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冤狱的不断出现,暴露出司法的缺陷。典型的,前有云南杜培武杀妻案,近有湖北佘祥林杀妻案,相类似的国外案例是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三案的共同之处是被告人有重大杀妻嫌疑,而中美司法的处理迥异。前两案都被错判杀妻罪名成立,后一案中,尽管人人都知道辛普森有极大的杀人嫌疑,连他的律师也这样认为,但司法不定其有罪。法官说,我对案件的审判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我确保了程序的绝对公正,严格依照程序取舍证据,让证据确定法律事实,陪审团因此而作出了辛普森无罪的结论,是程序得出的必然结果;要给辛普森定罪必然会损伤程序,而为了实现个案实体公…  相似文献   

2.
作何感想     
“你走你的,管别人干啥?”是一句普通话,街上、车站,常常都可听到,尤其在家长对儿女的唠叨中,更为广泛。我的同学××从家里到学校来,他妈说:“你要小心呀,那些小偷太多了,而且技术高明。就是拐别人的,看见了也不要做声,不然,会吃亏的”。我和同学××乘车,身上带了30元钱,不慎被偷了。下车时××对我说:“罗震,你的钱被偷了吗?”我一摸,确实不在,便问他看见小偷没有。他说“看见了”,我又问他当时为什么不叫我一声,他说“我能叫吗?我怕挨揍”。一天,我在车站等车,看见有好几个“乘  相似文献   

3.
人们对“法律神圣”的理解和体验首先是从能够看得见的司法仪式中开始的。从广义上说,法律程序的设置和整个法庭的审判都是一种司法仪式。本文从阐明司法仪式作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课题之一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出发,进一步探究司法仪式的源与流,以期对构建我国司法仪式提供理路。  相似文献   

4.
日前,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志先同志在处级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班总结会上讲话时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他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法院而言,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司法为民不  相似文献   

5.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而司法的运行则是塑造民族精神的重要方式。由于“义”长期以来发挥着中华民族判断行为合理与否的作用,因此尽管传统法律中的“义绝”从立法上看只关涉婚姻关系,但“义绝”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却大大超出婚姻关系并形成了“身份-道德/法律规范”的混合逻辑。其中“身份-法律规范”的逻辑与现代法治之精神相悖,但“身份-道德规范”的逻辑却依然存在于现代社会并影响着司法实践。透过个案可以看到,在机械适用法律规范将有违民族精神时,现代司法者同样可以凭借“义”的“身份-道德规范”逻辑判断当事人行为的合理性,并通过司法技术的运用实现裁判的合理性建构,最终使得个案与法律所内含的民族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6.
“选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民忧”。这是安义县人大代表、原长埠镇人大主席刘子浪发出的铿锵誓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十分珍异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并以此为替民谏言的平台。每年参加县人大全议他都会提上几条建议.为选民代言.坚持把选民的要求促成为止。因此.选民都称他为“硬汉代表”。  相似文献   

7.
“能动司法”从理论逻辑上说有成立和存在的合理性,但在不同的政治法律传统下,能动司法不仅有不同的形态,而且实际效果可能南辕北辙.能动司法既可以成为法治秩序的一部分,也可能成为人治在司法领域的代名词.对于缺少法治传统的中国法律实践,必须格外强调把能动司法限定在法治的框架内,特别警惕借能动司法之名行司法人治之实.在形式主义、规范主义的法治观尚未扎根的情况下,法社会学作为“能动司法”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可能向人治社会的政法理论传统回归,能动司法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一《管子·明法》最早提出“依法治国”的概念 ,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 ,立法、司法的出发点都是维护少数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礼不下庶民 ,刑不上大夫”。虽然先秦就萌现了“以民为贵”的民本思想和“法不阿贵”的司法平等观 ,但这仅仅停留在道德理论的层面上 ,并没有作为立法、司法的理论基础 ,更没有施诸法律实践。鸦片战争后 ,西风东渐 ,有志之士变法维新 ,学习西方的宪政和法制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在中国才逐渐有了一席之地。所谓法治 ,就是按照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来治理国家 ,依法而不依人。法治有三大特征 :一是法律的稳定性和严…  相似文献   

9.
“我经常被演职员们背后叫做‘老区干部’” 在今年的“两会”上,“艺术腐败”成为许多文艺界政协委员议论的重要话题。魏明伦委员说:“文艺界和司法、学术、体育界都有腐败现象,但艺术腐败的深度、广度、影响力和危害性更大,而且表现得更有迷惑性,如果不解剖‘麻雀’,将会酿成艺术界的毒药。”他说,“在转型期的文艺界有许多‘潜规则’,是腐败的温床。”他的意见引起许多委员的共鸣,他们呼吁:“艺术腐败再也不能遮遮盖盖了!”  相似文献   

10.
何礼利 《湖湘论坛》2001,14(1):78-78
所谓“非议”,一般来说,是指那些带有某种贬义的议论。领导者生活在群众之中,一切领导活动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样,人们会更加注重领导者的一言一行,不可避免地会对某些领导者发出“非议”。领导者要正确对待“非议”。  一、要独立地思考“非议”  印度有一个故事说,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用一匹驴子驮着货物去卖,货卖完了,孩子骑驴回来,老人跟着走。但路人责备孩子,说他不懂事,叫老人徒步。后来,他们便换了一个地位,而旁人又说老人忍心;老人便急忙将孩子抱到驴子的鞍鞒上,看见的人都说他们残酷,于是他们都下来…  相似文献   

