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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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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文化和制度现象,是与法和国家一同出现于人类社会的。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应当是法学的基本矛盾或根本矛盾。而法学的基本矛盾就是权利和义务的矛盾。因此,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体,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国际法是法学中的一个分支,是法律中特别的一种。因此,研究国际法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也就是研究国际法学的基本问题,这对于深刻理解一些国际法律现象,促进国际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本刊创刊以来始终重视组织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从本期开始将深入开展权利和义务问题的讨论。欢迎法学界同仁踊跃投稿,参与论辩。对于有关权利和义务问题的讨论文章,本刊将予以优先发表。  相似文献   

3.
权利时代的理论景象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权利研究是理论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个基本课题,是权利时代的理论景象。回顾和反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权利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突破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范式;确立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学基本范畴的地位;确立权利作为法学基石范畴(权利为本位);权利本位范式的形成及其广泛运用。权利研究必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而深入展开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正> 1988年6月,在全国首次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上,与会者提出了“法的本位”问题并进行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从那次会议后,“法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义务为本位”成为我国法理学的热点之一。有些学者赞同“权利本位”,有些学者反对权利本位而主张“义务本位”或“权利义务二元论”(权利和义务并重,无所谓何者为本位)。最近,我仔细地拜读了有关“法的本位”的主要论文,发现无论是赞同权利本位的论文,还是反对权利本位的论文,其中都有对权利本位不明其义或误解之处,从而妨碍了对“法的  相似文献   

5.
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尽管权利和义务是在原始社会尽头,同私有制和法一超出现在人类社会的。但是,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学的基本范畴,则仅有几百年的历史。罗马以至中世纪的人们都没有明确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当今被译为“权利”的拉丁字“jus”在罗马法中有十来  相似文献   

6.
由吉林大学法律系等四个单位联合于1988年6月间在长春召开了一次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关于权利与义务问题的讨论构成了会议的热点和主题,现将有关观点综述于下。一、以权利与义务为基本范畴重构法学理论体系与会者提出,法学成熟的标志之一,是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范畴体系,而我国的法学首先是法理  相似文献   

7.
吉林大学法学院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繁荣马克思主义法学研讨班在最近两次讨论中,对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在质难问疑的论辩中形成了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现将它们分别作一简要介绍。第一种观点认为:在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中应以权利为本位。1.权利本位的语境。为了避免歧义,这种观点指出,(1)权利本位是一个关系性概念,指在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中,权利居于主导地位,是起点、轴心,重心即本位。因此,它不直接涉及法律主体等其它因素。(2)权利本位是一个系统性概念。它所揭示的是在某一国家的法律整体中,即  相似文献   

8.
由东北三省法学教学与科研合作中心发起的“在法学领域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研讨会”于国庆期间在辽宁大学召开。来自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五十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讨论热烈,学风严谨,大家就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法学领域的表现,法学领域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基本估计,如何加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以及应当划清的几个界限,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现将讨论  相似文献   

9.
童之伟教授在其专著《法权与宪政》一书中 ,大胆地提出了最基本的法现象不是权利和义务 ,而是权利和权力 ,并将权利权力关系命名为“法权” ,从而揭示了立法上的权力和私法上的权利这对矛盾 ,以及权利和权力分别所对应的义务 ,这是对“法权”概念的重新诠释 ,实现了对“权”和“广义权利”认识的范畴化 ,基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外法学界对“权”和“广义权利”的内涵、外延不能合理确定的问题 ,并从改善法学理论的状况入手 ,成功地打通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同时 ,该书哲学思想比较宽厚 ,研究方法独具匠心 ,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崭新思路  相似文献   

10.
近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施行,各项事业的欣欣向荣,法学界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法学研究园地里,新命题不断涌现,新理论层出不穷。许多老学者焕发青春,一大批法学新秀崭露头角,形成一派前所未有的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在这法学百花园里,法律权利论可说是一枝开得正艳、备受青睐的奇葩。有人说,这是法学研究的“一场划时代的革命”,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大突破”。当年马克思从商品入手,进而解剖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发现了剩余价值这一资产阶级剥削的秘密,从而掌握了资本主义的矛盾规律;今天我们从权利入手研究法律,则法学所有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11.
权利、义务、权力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权利、义务、权力沈宗灵本文论述法律的三个重要术语,即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和权力。首先解释这三个概念,继而阐述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和关系,然后分析中国历史上和西方法律和法学中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解。一、权利的概念在我国目前使用的绝大多数法理学教材(包括...  相似文献   

