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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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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  相似文献   

2.
<正>鲁政字[2014]1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审批事  相似文献   

3.
<正>(2014年9月4日)沪府发〔2014〕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4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4.
<正>济政字[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223号)要求,市政府确定,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主项4项,子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由审批转  相似文献   

5.
正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14号为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发[2015]12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下放我市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因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减免税照顾的,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相似文献   

6.
<正>宁政办发[2014]1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4年7月11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一、职能转变(一)取消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  相似文献   

7.
<正>济政字[2014]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3 189号),市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不得  相似文献   

8.
<正>陕政办发[2014]13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7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下放53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上述事项中,我省需相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0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1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5项。  相似文献   

9.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10.
<正>晋政发[2014]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和调整了95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53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项,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根据《决定》要求,我省需相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8项,承接  相似文献   

11.
<正>陕政办发[2015]1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上述事项中,我省需相应取消初审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11项,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7项,  相似文献   

12.
<正>2015年第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5号)中的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正>渝府发〔2015〕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我市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项(含8项初审项目、9项审批项目)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54项,将国务院要求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1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全市统一执行并规范。同时,进一步自  相似文献   

14.
<正>绍政办发[2014]15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市组织对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市级清理范围为初次公布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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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晋政办发[2014]75号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14年10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授权省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涉密项目除外),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编办门户网站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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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3月17日)沪府发〔201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83项.其中,取消31项,调整52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2项属于涉密事项,按照规定另行通知.现将上述取消和调整的81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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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字[2015]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8号)要求,对《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规范。市政府确定,  相似文献   

18.
<正>晋政发[2015]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和调整了226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58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67项。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相似文献   

19.
<正>京政发[2015]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 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JNCR-2015-0010003济政字[2015]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6日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政字[2014]187号)、《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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