩交易制度的基本特征,从司法公正与效率角度出发,探讨诉辩交易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价值。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采用诉辩交易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法律的缺陷与司法解释的不足;(二)法律移植的本土化。 相似文献
17.
王保建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6)
司法能动主义首先是从美国兴起的一场司法运动。在历史上司法能动主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含义。在美国历史上就司法克制还是司法能动的争论非常激烈,而司法姿态也是在这两种审判哲学之间呈现出"来回摆动"的情形。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这种争论也渗透到我国的司法界和理论界。目前我国提出能动司法的审判哲学,这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存在交集,同时也有区别。对此,我们应该予以辩证地看待。 相似文献
18.
许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1):55-59
在我国,当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导致公民的人身权受损时,由于法律没有设定统一、合理的补偿制度,公民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救济。考察法国、德国和日本在此领域立法与司法的实践,分析我国行政补偿现状,有必要对人身权受损的行政补偿进行理论和制度的探讨,以便公民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19.
江保国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231-236
如何做好区际司法协助不仅是一个紧迫的法律问题,还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司法协助已成为两岸四地学界共同关心的热点议题,实践中也相继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但其中若干概念和问题却亟待理论的阐释。建构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须着眼我国的具体国情,采取务实的做法,以促进两岸四地间的民商事流转和国家的统一。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刑法中 ,对司法职务犯罪人的公职没有在刑法上予以否定 ,导致我国有些犯罪人在主刑执行完毕后 ,依然可以重新走上公职的岗位。这不仅不利于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 ,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法的腐败。笔者建议 ,在司法职务犯罪中运用公职否定原则 ,以完善我国的刑法 ,更好地实现我国刑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