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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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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爆发于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曾引发全球金融和经济动荡,其直接原因是抵押借款人违约。金融危机以来,随着金融领域利率市场化不断演进,如何根据抵押人及其行为信息有效判别贷款违约风险,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在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风险不断积累,住房按揭贷款在个人贷款中比重不断上升的背景下。通过应用经济统计学中的判别分析法,构建抵押贷款违约风险计量模型,对实证数据回归分析,探究了影响违约风险的实证因素,提出降低个人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对策:加强借款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甄别,实行严格的贷前审查;依据风险收益原则,实行差别化经营方针及风险管理策略;建立、健全个人抵押贷款信用担保体系,保障违约贷款及时得到偿付。  相似文献   

2.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最早于2005年出现在英国伦敦的Zopa,2007年我国也出现了首家P2P平台.随后,我国的P2P网络借贷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使得其成为当前最新最热的借贷方式.与此同时,由P2P平台引发的法律风险也不断发生,例如借款人违约风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集资诈骗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为了更好地规制互联网金融,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法律法规,但是都较为概括笼统,对于防范P2P平台风险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防范P2P平台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上,还有几个方面需要改善:一是如何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二是P2P平台自身需要强化风险控制的一些制度;三是完善P2P平台的法律监管;四是要加强P2P平台的信息保护.  相似文献   

3.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和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不足两大方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应包括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和外部法律社会体制的配合以及风险转移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4.
鉴于银团贷款数额大、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为了避免信用风险,保证贷款及时收回,采用交叉违约条款已成为银团贷款实践的惯例。交叉违约条款作为重要的保护性条款,可以保证当借款人出现财务危机或其他不利情形时,银团能够不迟于其他债权人采取救济措施,保证行动的及时性,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银团的利益。但近年来,交叉违约条款呈现被滥用的趋势,其公平性遭到众多学者的诟病。为此,应当从交叉违约条款的法律内涵和法律性质出发,分析其法律效力以及适用此条款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而从不履行主体、违约债务性质、违约性质及违约金额等方面对交叉违约制度加以完善,限制交叉违约条款的滥用,以平衡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金融风波受到各方关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风险既有来自外部的因素,更主要的是银行内部管理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构筑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一个首要课题。一、商业银行面临着各种风险商业银行业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银行经营既受到微观企业、家庭活动的影响,又受到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的制约。具体说,银行经营常见的风险以有以下几种:(1)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指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变为坏帐及存款人…  相似文献   

6.
鉴于银团贷款数额大、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为了避免信用风险,保证贷款及时收回,采用交叉违约条款已成为银团贷款实践的惯例.交叉违约条款作为重要的保护性条款,可以保证当借款人出现财务危机或其他不利情形时,银团能够不迟于其他债权人采取救济措施,保证行动的及时性,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银团的利益.但近年来,交叉违约条款呈现被滥用的趋势,其公平性遭到众多学者的诟病.为此,应当从交叉违约条款的法律内涵和法律性质出发,分析其法律效力以及适用此条款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而从不履行主体、违约债务性质、违约性质及违约金额等方面对交叉违约制度加以完善,限制交叉违约条款的滥用,以平衡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住房按揭贷款市场向来关注借款人学历水平,但有关学历与借款人行为内在关系的研究却相对不足。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利用某重点城市2005-201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数据,构建Cox比例风险模型,从总体影响、被动逾期、主动逾期、年龄效应等多个维度,对借款人学历与其还款逾期行为之间的联系进行系统性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高学历借款人的信用水平相对更优,他们的被动逾期和主动逾期行为发生概率均相对更低,并且这一规律在年轻借款人群体中更加明显。因此,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准)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学历信号在识别借款人信用过程中的上述作用,进一步加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防控,更好地实现金融服务供需有效匹配,提高授信方资金安全性和受信方金融可得性。  相似文献   

8.
许蕾 《工会论坛》2009,15(1):71-72
本文探讨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对策。本文首先从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入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善对策。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仍占很大比重,为了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信贷营销、风险控制和产品创新。  相似文献   

10.
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按照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及独立性原则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可从组织控制、人员控制、业务控制、会计制度、授权审批制度、合规合法性控制、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参照巴塞尔精神与我国的《指导原则》,借鉴美、日、德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成功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实践,促进商业银行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最终实现银行体系安全与效率的目标,应是我国商业银行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1.
同一债权设有抵押与保证双重担保时,在保证人或抵押人履行担保债务之后,均可向主债务人进行求偿。但对于其中之一的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债务后是否有权向其他担保人求偿,仍有疑问。新物权法仅规定,已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承担了担保责任的人在向债务人追偿后,若不能得到清偿,还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2.
抵押担保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防范债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的债权担保方式.由于抵押关系中不转移担保物的实际占有,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成为可能.抵押物变卖时,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之上的数个抵押权以什么顺序获偿涉及抵押权能否实现以及能够实现的范围,由此引发了抵押权顺位的问题.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就抵押权顺位的规定均提之甚少,而抵押权的顺位实则蕴涵着抵押权人可能获偿的利益,对抵押权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影响着抵押物所有人的再融资,所以,对抵押权顺位的研究颇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信用卡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一项比较新兴的业务,也是一项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业务。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随着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发展,其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对商业银行的危害性极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容忽视。因此,商业银行如何有效地对信用卡业务风险进行管理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4.
保证和抵押的双重担保是指对同一债权的全部或者一部的共同担保。债权人首先实现哪种但保方式 ,应当区分担保的方式 ,由债权人做出选择。抵押是“物的担保” ,保证是“人的担保” ,这决定了在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 ,抵押人不享有代位权 ,保证人自然免除保证责任。相反 ,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 ,保证人享有代位权 ,抵押权不能自然消灭。因此 ,债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保证人相应地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抵押人则不能以之抗辩。  相似文献   

15.
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在不影响抵押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法定目的实现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就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相关事项做出的特别约定,一般均应认定为有效,其中包括当事人有关移转抵押物占有的约定,以及债务到期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约定;在抵押人为第三人时,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主要具备债权效力,且不得适用善意取得;"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新增从物"的各种主张,完全不能成立;在"先押后租"的情形,如无正当理由,抵押权人不得否定租赁权的效力;在共同抵押人均为第三人时,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先后或者同时行使全部抵押权,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无权向其他抵押人追偿。  相似文献   

16.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创造价值的一种方式,而法律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法律风险对商业银行风险总量的影响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应认识到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进行定位的基础上,阐述了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的宏观原则,最后从微观角度提出了优化我国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风险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信贷资金的运行质量和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的管控,决定着银行的经营效益。本文力求通过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简要阐述,对新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构筑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操作性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基于我国利率市场化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也势在必行。在诸多的管理方法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缺口管理法。根据资产和负债对于利率变动的反应程度来确定相应的政策。同时面对入世,提出利率风险管理的几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不明确,导致抵押权在抵押物转让后是否可以追及实现理解上的混乱。通过抵押物转让行为的效力和转让后抵押权追及力的分析,认为抵押物的转让与是否通知抵押权人、告知受让人没有关系。抵押物转让后,登记生效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协议生效的抵押权、公证过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未公证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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