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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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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信访条例》出台后,信访制度法制化的进一步目标是《信访法》的起草和制定,能否以“信访权”为核心建构其体系,成为法制实践的重要课题。从实证法学的权利理论观察,“信访权”的逻辑构造存在着明显的欠缺,其作为“主观公权利”的法律属性和规范效力尚未定型;信访制度的主要保障范围在干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并不排斥权利保障,形成了对某些自由权利的连接性的、补充性的保障。从实践和公法权利理论出发,有必要完善信访制度,以促进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权利救济制度的进步,推进我国宪政事业。  相似文献   

2.
和谐社会视野下信访制度的变革之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意见表这方式,是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特殊途径,对我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信访制度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信访洪峰"对信访制度的存在价值提出了挑战.笔者认为,信访制度仍有存在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改革信访制度的关键是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同时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尤其是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  相似文献   

3.
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信访困境有其制度根源,应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信访困境的制度成因。首先,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是信访制度陷入困境的历史和文化根源,传统文化中的清官理念、信访制度初始设定的人治基因和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权利救济功能成为信访制度变迁的三重路径依赖,它导致人治信访、功能错位和无效率机制恶性循环等信访困境。其次,信访不信法的制度根源在于制度的逆向选择。再次,信访制度无效率的主因是制度运行的交易费用巨大,而引起巨大交易费用的原因在于信访中的信息不对称、信访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信访过程和结果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4.
蔡正文 《特区法坛》2004,(3):50-51,48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政府和法官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法院的信访接待是法院工作的窗口,它在传播法律、联系群众、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法院来信来访量日渐增多和错综复杂的特点看,进一步重视和强化法院信访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更有其深远的现实意义,因为信访工作不但要帮助信访  相似文献   

5.
信访制度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公民民主权利的具体形式。面对制度设计及其运作中已存在缺陷的信访制度,必须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桎梏,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树立新的信访价值理念,扭转已经异化的信访运作机制,实现信访制度在推进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  相似文献   

6.
信访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在我国转型时期,"信访洪峰"的出现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现行的信访制度已经出现了困境,对法治和公民民主权利的维护已显得力不从心。本文从信访制度的功能入手,解读了中国信访制度面临的困境,并寻求其改革出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主法治。  相似文献   

7.
论信访救济的补充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信访并未明确规定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之中,但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务院于2005年1月修订了《信访条例》,随后,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有关信访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当前的信访实务却存在着许多误区,信访行为人、信访接待和处理机关等主体对信访制度的认识各异,进而在适用该制度时采取了多样的行为方式。这在实践中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信访频发,甚至形成信访洪峰,严重背离了《信访条例》等法规颁布的初衷。如何更好地处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信访事件,进而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功能就成为法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本组笔谈的作者分别立足于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等学科领域,对信访制度尤其是其属性与功能进行了理论上的检讨,期望对我国当前的信访理论研究和实务决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虽然信访并未明确规定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之中,但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务院于2005年1月修订了《信访条例》,随后,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有关信访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当前的信访实务却存在着许多误区,信访行为人、信访接待和处理机关等主体对信访制度的认识各异,进而在适用该制度时采取了多样的行为方式。这在实践中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信访频发,甚至形成信访洪峰,严重背离了《信访条例》等法规颁布的初衷。如何更好地处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信访事件,进而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功能就成为法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本组笔谈的作者分别立足于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等学科领域,对信访制度尤其是其属性与功能进行了理论上的检讨,期望对我国当前的信访理论研究和实务决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作为“新兴”权利的信访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信访并未明确规定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之中,但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务院于2005年1月修订了《信访条例》,随后,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有关信访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当前的信访实务却存在着许多误区,信访行为人、信访接待和处理机关等主体对信访制度的认识各异,进而在适用该制度时采取了多样的行为方式。这在实践中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信访频发,甚至形成信访洪峰,严重背离了《信访条例》等法规颁布的初衷。如何更好地处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信访事件,进而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功能就成为法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本组笔谈的作者分别立足于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等学科领域,对信访制度尤其是其属性与功能进行了理论上的检讨,期望对我国当前的信访理论研究和实务决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信访制度功能的扭曲与理性回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信访并未明确规定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之中,但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务院于2005年1月修订了《信访条例》,随后,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有关信访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当前的信访实务却存在着许多误区,信访行为人、信访接待和处理机关等主体对信访制度的认识各异,进而在适用该制度时采取了多样的行为方式。这在实践中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信访频发,甚至形成信访洪峰,严重背离了《信访条例》等法规颁布的初衷。如何更好地处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信访事件,进而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功能就成为法学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本组笔谈的作者分别立足于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等学科领域,对信访制度尤其是其属性与功能进行了理论上的检讨,期望对我国当前的信访理论研究和实务决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行政诉讼和行政司法这两种行政救济制度的比较着眼,论述了各自的功能和性质,并进一步阐明了行政司法中最重要的行政复议程序与行政诉讼间不断发展的关系;并对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这两种特殊的、非强制性的行为出现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司法关系的促进等问题作出了阐述,提出了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比较行政协助制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麟 《法律科学》2005,23(5):76-81
行政协助制度是许多国家或地区行政程序立法中的一项着墨重点,究其原因,与行政协助可以克服科层制固有的官僚弊病,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一体的机能有着密切关系。行政协助制度包含许多内容。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立法也将行政协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但如何作出完善、合理的规定,还应当充分研究、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3.
登记依据其应用领域不同,可分为私行政登记和公行政登记(或称行政登记)。私行政登记是指应用于私行政领域的登记行为,公行政登记是指应用于公行政领域的登记行为。行政登记不是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模式,它只是一种灵活简便的行政管理方式或手段,具备多重性质。本文通过辨析,对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进行定位,确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不同性质状态下的行政登记。  相似文献   

