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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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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法、私法与经济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 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 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 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 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相似文献   

2.
私法基础与公法优位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当市场经济命题被国家定为决策从而成为全民族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时,法学界也掀起了对法律与市场经济关系的深入讨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划分公、私法不仅出自理论的严整性,而且也出自对法律功能的准确把握。笔者认为,区分公、私法固然需要,但私法与公法的关系问题,更是不可忽略的。  相似文献   

3.
法划分这一理论起源于罗马,并于17、18世纪最终确立。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代公法与私法互相渗透,相互溶合,出现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并存的局面,导致理论界对这一理论产生了质疑并进行了激烈的存废博弈,本文拟对此质疑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4.
私法公法化是传统的公、私二元法律分类由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是公、私法之间相互冲突、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私法公法化的产生有其深层的价值观、经济和政治制度上的原因,反映在具体的法律制度领域则体现了财产所有权保护从绝对到相对,契约制度从强调自由到追求正义,责任归责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冲突,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加以解决。法治社会中,法律越来越得到重视。公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通常依据公权力的直接作用,私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通常依据公权力的间接作用。依据这一特点,将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对解决我国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始于公元前3世纪,二者的诸多差异造就了这种分类方式的产生,但不同并不必然意味着时立.本文认为从分类起源来看,古罗马法学家有意识地规避对公法的研究;从本质属性角度出发,公法与私法有着许多相同的法律特征,并保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因此,在肯定二者划分必要性的基础上,也不宜走向认为二者对立的极端.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的制度生成有着明显的私法属性,但是过于强调私法属性则可能忽略私法的限度以及公法对公司法制度演进的影响。现代公司法的制度演进着眼于解决公司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以及解决公司行为外部性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公法规制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的私法效率价值需要与社会整体收益进行平衡。事实上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政府控股或参股的公司往往受到政府规制政策的影响,而跨国公司也会积极通过门厅艺术争取有利的公法政策,这些都成为当代公司法演进的现实图景。  相似文献   

8.
牟波  李正华 《律师世界》2002,(11):46-47
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例。A村、B村是相邻的自然村,A村张某价值6800元的数码相机被盗,后张某发现被盗的数码相机在王某家中。于是张某趁王某不备,将数码相机拿回家里。后二人发生冲突。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们从法理角度来分析,透视该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有关法律问题。一、刑法上,行为人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且构成何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认定犯罪应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考虑和认识。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即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及犯罪客体。该案例中,行为人张某在主观方面具有乘人…  相似文献   

9.
公私法相互渗透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刻。主要表现为私法渗入公法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具体,而且日益有序。二者关系的相对性是私法能够渗入公法的逻辑前提,但并不等于私法和公法可以完全融为一体。当今社会机制之下也许二者不一定泾渭分明,但至少还是有界限的,应当各自有着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定程度上它们的区分是客观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私法渗入公法是必然而有益的,但私法渗入公法也应当是有边界的。为此,目前情形下,必须强调公法不能被私法取代、公法体系不能被改变、公法自身主流不能被改变、公法不能被私法规模化渗入。即私法对公法的渗入是非整体性的、非体系化的,可以表现为个别理念、个别原则、个别环节等的渗入。  相似文献   

10.
市场经济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普遍否认在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本文逐一分析了这种观点的由来及其理论失误;指出长期以来对马列经典著作家某些论述存在误解;认为公、私法的划分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存在必然联系;重新认识这种划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是西方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之一,主要存在于民法法系,即大陆法国家。这种划分最早渊源于古罗马。按照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说法: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由此始,公法和私法这种法律分类虽有“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混同趋势,仍然为民法法系国家所倡导,是其法律的基本分类。 19世纪,民法法系各国先后建立了双重法院系统——普通法院系统和行政法院系统,进一步确立了公法和私法的分离。   一、 二元论   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一直对将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持否定态度,其基…  相似文献   

12.
《政府法制》2013,(17):10-10
长期以来,民法又被称作私法,是私法的主体部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曾经与私的东西不共戴天,从而篡改民法,甚至否定民法,导致民法在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贺海仁 《法学研究》2006,(6):154-155
自20世纪末以来,随着公益诉讼、公益"上书"等公益法律实践的兴起,公益法日趋成为我国法律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为推动我国公益法实践的发展,推进公益法理论研究的深入,本刊于2006年6月30日公开征集"公益诉讼与公益法:实践、制度与价值"笔谈稿。截至10月底,计收到稿件34份。我们选取部分稿件呈现在这里,希望借此促进公益法研究领域的发展、繁荣。  相似文献   

14.
公法与私法共同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整,在它们的分工合作中,公法管制起到主导作用,主要针对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以消除该行为的负面影响为目标;私法则具有配合的因应作用,指向违法建筑的利益形态及其交易,以合理定位和评价为任务。在公法管制中,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不唯一,处置措施具有弹性,征收是否给予补偿存在矛盾,但确定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此相应,违法建筑应是私法认可的利益,建造人对违法建筑享有动产所有权,以违法建筑为标的物的合同也不因此无效。  相似文献   

15.
公法、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众所周知,现代的公、私法理论起源于罗马法。在人类历史上.罗马法学家第一次提出将法划分为公法、私法之说。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指出:"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涉及个人的利益。"这里指出了公、私法涉及的法律及范围.而后来的乌尔比安则将公、私法的定义加以明确化、具体化。他说:"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这种公、私法之说直接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法学所沿用,特别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成为法律划分的基本分类。但其划分依据却众说不一,有人主张利益说,即以法律所保护的公私主…  相似文献   

16.
关于公法和私法制度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伟目标的确立,我国进入了向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新的社会结构体系转化的时期。在这一转型时期,法制建设如何才能适应这一需要呢?这无疑是摆在我国法学界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来,在法理学界,在法律体系上是否应划分公法和私法,或者说是否应建立公法和私法分立的制度,展开了一些学术争论。这一争论对于解决法制建设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无疑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此,笔者不揣冒昧,发表几点想法,以就教于法学界同仁。一、西方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和理论依据划分公法和私法并非中国的…  相似文献   

17.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是利用、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方式,作为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驯养需要得到许可,驯养繁殖许可证就是驯养繁殖权的载体。驯养繁殖权是依行政特许而获得的权利,同时,由于驯养繁殖权可以带来获得财产性收益的可能性,所以具有浓重的私法色彩。  相似文献   

18.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公法与私法保护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保护传承人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之一,应当建立公法和私法相结合的系统保护机制.公法保护是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项职责,首先要对传承人进行有效的认定,为了确保传承人认定的全面和公正,应当将现行的申报制改为普查制.具体的保护方式包括对传承人和传承机制进行资助,但政府应对资助经费的使用和传承活动进行监管.私法保护是通过民事关系使传承人获得利益,以调动其传承的积极性,包括知识产权法保护和合同法、企事业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张东华  潘志瀛 《河北法学》2005,23(4):152-156
哈耶克关于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理论独具特色.该理论以知识论、秩序论、规则论为理论基础,赋予了公法、私法以特定的含义,强调私法是公法的基础,批判私法的公法化,主张以公法实施私法.从中我们获益匪浅.  相似文献   

20.
本文认为,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问题上,选择以利益标准为主,辅之以法律调整方法标准,既可以做到对法律进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划分的周全分类,也能对公法与私法融合趋势作出合理的解释,并运用该理论论证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国其他部门法的公私融合法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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