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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英国处理儿童诱拐案件的做法已经成为各国的模范。其司法依据主要是1980年海牙公约和1985年《儿童诱拐与监护法》,适用于各个法域和附属地区。处理儿童诱拐案件的司法体系主要是由儿童诱拐委员会和法院组成,这种司法体制在实践中是充分而有效的。其司法态度也是非常积极的,一般是支持返还儿童,同时通过限制使用口头证据、建立权威司法解释来保证儿童的返还。英国向其他成员国申请返还的司法实践表明,海牙公约在英国返还串请方面运作良好,而英美之间相互申请案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并存在一定模式。  相似文献   

2.
《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在确保安全返送儿童、抑制跨国儿童诱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拿大是最早签署和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其在实施公约的国内立法、实施公约的具体措施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由于加拿大属于联邦制国家,除了国际性的诱拐案件之外,还要处理大量的各省或区之间的诱拐案件,因此,这方面的司法实践非常丰富。中国虽尚未加入公约,但实际中已经面临着处理跨国和跨法域儿童诱拐案件的一些问题,这方面,加拿大的司法实践经验无疑可资借鉴。  相似文献   

3.
监护权是跨境诱拐儿童案件中最核心的问题,其贯穿了诱拐儿童案件处理的始终,包括了从确认、行使到承认的一系列问题。而监护权的承认与否又事关被诱拐儿童是否能够顺利返回到其惯常居所地国家,从而恢复其正常生活秩序。海牙诱拐公约第15条的制度设计本身主要针对的是公约问题,而不是国内法问题。对于国内法问题,请求国仍然可以提出,作为对其他获取国内法方式的补充,应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基于国家之间的相互礼让以及缔约国取得的共识,请求国应对被请求国法院的判决给予充分尊重。考虑到返还儿童的效率,法院提出请求应慎重,申请人主动提出请求则没有公约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4.
从中日少年案件处理流程与矫正之比较看少年司法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存在三类对非行少年的相应法律制度:刑事司法制度、少年保护与儿童福利行政制度,少年法院在制度的连接与案件分流中起主导作用;中国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与严重违法案件的对应制度可两分为刑事司法系统之内与刑事司法系统之外。案件的处理与分流成流线型.最终进入刑事司法系统中的案件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对于中日两国实然少年案件处理流程与矫正的比较得出结论:制定和实施具有司法法性质的少年法是实现少年司法制度独立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强索行为作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一种普遍而又典型的行为,由于目前缺乏判断强索行为主观动机和暴力程度等因素的客观标准,增加了司法实务中处理的困难,经常会引起司法实践的困扰。对于未成年人的强索行为,有的主张按照传统刑法从严处罚;有的主张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从宽处理。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到对具体涉罪未成年人处理办法中,建立统一适用的司法处遇标准,设计具有个别化的司法处遇措施,有助于统一对未成年人强索行为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处遇,贯彻保护社会利益和未成年人利益的双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6.
美国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介绍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儿童虐待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儿童虐待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关于儿童虐待的研究多局限在虐待本身,鲜有对儿童虐待法律保护制度的探讨。本文通过介绍美国的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初步调查程序以及为儿童从家庭迁出的完整的司法审查程序等,剖析我国关于儿童虐待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提出应对儿童虐待专门立法、主动干预儿童虐待、成立处理儿童虐待的专门机构、构建儿童虐待案件司法审查机制、完善儿童虐待社会配套保障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7.
本文将对瑞典的司法体系和涉及少年犯(以下将用到这个词)的立法情况进行详细的背景介绍,重点放在检察官在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文章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本文将向读者简要介绍瑞典政府的框架、瑞典处理少年犯的司法体系以及一些犯罪数据。第二,简要介绍瑞典少年司法体系背后的总体结构和理念。本文将总结少年犯案件所适用的立法,也将详细描述各利益相关方在保护少年犯人权中发挥的作用。第三,介绍可能对少年犯施加的刑罚。第四,简要介绍《调解法》、作为犯罪的受害者儿童和犯罪预防行动。本文结尾部分将指出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在未来所面临的一些挑战。  相似文献   

8.
少年司法保释,是指被羁押等待侦查或审判的少年提供担保,并履行必要手续后予以释放的制度。它属于典型的审前释放机制,类似于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英国在世界上首创了少年司法保释制度,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加以贯彻运用。在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是很广泛的,审前羁押只是一种例外,从理论上说,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适用保释,反映出了英国崇尚自由的传统。本文拟对英国保释制度构建的立法理念、法律性质、保释条件、保释程序诸方面进行简明阐述。  相似文献   

9.
澳大利亚少年司法体制包括法律的主体、机构和法庭审理程序,是立法在现实中的展开和运用,而立法是司法运作的法律前提。澳大利亚关于未成年人的立法框架包括《1987年儿童(刑事诉讼)法》和《1997年少年罪犯法》,这两项法律确保了在法律面前儿童享有和成人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以及一系列的其他特殊权利,这是针对全国范围而言,是地方各州少年司法制度运作的宏观背景。具体到新南威尔士州中,其少年司法系统近些年来也出现一些新的趋势,这在新南威尔士州儿童法院的司法程序中可以得到明确体现,其包括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逮捕、保释等多个方面,从而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保障提供了具体的运作环境。  相似文献   

