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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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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的宪政结构中,检察权是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担负着保障宪法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功能。但在实践中,中国检察权主要是一种公诉权,人们以西方公诉权来理解和运作中国检察制度,使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功能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当人们用法律监督权来理解和实践中国检察权的时候,发现与法律监督相适应的规范和机制严重缺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法律监督权的中国检察制度缺乏理论和实践的支持。因此,全面厘正和恢复中国检察权的宪法精神,建立科学的法律监督权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形成法律监督的运行机制,不仅是中国检察制度建设的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和实施宪法,确立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2.
宪法概念可以从政治与阶级、应然与价值、功能或效力的角度认知。对宪法概念的不同定义及不同理解,根源于宪法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反映出站在不同的立场与角度的研究者对宪法及宪法现象认识的差异。  相似文献   

3.
检察权是各国成文宪法普遍规定的权力。通过对168个国家宪法文本规定检察权情况的考察,发现有104个国家宪法中有检察权的明确规定。这些国家对检察权的定位基本上包括司法权、行政权、独立权力、公共权力几种,其中司法权定位的国家最多。检察权的职权行使以刑事公诉权为核心,具有程序性特征,其法律监督带有权力制约性。我国宪法关于检察机关和检察权的规定应该体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并从程序性制约的角度进行设计。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权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对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它执法机关的职能活动是否合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法律监督的权力。检察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国家基本权力。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一编总则中,进一步确立检察权在整个刑事诉讼法中的地位。首先第3条从总体上界定了检察权的范围,“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其次第5条规定确立了检察权在刑诉法权力体系中的独立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再次第11条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充分体现检察权在刑事诉讼法权力体系中的权威性,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本质反映。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权是统一的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在毛泽东的政治法律思想中,宪法思想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毛泽东的宪法思想,不仅在宪法理论上有突出贡献,而且在中国政治实践中发挥巨大作用.在举国上下庆祝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之际,我们仅就毛泽东的宪法思想略加论述,以同庆.一、毛泽东论宪法的概念宪法概念问题是宪法学基本理论问题,是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任何宪法学家都不能回避而必须首先回答宪法概念问题,毛泽东关于宪法概念的论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很典型,代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毛泽东关于宪法概念的论述,将宪法称为国家的“总章程”、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而使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别开来,赋予宪法以下法律特征:第(?)毛泽东说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根本大法”就意味着宪法是“(?)法”是国家法律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民事检察权是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民事法律的实施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权。然而,这个权力在民事诉讼法中却被缩小为民事抗诉权,只体现在审判监督程序里并缺乏具体的程序保障。因此,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律监督的手段和范围不能实现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的。民事检察权与民事诉讼要交叉对接。交叉必须解决好民事检察权的立法完善问题。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既要补充和完善法律监督的手段和范围,让其实现民事法律监督的目的,又要使我国民事检察权的行使符合司法规律和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7.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我国传统权力体系结构提出了新的变革需求,也给新时代检察权的重构带来全新的发展契机。司法改革离不开宪法的指引,要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对新时代检察权的内涵给予再审视。侦查转隶之后检察权的重构思路要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提起公诉、司法审查三要素。推动检察权的科学配置将有利于全面深化我国司法改革,完善权力的分工配置,使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不断提升。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民主宪政思想,我国未来检察权外延应当包括有限的侦查权、完整的公诉权和完善的监督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应当科学配置检察权,还特别需要加强检察权内部的相互制约.  相似文献   

9.
有关检察权属性的四种观点表明,传统的检察权理论已经在某些方面落后于实践需求。以检察权是独立公权力为逻辑起点,基于属性概念展开重新审视,可以发现检察权具有法律监督属性、司法属性、行政属性和公益属性,其中法律监督属性是其本质属性。全面认识检察权属性,可以为检察改革提供合理的发展方向和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0.
传媒监督是对检察权进行社会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中,自由的传媒与独立的司法是构建社会正义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民主、文明的窗口。言论、出版自由和检察权独立行使,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法治原则。如何既正确发挥传媒监督的民主作用,规避其不利影响,又充分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有效的行使,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求适度平衡,以解决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中干扰、妨碍检察权独立行使的不利因素,又要在易产生检察权滥用的环节设置合理的传媒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的合法运行。  相似文献   

