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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这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近年来,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也逐渐强烈起来。而旅游作为一种"走出去看看"的方式,越来越受到热捧。据报道,我国2012年三大旅游市场总规模超过32亿人次,比改革开放初增长数十倍。面对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如果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旅游法,不仅难以保障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满足不了亿万城乡居民的热切期待。因此,旅游法的出台,被认为在我国的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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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30多年,历经3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4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在全民休闲旅游需求日益旺盛的今天,在旅游业诸多现象被公众诟病的今天,这部法律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颁布实施之后不久,人们翘首期盼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终于正式出台。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统计,201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元,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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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业已成为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然而,与旅游业迅猛发展不协调的却是旅游市场依然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旅游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中,旅游者对于旅游合同第三人与自身权益保护的认知不够,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旅游合同进行深入的理解,充分认识旅游合同第三人与旅游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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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七八月份,正是旅游的黄金季节,特别是随着暑假的到来,学生旅游潮又要铺天盖地而来。旅游合同作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是否看清楚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又是否看明白了条款的所有含义呢?往往是在引发冲突时,旅游者才想起旅游合同的约定。在此,笔者结合典型案例,教您在旅游前如何签约,在发生纠纷时如何理性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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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市场交易秩序的乱象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得以出台,这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规定》通过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权利配置的再倾斜,对规范旅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有效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并且必将继续产生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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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热"逐渐升温。然而,由于个别旅行社通过霸王条款、降级住宿、缩水景点、强迫购物等方式设置"陷阱",令游客防不胜防,导致旅游市场乱象频出。一些旅游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出于维权成本等原因的考虑往往选择能忍则忍。本文选取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举案说法,以期为旅游者提供适当的指引。旅行社擅自"倒团"旅游者身体受伤2008年底,焦某购买了A旅行社的新马泰10日游服务,并向其交纳了团费。2008年12月21日出发时,焦某发现A旅行社已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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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获得迅猛发展。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11年我国国内出游人数为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入境旅游人数13542万人次,增长1.2%。国内居民出境人数7025万人次,增长22.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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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大众化的休闲消费方式;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中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作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在旅游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旅游合同必不可少。但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后,由于某种情况不能随团,能否将旅游合同转让出去,转让中涉及到哪些相关法律问题,如何解决,均是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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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审判》杂志让我说说旅游消费者在旅游中遭遇到的尴尬的维权问题,并且要结合我自己的经历。说实话,我从不在节假日出去旅游,因为那个时候各个旅游点都是人满为患,去看到的都是人,哪里还有心情观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呢?况且那时的旅游环境是最不好的时候,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跟不上,去旅游是自找苦吃,干嘛受那个罪呢?不过,即使在不是节假日的平时旅游,特别是在国外旅游的时候,有时候也确实遭遇很多尴尬的事情,因为国内国外到处都是中国人在旅游,就好像不把钱都花出去就不算完、在家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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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犯罪具有一般旅游犯罪的特征,但主要以借海鲜消费、热带旅游实施欺诈性和两抢型的财产性犯罪为主。本文认为,通过海鲜参考价格公示等制度建设,合理布局安保设备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建立快速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充分发挥旅游法庭的作用等措施,可以使海南旅游犯罪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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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广州市举办的一个旅游博览会上,旅行社推出多条优惠线路,价格诱人。不过",十一"长假之后,由于新《旅游法》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乱象进行了规范,各旅行社纷纷上调报价,低价团已难觅踪影。以往,导游强迫购物现象令人生厌。品质游的推行符合各方期待,但旅行社也要有利润。旅行社的购物提成少了,团费的增加就是必然,旅游产品也是优质优价。对此,人们不应叶公好龙。不过,游客的需求也有差别,有人旅游时的一个重要安排就是购物,有人宁愿进店也要选"低价团"。既然旅游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那么,法律就不必过多干预企业具体的产品设计和定价,而更应抓好信息透明的监督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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