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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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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贴现旧称“拆息”,系指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据向银行申请兑换现金,银行通过背书取得票据,并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该申请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票据贴现业务。由于贴现纠纷案件数量历来较少,实务界对其中的法律问题一直未加以重视。在此,就司法实践中的部分问题略陈管见,希望能对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随着金融机构紧缩票据贴现规模,民间票据贴现市场越来越广,更多的人参与到了这一过程.那么,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是否合法,又是否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面对现实中存在的大量民间票据贴现行为,又该怎样合理应对?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作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票据贴现行为一直层出不穷。本文以萧山林岗案为切入点,分析民间票据贴现的性质、产生原因、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对该行业的规划化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姜万国 《政法学刊》2003,20(6):53-55
“克隆”票据犯罪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真实票据为基础伪造出与其要素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票据,进行骗诈的犯罪案件。此类案件有两种情况:一是以真实票据为基础,伪造出与其要素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票据,使用伪造的票据,在票据有效期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示付款、申请贴现、质押贷款或背书转让的犯罪案件;二是以真票据为基础,伪造出与其要素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票据,并不是直接用伪造的票据,而是通过与真实票据接触,伺机偷换票据,使用真实票据向银行或其池金融机构提示付款、申请贴现。“克隆”票据诈骗案件侦查除采用普通诈骗案件侦查的方法外,还可利用票据(包括伪造的票据)为线索,通过调查票据的原因关系、票据兑付、背书等环节进行侦查。  相似文献   

5.
一、基本案情李某系A市商业银行(国有参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2010年7月,其接受上海市X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的请托,帮忙开展融资业务。经过探讨,双方商定由A市商业银行为X公司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出具银行承兑汇票,X公司财务人员到其它银行办理票据贴现获取资金。  相似文献   

6.
中国人民银行对贴现人审查义务的规定侧重对票据贴现产生的原因关系的审查,主要是确保票据融资的真实贸易背景,切断票据贴现资金流入股市的通道,建立有序的交易秩序和金融秩序。法院判断票据贴现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的依据是票据法和票据法理论,侧重从票据关系方面调整。因此,贴现人的审查义务有两类:行政法意义上的审查和票据法意义上的审查,前者为实质审查,后者为形式审查。  相似文献   

7.
贴现是商业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从银行业务角度分类,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由于《票据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贴现相关问题存在争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混乱。本文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典型法律问题和难点进行梳理并分析,期望能对审判实践统一认识、统一裁判标准作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8.
陈利  周群 《人民司法》2012,(2):51-52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票据贴现并获取相应费用,其行为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经营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案号一审:(2010)南刑初字第297号【案情】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璟。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间,被告人王璟为了办理票据贴现等业务,以自己或借用他人的名义,先后注册成立了景芊公司、助禾公司、基山公司、巨欧公司、圣郎公司等多家空壳公司。上述公司成立后,被告人王璟  相似文献   

9.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目前各商业银行积极开办的一项具有资金融通功能的票据业务,它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临时性资金短缺,促进生产发展和流通扩大,增加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近年来票据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给银行资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本文对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的法律风险从主体上、操作程序上两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即把好承兑关、转让关和付款关,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票据贴现是票据融资的主要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相当数量的票据纠纷都与违规贴现有关,其中的焦点问题是违反贴现经营规则对票据进行贴现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笔者在此做一探讨。贴现是持票人卖出票据,商业银行买入票据的行为,是银行参与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在我国,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买入票据进行贴现,只有经过批准有权开展票据贴现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此种票据买入行为。商业银行买入票据并予以贴现与其他情形下当事人之间转让票据的目的正好相反,贴现人取得票据不是为了获得  相似文献   

11.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票据已经成为资金运作和结算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工具.我国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票据市场发展增速为年均30%,这说明票据市场已经成为成长最快的子市场之一.近几年,票据的融资功能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银行重视和推崇,与此同时,民间票据融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银行普遍恢复和开展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实施了以票据为主的新的结算制度,票据作为重要的信用工具和支付手段,其适用的范围不断地扩大。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致使票据(主要是商业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执票人为行使追索权而诉请人民法院裁决的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 从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的情况看,其主要特点:一是因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和贴现,使银行处于诉讼法律关系的原告、被告的居多;二是争讼的票面  相似文献   

13.
杨宁晖 《法制与社会》2011,(35):113-113
在我国,《票据法》等法律对于银行票据流通.审查及管理等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银行票据业务法律监管机制是保持票据制度生命力的根本,也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和货币流通,保持市场稳定的切实保障。本文中作者结合若干案例,对我国现行银行票据业务法律监管制度,特别是长期存在争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并就如何进一步有效地提高法律监管能力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票据权利人是指通过出票或背书转让等方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但持票人不当然是票据权利人。在国际托收业务中,银行因办理业务需要而持有汇票,此时银行为托收当事人而非票据当事人,其无权主张票据权利。■案号一审:(2008)威民二外初字第63号  相似文献   

15.
壮春晖 《法学》2006,(5):139-142
本案是一起因票据贴现到期未获付款而引起的票据追索权纠纷。由于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签章的形式要件,票据保证无效,票据保证人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但依法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的票据包买业务开展的一些通行做法与国内法律环境不兼容,与国际规范不接轨。在此种情况下,国内银行无法全面满足客户要求,提供国际通行方式的票据包买服务。为促进票据包买这一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增强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外贸出口的稳步增长,本文将对票据包买业务的专项立法规制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王良艳 《法制与社会》2013,(25):104-105
票据付款作为票据流通的重要环节,银行在此环节中扮演重要角色,而票据纠纷往往发生在该环节,本文通过一票据遭银行拒付引发的法律纠纷进一步诠释票据法在票据流通中的实际运用,告诫持票人对持有票据的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18.
票据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华 《法学研究》2000,(6):76-92
票据犯罪主体因罪而异 ,有的票据犯罪一般个人主体、一般单位主体不能实施 ,只有特殊个人主体、特殊单位主体才能实施。有的票据犯罪主体必须具有票据当事人身份 ,非票据当事人不能成为该项犯罪主体。票据犯罪罪过形式是故意和过失 ,模糊罪过和混合罪过的观点并不适用刑法所要求的票据犯罪。银行结算凭证虽然不是票据 ,但是应该归属票据犯罪对象范畴。我国刑法应当承认票据无形伪造。  相似文献   

19.
我们对票据的感性认识大约源自于"汇通天下"山西票号。票号又叫票庄或汇兑庄,是一种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近代,我国晋商开始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由于这种汇兑,在此处交款,彼处用钱,手续简单,使用方便,名誉一时。但是,恐怕在著名票号"日升昌"的时代,人们没有考虑过票据具有无因性。本文就票据无因性存在缺陷的原因作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20.
武亦文 《法学家》2020,(2):133-148,195
保单贴现制度具有其他保单变现方式所不具有的优势,其实质是投保人将保险合同转让至保单贴现公司或保单投资人,并将保单受让人变更为保单受益人。但是,基于人寿保单的特殊性,保单贴现交易的开展突破了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一般规则,无需取得作为合同相对人的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利益原则及保单贴现等待期可有效解决源于陌生人的人寿保单所引发的问题;为兼顾规制源于陌生人的人寿保单与减少保单贴现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这两项功能,保单贴现等待期为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为保障保单贴现人等弱势交易群体的利益,应当设置相应的最低保单贴现率;此外,为便利对保单贴现市场的监管,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应要求从事保单贴现业务的相关公司取得许可;主治医师声明及证明文件不必作为规制保单贴现的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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