11.
现代政治的运行需要法律的调整和控制,政治法由此而生。政治法是调整政治关系的法律,包括政治主体法、政治行为法、政治程序法与政治责任法。学界一般把政治法归属于宪法类法律。从政治的法律调节和法律本身的层级结构看,这一归类有其不合理的一面。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固然也调节政治关系,但并不涵盖政治运行的具体过程,不能替代政治法,不能把二者等同。政治法也不是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对具有宪法内容的法律表现形式的称谓,不适合用于中国这样的成文宪法国家。把政治法归属于究法类法律不利于实现政治过程的法律调节。政治法不具有宪法属性,是宪法之下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宪法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会有不同的表述。西方国家从宪法内容、形式及阶级本质的角度出发给宪法下了不同定义;我国民国时期对宪法定义严重存在政治工具化倾向;新中国建立后对宪法定义强调阶级性、政治性,20世纪90年代又注重内容。当前,宪法的定义应强调法的特征和实施性。  相似文献   

13.
针对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中执行难与执行乱这两大问题,检察权的介入成为司法界和理论界求助的一种解决途径。但必须区分这两种检察权的不同性质。虽然都是基于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权",但针对外部干扰执行导致的执行难问题所进行的检察监督是守法监督,在性质上是检察执行协助权或检察支持执行权范畴;针对法院滥用执行权导致的执行乱问题所进行的检察监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执行监督。两种性质的检察权介入从制度功能目标,到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权力行使的主体、客体、条件、程序和救济途径等等均不相同。定义检察权和执行监督的概念,澄清执行监督与执行权制约、执行救济、执行协助等其他相关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以期实现检察权的正当介入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方面的预期功能,而不是事与愿违,甚至适得其反。  相似文献   

14.
在施米特看来,国民法治国宪法既有法治国要素,也有政治要素,国民法治国要素不能提供政治统一体和规范系统的基础,在例外状态时刻也就不能作出决断,所以需要政治的要素作出决断。法律的概念既有法治国的法律的概念,也有政治的法律概念,法治国的法律的概念会束缚国家处置危机的能力,所以必须有政治的法律概念。施米特分析法治国的原则与内涵和法律的概念的实质就是,贬抑批判议会制,抬高证成例外状态下守护宪法的总统制。  相似文献   

15.
法律监督是我国以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其权力由检察机关统一行使。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表现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对检察权的行使,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和提出的检察建议。民事检察是法律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维护民事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和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论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规定了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但由于当前存在着检察权地方化、检察官管理行政化及检察官的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检察管理体制的弊端 ,造成了检察机关不能有效地独立行使检察权。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 ,从外部制度上理顺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从内部管理上提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业务素质 ,从法律保障上提高检察官的地位和待遇 ,从而建立和完善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7.
法律多元主义是西方法学界使用的一个名词,但其概念却是在不同的含义上采用的。有的指法的概念、作用和渊源的多元性;①有的指政治权力本身的分割和制衡;②有的又表征着由于殖民侵略等原因造成的两种或更多种的法律制度在同一社会中共存的一种状态。③对于法律规范的多元主义,本文的概念界定是:多元是相对一元而言的。凡由一部宪法基本原则演绎而来、或由同一文化系字演化而来所有法律规范所构成的逻辑体系称为一元法律规范。当一个社会存在着不能由宪法基本原则所必然演绎出来,但又与宪法基本原则相容、互补、不相关、不冲突,或者在…  相似文献   

18.
关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存在多种学说,将其定位于法律监督权属于目前较为统一的看法。在我国的权力建构模式下,检察权若作为法律监督权,在规范层面,将面临很多法律层面的缺位情况。在实际运行层面,则存在着法律监督被放置于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机关掌控检察机关的资源、检察权宪法权能与法律权能运行不协调、公诉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等解释难题。  相似文献   

19.
司法制度的核心是司法权问题。在人类宪政法治史上,司法权经历由不独立到独立、由政治上不存在到政治上存在的嬗变,最终使政治性司法权担当起守护宪法的职责。与域外规范宪法相比,我国宪法上的司法制度有两个明显特色,即法院无权解释宪法、检察权构成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司法独立之核心——法官独立及法官身份保障,我国宪法均未做任何规定。近年来进行的司法改革,有淡化这种特色并补救此种宪法缺漏的功效,值得肯定和继续。  相似文献   

20.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提升为“国家”,从而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意志上升为人民和国家的意志,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由党和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人权的政治法律地位的确立是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是人民民主宪政和人权法律保障的重大发展。我们要变宪法原则为实际行动,在现实中切实作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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