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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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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通过合同的方式对劳动者就业权的一定限制,其目的是淡化劳动者在职期间所掌握的用人单位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是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强有力的手段。企业通过对劳动者离职后择业范围进行合理的限制,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侵犯,并能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而且还能够建立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避免不正当竞争的发生。人  相似文献   

2.
为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成为企业广泛采取的手段之一。然而,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条款还存在诸多不足。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界定应当明确;"商业秘密"的适用范围应当适度;地域范围应有具体的执行标准;竞业限制的期限应区别对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应合理确定。  相似文献   

3.
小保:刘某是一酒厂的技术人员.掌有酒厂的配方等核心秘密。去年厂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和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刘没再就业,做起了全职太太。但是,厂方却停发了她的“竞业限制”补偿,对已发的补偿还要追回。请问:厂方的做法合法吗?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商贸公司的业务员,手头握有很多客户名单。近期公司在与我续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规定了竞业限制条款。  相似文献   

5.
小保:我最近被劳动服务公司派遣到一老酒厂当酿酒工,因该工种涉及到该酒的配方、制作工艺等商业秘密,用工单位要与我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请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也适用于我们这些派遣工吗?  相似文献   

6.
方垚 《浙江人事》2006,(6):46-46
钟先生在杭州一家掌握业内某核心技术的公司工作,并且是该核心技术的实施者之一,企业为了防止钟先生利用该核心技术给他本人或为其他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服务,在与钟先生的劳动合同中补充约定:钟先生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否则,钟先生要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7.
【案例】2008年2月6日,陈先生与某外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陈先生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每月工资7000元,合同期限3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陈先生在某外贸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某外贸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8.
卢越 《天津人大》2009,(9):36-37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如何使用和保护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目前企业经营者所面临的课题之一。一些企业试图在内部用工管理方面,  相似文献   

9.
许多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离职后加入或成为竞争对手,往往不让劳动者到竞争对手处兼职或任职,也不让劳动者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即爱拿"竞业限制"说事。一些劳动者出于担心,也往往瞻前顾后,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实,"竞业限制"并非随心所欲,笔者作为法官收集的以下案例或许会对你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0.
【案例】A公司研发部经理柳某合同期满后,不愿意和公司续订劳动合同,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柳某要遵守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双方曾有约定如下:柳某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进入本省范围内与A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并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在本省范围内自己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作为补偿,  相似文献   

11.
【案例】:王某应聘到A电脑公司任程序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2年期满以后,王某在6个月内不得在国内电脑行业从事与在A电脑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职务。作为补偿,A电脑公司每个月向王某支付800元。同时,双方约定,如果王某违反该竞业禁止约定,则赔偿A电脑公司6万元。2年期满后,王某离开A电脑公司,到外省的B电脑套司担任程序员。A电脑公司连向王某所在的H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6万元赔偿金。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中,用人单位为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被泄露或维护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往往会与有关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企职工离开企业后的择业进行限制。然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多。那么,劳资双方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避免产生过多的纠纷?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张宁律师。  相似文献   

13.
许多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离职后加入或成为竞争对手,往往不让劳动者到竞争对手处兼职或任职,也不让劳动者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即爱拿”竞业限制”说事。一些劳动者出于担心,也往往瞻前顾后,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实,”竞业限制“并非随心所欲,笔者作为法官收集的以下案例或许会对你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4.
李一男曾经从华为出走创办了“港湾”,后被华为收购,而在2008年再次跳槽加盟百度出任首席技术官。2010年1月,李一男离开百度加盟中国移动,任12580运营公司CEO。在这“几连跳”期间,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的是,百度可能只是他的一个跳板,毕竟他擅长的是电信行业。笔者猜想,可能是当初在华为的《竞业禁止协议》导致李一男才没能进入电信企业,而选择了互联网。过了竞业禁止协议规定的时间,他自然会去选择回归自己熟悉的行业。  相似文献   

15.
《就业与保障》2008,(8):4-4
小保: 我是一私人酿造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最近我和企业签订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因企业降低我的工资待遇等原因,我没有与其续其续签劳动合同。我在该企业就职期间曾与企业签有竞业限制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时,厂方按此条款给我发了竞业限制补偿费。可他们据此,以我得了竞业限制这份补偿,一人不能同时得两份补偿为由,拒绝发给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请问,他们的理由成立吗?  相似文献   

16.
李一男曾经从华为出走创办了"港湾",后被华为收购,而在2008年再次跳槽加盟百度出任首席技术官。2010年1月,李一男离开百度加盟中国移动,任12580运营公司CEO。在这"几连跳"期间,让人觉得意味深长的是,百度可能只是他的一个跳板,毕竟他擅长的是电信行业。笔者猜想,可能是当初在华为的《竞业禁止协议》导致李一男才没能进入电信企业,而选择了互联网。过了竞业禁止协议规定的时间,  相似文献   

17.
汤三红 《公安研究》2013,(5):41-45,83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追逐竞驶"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是具有类型化的抽象危险犯。"追逐竞驶"犯罪行为的主体包括追逐竞驶行为人及其有关人员。作为"追逐竞驶"犯罪行为空间要件、工具要件的"道路"和"机动车",应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界定为标准。"追逐竞驶"行为应当是:行为人之间驾驶机动车在共同的意思联络下,进行相互追赶、互相竞速,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情节恶劣"的认定应综合分析行为人实施"追逐竞驶"时的主、客观因素并可以通过列举式归纳"情节恶劣"的具体情形,以增强实务中的可操作性。危险驾驶行为社会危害的现实化程度及其危害后果是区分危险驾驶罪(含"追逐竞驶"犯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18.
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人才流动曰益频繁,为防止商业秘密流失而催生的一项企业管理制度。然而.河南省开封仪表厂在实行这项制度时.却被高级工程师王建伟告上了法庭,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劳动争议官司。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界和理论界对普通劳动者在职竞业限制义务性质的厘定可归纳为三种学说,即法定义务说、约定义务说和忠实义务说。我国现行法律对普通劳动者在职竞业限制义务尚无明文规定。忠实义务说并不禁止双方当事人签订在职竞业限制协议,以忠实义务界定在职竞业限制义务更为合理。忠实义务理论下,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事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在职竞业限制协议有效,且在职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有效;普通劳动者负在职竞业限制义务,但不应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在职竞业限制条款的拘束。  相似文献   

20.
正为了减少和防止用人单位秘密被泄露的概率,维护用人单位的市场竞争地位及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但由于法律规定不细,而相关解释、法规、规章散见于诸多规定之中,难于全面把握,诸如竞业限制补偿过低怎么办?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应否支付违约金?未约定竞业补偿金数额,谁说了算?下面案例予以解答!一、竞业限制补偿金过低,劳动者违约也应担责?【案例】2010年6月,刘女士入职深圳某公司。双方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刘女士月工资为9000元。同时,双方签订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约定:乙方(刘女士)承诺在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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