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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财政国家"的制度体系主要由财政收支划分制度、财政收入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构成。在"财政国家"的宪法类型上,我国已经实现由"集权国家"向"分权国家"的历史转型,仍然面临"行政分权国"向"宪政分权国"的艰难转折。在财政收入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等方面,我国属于"所有权者国家"与"税收国家"的混合形态,亟需实现由"计划国家"向"预算国家"的彻底转型。  相似文献   

2.
国家监察法是国家监督领域的基本法,属于宪法性法律.其调整的关系主要包括: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对象的关系、国家监察机关与人民代表机关的关系、国家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关系、国家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以及国家监察机关内部的关系.为了科学合理地调整这些关系,国家监察法应对国家监察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和监察手段、监察程序,以及对国家监察机关本身的监督、对国家监察对象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救济机制进行周密的设计和规范,以保证国家监察机关既有效行使反腐败职能,又防止其滥用权力.  相似文献   

3.
张守文 《现代法学》2024,(1):121-133
经济法中的国家主体,具有不同于政府等主体的特殊性。基于经济宪法和经济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主体在经济法中具有独立地位,其经济职能的履行和经济职权的行使,应受经济宪法和经济法的约束,以体现国家理性的要求。此外,经济法中的国家主体在总体上是“现代国家”“经济国家”,并在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中具体体现为预算国家、税收国家、债务国家、规制国家等多种国家形态。研究经济法中的国家主体,应结合国家目的或国家目标、国家任务、国家职能、国家理性或国家理由等影响因素,分析具体的国家形态,由此有助于审视法律规定背后的法治原理和法治问题,揭示经济法制度中国家主体存续和发展的内在逻辑,并在法治框架下解决国家调制行为的合宪性、合法性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循上述研究路径,有助于提炼经济法中的国家理论或国家主体理论,深化经济法学主体理论乃至整体总论的研究,推动经济法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5.
王锴 《法学评论》2022,(5):174-186
法典旨在实现部门法的体系化,从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相统一的角度,法典编纂是从“国家法制统一”走向“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由之路。宪法作为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根本大法,为环境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双重基础。在国家层面,编纂环境法典是对美丽中国的国家目标和环境保护的国家任务的落实,同时,联系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条款,国家的环境保护任务可以被解释为国家为了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免受环境危害的环境保护义务,国家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要符合“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的要求,不能保护不足。从“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的角度,编纂环境法典是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的必要手段。在公民层面,制定环境法典是保护公民环境基本权利的需要。环境权作为请求国家积极作为的社会权,其保护范围需要立法来形成。同时,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作为法律义务,也需要通过环境法典的编纂来形成其具体内容。从而,构建起公私兼顾的、以环境权和环境保护义务为架构的环境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6.
吴庆荣 《中国法学》2006,11(4):62-68
近年来,学术界对国家安全的界定大多仅从国际关系的视角出发,见仁见智。我国的立法也陆续将国家安全作为一个专门术语写进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安全作为一个法律专门术语,对其解释不应是随意的,应当从法律上作出明确的科学界定和立法解释。国家安全表征着一国宪政法律制度的正常稳定状态,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秩序。从法律上科学界定国家安全,有助于实现国家安全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也有助于开展国家安全法学理论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王祯军 《法学杂志》2007,28(5):151-153
国家责任是国际人权法中很重要的一项制度.由于国际人权法具有与一般国际法不同的特点,运用传统国家责任理论分析国际人权法中的国家责任会出现很多问题.因此,在对国际人权法中的国家责任构成进行分析时,应适当拓展传统国家责任理论,使以国家责任制度在人权实现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让国际人权法真正成为普遍适用所有人的法.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9,(3):3-22
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经历了以国防建设和政权安全为出发点的国家安全法制初创与曲折发展时期、以传统国家安全观法律化为重点的国家安全法制形成与完善时期、以及自2012年至今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等三个时期。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从国家安全法制建设到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从国家安全的法律之治到国家安全的良法善治、从传统国家安全观到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以政权安全为中心到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从侧重保护国家安全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注重反间谍工作到维护总体国家安全、从国家安全机构法到国家安全基本法、从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轨迹。  相似文献   