14.
裁量不作为既是行政不作为的基本形态,也是行政裁量违法的重要类型,其构成须同时具备裁量权之存在、决定裁量权之享有、决定裁量权之滥用等要件。以法院判决为考察重点展开对裁量不作为构成要件的分析,对于推进行政不作为的类型化研究以及限制裁量权的滥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5.
司法解释创设了可撤销行政协议制度,其既能处理行政协议无效以外的其他效力瑕疵,又能保障当事人的自主权,有利于行政协议效力体系的完善。可撤销行政协议的认定可遵循如下标准:行政协议中缔约行政机关不具有法定职权的,应以无法定职权为由撤销;程序违法超过轻微程度应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不具备缔结前提或内容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的,应以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撤销;缺乏必备条款的协议不宜撤销;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课予相对人对待给付义务或对待给付义务无助于行政任务履行的,应以滥用职权为由撤销;双方给付义务失衡或无正当合理关联的,应以明显不当为由撤销。撤销行政协议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相似文献   

16.
任进 《北方法学》2012,6(3):58-64
行政组织法是宪法和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行政组织,是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总体。行政组织与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主体含义不同,行政组织授权与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与行政执法主体等基本范畴也需要梳理和辨析。行政组织法对于配置职能权限、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所起的重要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也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7.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赋予法院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权,既有充分的学理和法律根据,又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现状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动全面改革的突破口,是本轮行政改革的关节点。目前,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的一些观念性、体制性以及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制约着改革的进程。因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在宏观层面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为终极目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建立系统的简政放权工作体系,以实现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顺利承接。  相似文献   

19.
刘章 《行政与法》2008,(2):80-82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而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的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将其列为不可诉行为之一。本文建议我国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该首先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明确理论及现实依据,统一立法认识,然后确定内部行政行为可诉性标准,并确定法院审查的方法,由此提出了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构想。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现代行政法理论的深入发展与法治行政的实践需求,20世纪80年代末因行政诉讼确定被告的需要而构建的中国行政主体理论——"诉讼主体模式"——所固有的缺陷渐渐暴露出来。为此,我们需要从本土化、正当化和功能化三个层面,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行政主体理论——"分权主体模式"——的基础上,重构中国现代行政法的行政主体理论,并以渐进的方式替代现有的行政主体理论,以期回应当下中国法治行政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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