12.
<正> 在探索法学基础理论的改革、实现法学现代化中,正确理解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是推动法学理论发展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在法学领域能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问题。为此,去年召开的庐山法学理论讨论会对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许多同志发表了别开生面、颇有价值的意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综观古  相似文献   

13.
徐冬根 《法学论坛》2004,19(4):110-112
童之伟教授在其专著<法权与宪政>一书中,大胆地提出了最基本的法现象不是权利和义务,而是权利和权力,并将权利权力关系命名为"法权",从而揭示了立法上的权力和私法上的权利这对矛盾,以及权利和权力分别所对应的义务,这是对"法权"概念的重新诠释,实现了对"权"和"广义权利"认识的范畴化,基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外法学界对"权"和"广义权利"的内涵、外延不能合理确定的问题,并从改善法学理论的状况入手,成功地打通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同时,该书哲学思想比较宽厚,研究方法独具匠心,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崭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正> 法律以什么为重心?也就是以什么为基础、为中心、为本位的问题,这是我国法学理论界目前正在热烈讨论的一个问题。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义务为本位,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两种看法,各执一端。它们的共同之点是同现实社会相脱节,不能用以恰当地处理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原则。所以笔者对此持有不同看法。法律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即由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联系起来的人们(或人的联合体——组织)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区别  相似文献   

15.
覃晴 《法制与社会》2010,(36):174-174
传统的法理学或者法学习惯于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视为法律领域最重要的法现象,将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作为分析和解释所有法律问题的两个基本的范畴,可是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以及"权力"的地位如何,"权利"和"权力"的关系又如何,却是模糊不清,而"权利义务关系"更是停留于表面,而不去深挖"权利"、"义务"、"权力"背后所潜藏的社会性内容,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留有极大缺憾。  相似文献   

16.
钭晓东 《中国法学》2020,(1):202-220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环境法治客观条件与话语体系发生深刻变化,环境法学研究须予以适时因应。环境法学的核心范畴、研究方法与基本话语廓清了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格局。作为环境法学研究逻辑起点和环境法律现象认知的中介概念--核心范畴及其建构须对新时代的转型需求予以回应,从一元的权利或义务本位走向二元的"权利-义务"范畴。环境法治客观条件的变化凸显环境法律制度的体系化需求,这意味着环境法学研究方法须对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化予以关照,环境法学方法本身也应走向科学化与层次化。中国环境法学研究要走出西方话语禁锢,实现话语自觉,建构中国学术话语权,必然需要回归到中国环境法学话语的主体性特征,走向中国环境法治问题的田野,充分理解和利用中国环境法治资源,坚持开放并蓄的话语立场。  相似文献   

17.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法律的概念可见权利与义务是法学的核心元素.纵观法律的发展,权利与义务是贯穿整个法律史,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概念,也被视为研究法律的起点.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我国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构建新的财税体制,以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个人所得税改革”和“营业税改增值税”可见,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在加快,税法在国民生活中的分配职能与时俱进,调节各经济主体之间关系的功能趋于完善,对于税法的研究也就更具时代意义.本文站在法理学的角度,试对我国各历史时期税法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分析,总结税法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全面思考税法拓宽思路.  相似文献   

18.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阶级性在法律领域的独特表现。权利与义务的分裂决定了法的产生;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推动法的发展;权利与义务的合一决定了法的消亡。社会主义社会的权利与义务还不能做到完全的统一,还存在着部分对立,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不包含立法平等,只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相似文献   

19.
屈野 《法学研究》1990,(3):16-19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利和义务统一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1864年写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的著名论断.  相似文献   

20.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但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不同的国度里,它们的结合方式和侧重点是不同的,表现了社会制度是否合理和公正。权利和义务在不同学科中有不同的含义,有社会学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有伦理学上的权利义务,有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有法学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等。本文涉及的主要是政治学和法学意义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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