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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版权权利穷竭制度是为了协调版权人的权利与作品以及作品复制件所有人的物权的平衡而设立的,该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核心问题是划定所穷竭的权利范围。版权权能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经济权能和精神权能。在经济权能中,发行权(销售权)毫无疑义地应该受到权利穷竭原则的限制,但对于出租权是否应同样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则有不同的看法。鉴于出租权适用权利穷竭原则对版权权利人明显不公平,出租权应作为适用这一原则的例外;同时,在版权交易中,应当贯彻"精神权利不适用穷竭"的原则,因为精神权能具有强烈的人格属性,并且权利人继续保留精神权能不会对作品作为物的流通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2.
版权(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但其核心是经济权利。在社会商品经济中,版权可以通过经济权利的转让来取得经济收益,无疑它是市场交换中的一种商品。但是在我国,版权的商品属性还远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和利用。我就版权的商品属性及其意义谈谈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一、什么是版权转让制度 一般说来,版权转让是指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将版权的一项、数项或全部专有权利有期限或无期限的出让给他人。这种解释大体包括了转让的各种形式。在不保护精神权利的少数英美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对于版权转让是不加任何期限与权利范围的限制的,其他国家虽有限制程度上的不同,但却禁止卖绝版权,尤其是卖绝精神权利。  相似文献   

4.
版权产业与知识经济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明德 《知识产权》2000,10(1):17-20
一 纵观世界各国的版权法律,不论其所宣称的立法目的如何,或为了社会政治,或为了发展经济,或为了发展文化,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特征,即经济的特征。在版权的内容上,英美法系的国家侧重于对版权所有人经济权利的规定,对作者的精神权利则不太重视。大陆法系的国家虽然注重于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但对于作者经济权利的保护仍是版权法律的突出特征。版权法律中对表演者权利的规定,对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利的规定,以及对广播组织权利的规定,也都充分体现了版权法律的经济特征。由利用作品而产生的这些邻接权利,除了表演者权利中的精神权利,其余都是经济权利。  相似文献   

5.
网络版权中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6  
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的利益极易被侵犯,而当今各国版权法还不够完善,不能提供令版权人满意的保护,因此,版权人纷纷寻求自我保护。数字技术为版权人的自我保护提供了可能。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是版权人采取的权利保护及标示措施,将其纳入版权保护体系是版权保护在数字和网络环境下的新发展。一、将技术措施纳入版权保护体系的原因与进程所谓“技术措施”,是指版权人为防止他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而在版权作品上采取的技术上的防范措施,令使用者不能任意复制、发行、传播、修改版权作品,从而维护版权人的经济利益和精神权利。根据欧…  相似文献   

6.
版权包括文学及艺术作品的作者所享有的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它与专利权、商标权等一起,被称为知识产权。版权形成的历史,与专利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都最先出现在中世纪末商业发达的威尼斯,而后又都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早的英国形成最早的法律。  相似文献   

7.
数字藏品催生数字复制件的新型交易模式,其内在机理还在于去中心化的技术架构。以区块链为技术底层的智能合约创造了数字复制件的稀缺性与可交付性,使之可以类似于实物一样被占有、支配和交易。借鉴现有的民事权利体系完成数字藏品财产权的权利设计,其权利内容包括密钥控制权、移转权、永久收益权、销毁权等权利。但与现有财产权相比较,数字藏品财产权在权利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均实现了创新与突破。在文学艺术保护方面,现有的版权制度采用保护作品的设计思路;而数字藏品财产权则采用保护数字复制件的保护思路。元宇宙的产业发展,势必推动现有版权制度的变革,一方面,从作品思维之外建构数字复制件思维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现有的版权制度(诸如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等)也有必要契合新兴技术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8.
主权让渡的法律涵义三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军旗 《现代法学》2005,27(1):98-102
当要强调国际组织在某些事项上获得对成员国的控制力和支配性时,主权让渡应表述为“主权权力”的让渡;当要强调国际组织由成员国的让渡行为而获得了某种排他的能力和资格时,主权让渡则应表述为“主权权利”的让渡。类似于基本权利和派生权利的区分难以适当地解释主权权利的让渡。在国家让渡了越来越多主权权利的情况下,代表主权的是终极支配权,而不是所谓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9.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视频版权是长视频平台的关键资源和核心竞争力。长视频平台通过版权集中建立了其他平台难以逾越的版权壁垒,生态系统建设有助于长视频平台实施生态型垄断行为,长视频平台突破权利边界实施的版权滥用行为损害了长视频市场和相邻短视频市场的竞争,进而触发反垄断法的规制。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版权滥用行为包括长视频平台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变更独家授权或者转授权价格、联合抵制交易、版权共享等垄断协议,以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长视频平台实施的垄断高价、拒绝交易、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还涉及版权交易的经营者集中。为了确保版权滥用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有效和适度,应坚持以利益平衡原则协调版权保护与版权滥用规制的关系,确立竞争损害标准作为反垄断法介入的标准,推动网络视频领域版权授权模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10.
版权中的精神权利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人身非财产权利。精神权利是版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它包括以下数种权能:作品发表权,即作者决定是否发表作品及发表方式的权利;署名权,即作者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署真名或者笔名的权利;作品修改权,即作者修改作品内容的权利;作品收回权利,即作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已发表的作品收回的权利,它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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