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证券强制仲裁是指证券纠纷发生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虽有仲裁协议,但缺乏当事人之间真正的合意而进行的仲裁。我国的证券仲裁制度是伴随着强制性发展起来的,目前很多学者因强制仲裁与仲裁意思自治原则相冲突而一味主张废除此制度。但结合证券行业特点及我国具体国情来看,证券强制仲裁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借鉴美国实质意义上的证券强制仲裁在实践中的做法,提出证券强制仲裁与意思自治原则矛盾之化解方法,以期对我国证券强制仲裁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证券争议属于民商事争议,当事人除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经由调解解决、法院诉讼外,亦可由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解决。与调解和诉讼形式相比,证券仲裁具备专业、高效、经济等特点。美国是现代证券仲裁的发源地,证券仲裁有近180年的历史,已经成为解决证券争议的主要方式。就中国现状而言,对世界上比较完善的美国证券仲裁制度进行整体性研究,借鉴其合理制度,不但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5.
我国仲裁制度:弊端及其克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仲裁制度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主要表现为仲裁程序诉讼化、仲裁设置简单化、仲裁与司法监督非协调化、仲裁机构行政化 ,必须改革现有仲裁制度 ,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使之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 相似文献
6.
仲裁由于实行“一局终裁”制度,解决纠纷快捷简便,受到交易双方当事人的青睐。然而,仲裁裁决也应受到司法的监督。本文讨论的仲裁局限于国内仲裁。一、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范围的合意变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修改问题正日益引起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界的广泛重视。修改后的《仲裁法》是否应准许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范围加以约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其他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尤其是美国下级法院对此问题的不同态度以及学者们的不同观点进行了评介,并对修改后的《仲裁法》在这一问题上究竟应如何选择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8.
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终局裁决制度,但是该法所确定的终局裁决制度只是对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来说并没有终局,即对于该法所确定的终局裁决,劳动者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制度被有些学者称之为"有限终局"。〔1〕学术界与司法实务部门普遍对这种"有限终局"裁决制度发出了众多非难的声音。不过目前对该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证券仲裁制度虽有十余年的历史,但由于立法滞后,规则缺失,造成案件寥寥、形同虚设,亟须重新设计。证券仲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主要受制于证券市场规模、民众对仲裁的了解程度、证券业自身和监管部门的推动措施以及理论研究等因素。我们应借鉴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把证券仲裁定位于解决涉及证券业主体的、与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有关纠纷的基础上,设计出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其中,协商、调解的适用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或依赖客观情况,具有可选择性和不确定性,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诉讼则是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情况下才启动,所以,劳动仲裁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在所有解决劳动争议途径中最为直接,适用最普遍。 相似文献
12.
证券仲裁作为证券纠纷的解决方式在我国无人问津,这并非证券仲裁不适合我国国情,而是与仲裁在我国不被了解以及我国仲裁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有关,随着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回暖,重谈这一问题仍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证券投资纠纷仲裁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采用仲裁方式不但可以方便、快捷、高效地解决证券投资纠纷,还可以为双方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最佳选择。重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的仲裁体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筹建解决证券纠纷的行业仲裁委员会,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仲裁制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4.
15.
16.
虽然仲裁以意思自治为核心,但是,在各国仲裁实践中,强制仲裁制度的存在不容忽视.强制仲裁可以分为法律规范型强制仲裁和格式合同型强制仲裁,在证券争议仲裁中设立该制度,具有正当性.我国证券争议强制仲裁的发展还面临着强制仲裁法律规范竞合、强制仲裁类型适用范围不明确以及证券争议仲裁程序的保障力度与强制仲裁要求不相符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当制定单行的证券争议仲裁法,并根据强制仲裁类型的作用不同确定不同类型强制仲裁的适用范围,同时,为了能够使我国强制仲裁真正发挥作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证券争议仲裁程序. 相似文献
17.
证券仲裁在国外方兴未艾,但迄今为止,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在内,我国的仲裁机构还没有制定独立的证券仲裁规则。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12月1日新施行的交易规则中并没有规定争议解决的条款,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还需要法律的依据。在参照证券仲裁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的证券仲裁的规则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制定符合中国证券市场情况的仲裁规则仍是我国证券仲裁业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聘任精通证券和法律知识的专门人员为仲裁员的问题上,学者们似乎已达成共识。但是是否应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行业协会内设立仲裁专门机构,在证券仲裁规则中如何移植小额仲裁、诉前和解、证据规则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证券仲裁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已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仲裁法》的制定,是对我国仲裁制度根本性的改革,并为其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仲裁法》对仲裁制度的改革是仲裁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提出的要求 在《仲裁法》颁布之前,大约有14个法律、82个行政法规和190个地方性法规,作出了有关仲裁的规定。按照这些法律、法规,以仲裁方式解决的争议涉及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技 相似文献
19.
对于本国仲裁裁决债务人的救济,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救济制度:申请撤销与申请不予执行。禁止债务人先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两种救济之初衷在于既给予债务人双重救济的保护,又避免其恶意拖延。但是,由于在利益考量逻辑层次上出现了混乱,导致旨在遏制恶意拖延的法律规定贬损了旨在提供双重救济的法律规定,使得双重救济名存实亡。无论从我国的理论和实践来看,还是从世界仲裁法律发达国家的相关做法来看,完善我国本国仲裁裁决债务人救济制度的最有效办法,应是取消不予执行制度,仅保留撤销制度,并缩短撤销的法定申请时限。 相似文献
20.
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证券行业仲裁制度的成功。行业性证券仲裁机构是美国证券仲裁机构的中坚力量。美国的证券行业仲裁制度之所以被广大投资者认可而大获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证券业自律组织严格的自律监管和仲裁规则的完善、统一所形成的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设计出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行业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