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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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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律师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文简称“律师法”)将律师定义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将律师执业机构定位于律  相似文献   

2.
律师的作用,不单单在于为其当事人就特定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而在于通过运用其法律知识,能促进社会的普遍正义。《律师法》的第1条、第2条明确指出。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条第2款也指出:“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可见,律师应是正义、法治、公德的侍者.而不能因为金钱等原因而蜕变为当事人的“服务生”。  相似文献   

3.
论律师的职业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各国《律师法》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对律师性质的立法界定,经历了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过程。在《律师法》中准确界定律师的职业属性,是科学安排律师制度、合理设计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值此《律师法》修改之际,本刊特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就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  相似文献   

4.
由田 《中国律师》2012,(8):5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称《律师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该条所指律师即执业律师。所谓职业律师,笔者的定义是:为当事人提供某一方面专业法律服务并以此专业方面的法律事务为毕生事业的执业律师。  相似文献   

5.
1996年《律师法》规定,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如此定位,不仅没有揭示出律师与其他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人员间的本质区别,而且也容易使人们怀着强烈的商业获益模式的心理来框定律师。随着司法实践的逐步深入,现行律师的法律地位和保障这个问题致使律师的执业举步维艰。  相似文献   

6.
刘淑真 《法制与经济》2008,(16):35-36,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内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在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律师界。焦点之一就是新《律师法》第十三条对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规定的理解所引发的争议,本文参考法律委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该条规定展开评述。  相似文献   

7.
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其自一出现至今,一直定位于一种服务性的角色。在我国,于2008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载明: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青年律师作为这支服务性执业队伍的生力军,是律师队伍发展的希望之所在。  相似文献   

8.
从法律上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职业和律师法律地位的定位及功能作用的设计方面存在着偏颇,客观上打压我国律师的发展空间及社会地位,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律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律师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及律师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的“瓶颈”。在当代英、美、法、德、澳、加等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律师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和社会角色,而是各种职业、各种社会角色和法律地位的混合体。以律师的执业类型、职业、社会角色及法律地位来区分,既有属于公务员系列、具有国家法律工作者身份的政府律师,又有属于公…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内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在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律师界。焦点之一就是新《律师法》第十三条对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规定的理解所引发的争议,本文参考法律委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该条规定展开评述。  相似文献   

10.
师制度恢复以来,安徽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工作在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肯定。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地方立法、落实制度、健全组织、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等方面,为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推进地方立法,优化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法律是最可靠、最有力的保障措施。安徽省曾在1988年由省人大以地方立法形式制定了《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1996年修改《刑诉法》、颁布《律师法》以后,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会见难等问题,我们积极反映…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14条明确规定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 ,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第 4 6条又规定 :“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 50 0 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 ,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 5倍以下罚款。”由此可见 ,《律师法》的颁布 ,已明确律师为有偿从事诉讼代理或刑…  相似文献   

12.
陈俊生  张毅 《中国法律》2005,(6):13-15,69-72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是1996年通过的。自1997年实施以来,该法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该法在实施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几年,《律师法》存在的问题愈益显得突出,与新时期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很不适应。  相似文献   

13.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的属性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衍化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进而被界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更动,而是与时俱进,对中国律师本质属性的科学定位,也是对中国律师地位和作用的经验总结。“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决定了律师必须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四个服务”的工作宗旨,体现立所为公,执业为民职业精神。忠于宪法和法律,甘当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宣传员,甘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让13万中…  相似文献   

14.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素质越高,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越高,愈能促进法治的发展。《律师法》对律师提出了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两方面要求。一、业务素质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建立在过硬的业务素质上。律师业务素质主要体现在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运用。在我国,  相似文献   

15.
沈凯石 《律师世界》2002,(10):40-42
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规定,我国政府承诺:加入WTO后,由于“跨境提供服务”和“国外消费”不易被控制和很难有效管理,因而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其没有限制;但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我国政府作了一定的限制。从目前分析,由于外国律师在华提供法律服务范围的局限性———仅能提供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和所在国的法律服务,因而对我国目前律师服务市场冲击和影响不大。但允许外国律师进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对我国律师的执业影响是深远的。我们可以这样说,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或者最高指导原则是维护客…  相似文献   

16.
柳平 《中国律师》2009,(7):51-53
我国《律师法》已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律师执业中,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相似文献   

17.
《天津律师》2005,(4):61-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现将通过二ОО五年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及注册律师名单予以公告,凡未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未注册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凡持有法律援助机构执业证的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相似文献   

18.
律师的性质和地位,论争了多年,1980年的《律师暂行条例》中第1条指出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维权护法。《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法》中没有明确说明其社会性质和地位,只是列出三种组织形式。现时期,律师事务所正处于转型时期,原有国办所为事业法人,但合作所、合伙所如何定性,则比较困难,因为它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是企业,因为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律师事务所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19.
自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同律师业走过了整整25年的历程。这25年是我国经济腾飞的25年,也是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25年,同时还是为依法治国方略夯实基础的25年。1997年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中国律师业在立法、管理体制、业务领域、人员素质及社会作用的各个方面取得巨大成绩,成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队伍中的主力军,承担起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三项历史使命。《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  相似文献   

20.
1996年5月1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属性、作用和运行机制作了一系列原则性规定,笔者规措律师法的颁布,谈谈我国律师应具有的政治素质,以求教于广大同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格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该条明确规定了律师应该所具备的政治素质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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