10.
海牙诱拐公约中规定了重大伤害危险例外,当存在这些情形时缔约国就无义务返还被诱拐儿童。不过,美国法院在适用该例外时形成了“进一步分析方法”,要求存在重大伤害危险情形时需做进一步的审查,对儿童惯常居所地国是否存在有效的保护措施或者可行的替代方法加以审查,以最终断定重大伤害危险例外的适用。虽然这种分析方法似乎符合海牙诱拐公约的快速返还目的,但是,它并不符合公约的根本目标,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不利于儿童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随着国际、国内儿童权利保护以及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与进步,我国各地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正在进行着从理论到实践层面的积极探索。昆明市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就是这样的一个试点,它力图从程序到实体,在未成年人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置上,探索更为合理有效的做法。2002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与救助儿童会共同启动实施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法规,并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相似文献   

12.
英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刑事诉讼是围绕着追究犯罪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中,笔者以英国2002年7月的白皮书《全面公正一一将被害人置于刑事司法的中心》(下称《全面公正》)为线索,从两种观点、两类措施入手试构建对英国刑事被害人的立体认识,期冀对我国的刑事被害人研究、权利保护及其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3.
英国的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应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的邀请,我和其他相关学者一行9人,于2000年12月10日至19日赴英国考察青少年犯罪与司法情况,先后与英国文化委员会、青少年犯罪特别工作组、戴沃尔特信托机构、英国内政部青少年司法协会、内政部全国监狱服务部及其青少年犯管理部、未成年人协会、预防儿童受虐待全国协会、地方警察局、少年监狱等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会见与交流,对英国的青少年犯罪状况及其司法制度进行了初步了望,得到一些启示。一、 英国的青少年犯罪概况 英国是一个只有5880万人口的国家,但据英方提供的资料,1996年英国审计委员会…  相似文献   

14.
庭审布局虽是控、辩、审三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法庭空间位置上安排,但却反映着诉讼不同的价值选择和目标追求,影响着诉讼参与人的心理与行为。以促进罪错少年回归健康成长之路为目标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强调通过罪错少年承担责任,修复受罪错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因而,其庭审布局不同于我国现行“小成人”刑事司法,也有别于西方少年司法福利模式和刑事模式,而呈现出“圆形桌”、“长方桌”和“三角桌”不同布局,以适应处理不同类型少年罪错案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魏清 《法制博览》2013,(8):219+218
司法ADR是将案件处理在法院正式审理前,属于法院内具有广义上司法性质的纠纷处理程序。论文第一部分对司法ADR的概念与性质进行阐释,第二部分介绍了典型国家各种司法ADR利用状况。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司法ADR制度现状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16.
关紫维 《法制博览》2015,(8):158-159
1995年,河北石家庄市聂树斌案,一审与二审均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聂树斌死刑。2007年聂树斌案件的"真凶"王书金终于浮出水面,而聂树斌已被执行枪决。这起冤案给我国司法公信力带来了严重的创伤,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已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迫切要求。我国应从法官主体、司法体制、价值观念三方面着手,不断促成我国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17.
少年法院起源于美国.美国少年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刑事程序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程序,因而,其处理也是非罪化的民事处理措施.但是,近20年来,这一做法被认为有损社会公正和公共秩序,出现了少年法院放弃对部分少年案件管辖的现象.少年司法的民事性质这一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罪化处理可以通过不起诉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瑞典的司法体系和涉及少年犯的立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背景介绍,重点放在检察官在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文章分为五个部分,首先简要介绍瑞典政府的框架、瑞典处理少年犯的司法体系以及一些犯罪数据。第二,简要介绍瑞典少年司法体系背后的总体结构和理念。第三,介绍可能对少年犯施加的刑罚。第四,简要介绍《调解法》、作为犯罪的受害者儿童和犯罪预防行动。本文结尾部分指出了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在未来所面临的一些挑战。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的“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会议”上,统一部署在18个中院开展独立建制少年综合庭的试点工作,将涉少民事、行政等案件纳入少年综合庭统一审理。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少年司法领域大规模的一次自上而下的统一少年司法改革措施。涉少民事案件脱离民法庭审判集中纳入少年综合庭审理这一改革措施,并不是简单地将案件从民法庭转移至少年庭审理,其意义在于能够促成更为完善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纠正未成年人不当行为综合治理审判机制的形成。改革过程中,最需要重视的问题之一是如何防止少年法庭特色丧失,如何避免少年综合庭改革仅成为法院内部审判业务庭之间受案范围的调整,因而适应时势,发扬特色,发展与完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机制成为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通过对涉少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历史回顾、借鉴国内外先进审判理念和成功的审判制度,结合目前审判工作情况,对案件审判机制、司法理念和司法模式进行探索和研究,逐步发展和完善涉少民事案件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20.
司法价值取向对司法实务运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建构司法运行机制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司法价值的导向功能。以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为研究对象,考察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源流和演进轨迹,认为我国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应以“适当养育”和“充分教育保护”为价值追求,并以此作为划定受案范围的核心依据;采取类型化的研究方法,以权利性质为标准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分为三大类,根据三类权利的不同属性,确定各类案件与未成年人民事审判所欲达到的价值目标关联的密切程度,认为人格权案件、亲属权案件应为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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