11.
朱东育 《半月谈》2005,(1):53-53
一位过去的学生到我家小坐.临别很郑重地说:“老师,您像以前那样批评我几句吧。”我不解地问他为什么。他说:“那时您批评我。虽然心里挺难受,但总有一种奋发向上、让自己变得更好的勇气。可现在,批评成了奢侈品.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哪些缺点了.”  相似文献   

12.
《上海人大月刊》2006,(7):10-10
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王守田,在20多年前考上大学,当初学的是建筑专业,作为一个公民,他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就可以了,可以与法律不搭界。但后来事与愿违,普法让他与法律沾亲带故,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一发不可收,不仅法律学得很好,而且非常出色,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成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的一名副教授。他说:“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普法,是普法让我改变了人生道路,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两种途径,即立法途径和司法途径.立法视野下的法律体系观符合现有的法学理论和理性主义立法观,但它是从静态的角度看来法律体系,忽视了社会生活复杂性和人的理性的有限性.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缘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地方法院的竞争是解释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的重要范畴.“疑难案件请示”、“民间法”、“案例指导制度”是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的有力证明.要积极发挥地方法院的制度创新功能,使法律的普适性与地方性、全球化与地方化真正协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之中,实现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侗款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侗款,从狭义来说,它就是侗族的法律、法规。但侗款还包括立法、司法等一套侗族的法律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侗款也具有侗族法制的含意。“款”字是个古代汉语借词(不象是同源词),其侗语读音叫,Kuant”。它在侗语里是“法律条款”之意。不少的侗款资料表明,在“款”这个词出现之前,侗语里用以表达“法律”或“法规”概念的是”jinl”和  相似文献   

15.
江平 《人大论坛》2014,(4):52-52
台湾学者陈长文先生送给我一本书,书名为“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写的是台湾政界法律人的现象。这本书的序是马英九先生写的,他在序中谈到他当年报考法律其父不同意,要他报考政治,三十多年谁也未说服谁,马英九的父亲认为儿子学了法律后“法治观念太强,司法性格太重,守经有余,权变不足”。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文本中同时存在着“公共财产”“公共财物”这一对相似的概念,导致人们对这两个概念难以形成清晰和统一的认知,进而影响刑事司法实践中对贪污罪条文“公共财物”这一概念的准确理解和适用。单从概念上进行分析,“公共财物”和“公共财产”的内涵都具有公共性,唯一不同在于外延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但从法律方法视角进行分析,对于“公共财物”这一概念应当作出扩大解释,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在内。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宪法解释、法律解释、指导案例、裁判说理等法律方法分析路径,可以有效消解这一对相似概念所导致的司法适用困境,更准确地处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落实反腐败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目标。  相似文献   

17.
开心乐园     
湖边,一个画家正在画画,身后来了一男一女两口子。他们看了一会儿,最后丈夫以无可辩驳的口吻对妻子说:“看见了吧,亲爱的,不买一个相机,该有多苦恼哇!”绘画的原因一歹徒冲进一家酒馆,连发两枪,大喊:“所有混蛋都给我滚出去!”所有的顾客都夺门而逃,唯有一个英国人还站在柜台前不紧不慢地喝着酒。那个歹徒恶狠狠地盯着他说:“怎么?”英国人:“没什么,看来混蛋还真不少!”混蛋A急着要寄一封重要的文件……他到了邮局,冲向柜台,上气不接下气的对邮务人员说:“我这封信必须立即寄出。”邮务人员把信量了一下说:“邮费需要98元。”他找了自己身…  相似文献   

18.
陈春海  陈磊 《人民公安》2008,(17):54-55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为一项刑事政策.在我国沿用了数十年.它在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进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宽严相济的政策背景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仍然是与之一脉相承的司法理念。但是由于“坦白从宽”仅仅属于政策范畴内的条款.是量刑的酌定情节.最终是否从宽.以及从宽的幅度有多大,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这就使“坦白从宽”的法律效果大打折扣。为了防止将“坦白从宽”停留在口号上.从而最大限度地敦促犯罪嫌疑人走坦白从宽的道路.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其列入法律规定.应当比照自首的规定对坦白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坦白从宽法定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不 知人们是否注意到,生活中颇有这样一些人,明明看见人家做事欠妥,甚至是错误的,他也总是不声不响地在一旁静观,仿佛对方的所作所为完全与他无关。说这种人是事不关己、少说为佳的好好先生,倒也不尽然,因为他们事后往往会第一个跳将出来,给对方“总结经验教训”,从人家的一开始如何如何,接着又如何如何,最后必然会如何如何,头头是道地给你指出,甚至连一个细节都不会遗漏。所谓“马后炮”,其实正是指的这种人。   自然,我们在法律上还没有给这种“马后炮”们办罪的条文,但如若要讲责任的话,我看除了当事者以外,那些总爱…  相似文献   

20.
10年以前,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同时,他又明确提出了“信誉高于一切”的思想。他说:“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一切企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和行政司法工作,都必须实行信誉高于一切,严格禁止坑害勒索群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