9.
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其本身没有自由意志,不可能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从而不具备国际犯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国家无法成为国际犯罪的主体,当然也不存在国际刑事责任的问题。本文从构成要件论以及国家责任与国家刑事责任的区别两个方面阐明了国家不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0.
浅析国家豁免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豁免泛指一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管辖。国家豁免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主权平等理论是其主要法律依据。国家豁免的主体包括国家及其政府机关、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国家政治区分单位、国家机构或部门和其他实体、国家代表。关于国家豁免范围,许多国家先后抛弃了绝对豁免的主张,转向限制国家豁免的立场。  相似文献   

11.
《对外贸易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防范国家安全威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然而,反观美国《1962年贸易拓展法》以及《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近期生效实施的部分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有关国家安全制度的立法模式,我国《对外贸易法》相关条款的“两分法”模式存在明显不足。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我国有必要制定具有“时代性”特点的对外贸易国家安全制度。  相似文献   

12.
国家软实力主要可以抽象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制度文化的感召力和外交政策的凝聚力。认同与推行人权、民主和法治等价值理念,是集聚国家软实力的制度基石,是国家可持续地增强硬实力与软实力的制度保证。  相似文献   

13.
国家利益是现代国际关系的核心。邓小平在处理对外关系时,明确提出以国家利益作为最高准则。他把国家利益科学划分为以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为首位、以国家经济利益为核心、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别三个层次。邓小平的国家利益观既体现了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利益观的现状,也反映出新时期我国的利益需求,对我国外交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李真 《法制与社会》2011,(18):209-209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当前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随之而来的泄密事件也时有发生,保密工作日趋复杂化,面临着有史以来新的挑战。国家对《保密法》的修订工作,自1995年启动至今已历时十余年,新修订的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进入了依法推进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15.
莫纪宏 《法学杂志》2001,22(2):52-55
本文着重论述完善我国动员法律制度问题。作者首先阐明国家动员法的含义、类型、内容、法理特征及立法形式 ,进而论及我国国家动员法的立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动员法法典制定的可行性分析。  相似文献   

16.
邓小平国家安全思想是邓小平关于国家总体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国家安全思想是在毛泽东国家安全思想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二者所依据的内外安全形势不同。邓小平国家安全思想是对毛泽东国家安全思想的继承与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7.
论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有权力必有义务,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权利———权力关系是不正确的,“国家在法律上的代表就是权力”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国家的义务是满足公民权利的需要。权利、国家义务、国家权力三者的关系是:“权利的需要”决定国家义务并进一步决定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服务于国家义务并进一步服务于公民的权利。如果要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一个更简洁的模式,那么,这个模式不应当是“权利———权力”,而应当是“权利———国家义务”。国家义务理论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8.
国家义务对于公民权利具有重要价值与意义。从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历史发展及其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已经成为主导国家与公民关系的主轴,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应成为现代公法体系的核心内容和现代公法学的基本范畴。而且,国家义务直接源自于公民权利并决定了国家权力。国家义务以公民权利为目的,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以国家义务保障公民权利,是对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超越。  相似文献   

19.
20.
随着信息数据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安全问题凸显,给国家保密工作带来更大挑战。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对于国家秘密应从定密主体、程序等形式要件和国家安全、利益属性的实质要件两方面进行把握。国家秘密安全作为一种法益不是单一的,还包括与国家秘密相关的个人信息权益和数据网络公共安全,具有多元性和层次性。国家秘密刑法保护应当坚持体系性思维,实行分级分类保护,促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与信息资源利用的平衡。刑法中以国家秘密安全为主要犯罪客体的罪名可归类为侵犯国家秘密犯罪。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第398条规定的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可区分渎职型和非渎职型。该罪名的罪刑设置未能体现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应从立法上予以完善,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法定刑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法定刑中剥离出来,规定独立的法定刑。该条第2款规定的“酌情处罚”不等于从轻处罚,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也应包括从重处罚。除了直接侵犯国家秘密安全的罪名之外,关涉国家秘密、网络安全、个人信息数据的罪名均可视为侵犯国家秘密犯罪。不同罪名的法益性质和保护重心不同,相互之间存在重合交织。司法机关需要以相关立法为参照系,根据信息数据类型的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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