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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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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在短短的六年里,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就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发展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何异同?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什么要加快经济立法?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试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如何准确地体现市场的本质,系统地加以立法,以适应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关键在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更新舍本求末的思想。在发展市场经济上,发达国家有一整套的立法经验,其中最值得借鉴的经验,是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来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即在这个系统中除了宪法外,先有骨干法,进而与骨干法相配套,颁布各种适应不同时期和地区的市场经济法律和法规,使市场经济运行层次分明、井然有序。以日本为例,他们除了颁布《民法典》外,还制定了一部较为完善的《日本商法典》,并颁布了许多与《商法典》相配套的法律和法规。这里需提及的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发达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时都从制定商法典入手?第二,为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忽视  相似文献   

3.
沈尧曾 《知识产权》1991,(4):7-11,17
一、实行专利制度是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种经济形态。它以社会分工和私人劳动乃产生的前提,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内容。由于商品经济不是特定的经济制度范畴,即其本身不存在社会制度属性问题,因而它可以存在于不同的乃至对立的经济制度之中,与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结合,为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服务。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  相似文献   

4.
民法与商品关系有着不解之缘。民法调整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各种类型的民法的共性。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同发展商品经济不是彼此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的”,这种统一性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在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前提下,通过计划来组织经济,保证国民经济均衡发展,使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大体平衡。通过国家自觉组织经济的活动,达到“既发挥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民法必然具有新的特点。  相似文献   

5.
1988年9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邀请首都部分政法院系的民法、经济法学专家及政法实际工作部门的一些同志座谈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法律问题。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核心问题是法制问题,包括加强民商、经济立法和司法。  相似文献   

6.
我国商事立法一直采用商事单行法的模式,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这种立法模式日渐显示出它的不足。本文通过分析世界各国关于商事立法的几种模式,结合我国民商立法现状,得出制定一种调整商事关系一般性规则的法律即商事通则,已成为我国商事立法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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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商法学界探讨的重大热点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主张。《商事通则》模式今年来得到不少学者的支持,该模式摆脱了有关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离的旷日持久争论,转而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构建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商事通则模式是最能满足中国社会需求的商事法律制度供给模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本文以商事通则模式为基本立场,通过介绍该模式形成的背景,试对该模式最为核心的《商事通则》的体例结构和内容等做出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9.
正声 《法制与社会》2011,(16):19-20
中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商法学界探讨的重大热点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主张。《商事通则》模式今年来得到不少学者的支持,该模式摆脱了有关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离的旷日持久争论,转而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构建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商事通则模式是最能满足中国社会需求的商事法律制度供给模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本文以商事通则模式为基本立场,通过介绍该模式形成的背景,试对该模式最为核心的《商事通则》的体例结构和内容等做出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10.
清末商事立法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之嚆矢,无论对当时的法律改革或对以后的立法都有一定的影响。本文因限于篇幅,仅就其立法情况、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作一考察。  相似文献   

11.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诸多问题。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催迫着我国的商事登记立法从支离破碎,多轨并行转向和谐统一。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和缺陷进行分析,进而给出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2.
民法与商法的固有联系决定了商事立法在民法典编纂中的特殊地位,为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而编纂民法典的立法定位突显了商事立法的重大使命。民商合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民商分立也并不可取,民商立法体例的理性选择应该是民法法典化与商法单行法并行的折中体例,此属真正本土化的中国创制。商法通则的制定不仅有充分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还将使商法的中国特色表现得更为鲜明、超越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模式的两难选择、并与我国民商立法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和现实格局高度契合。  相似文献   

13.
商事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折喜芳  赵颖 《河北法学》2005,23(2):29-33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法典意义上的"民商分立"既无可能,亦无必要。由于我国缺乏商法的传统,在商法明显的国际化与统一化的趋向下,制定《商事通则》亦是困难重重。在我国商事立法进程中,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统一的《商事登记法》。商事登记法作为商事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商法营利性的核心理念,应当以效率与安全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在立法中应注意一些具体问题,如商事主体的确认,注册登记与营业登记的分离以及商事登记机关责任的强化等。  相似文献   

14.
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教义要求 ,《圣经》中潜藏着对商事活动的鼓励态度 ,在买卖、度量衡、契约、债、借贷、放债取利等一系列规定中 ,《圣经》体现了商事活动中诚实、公平、平等、仁爱的基本准则 ,从而对后世的价值体系、商业规则 ,对民商法的基本精神及某些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形成有重大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建立一部《商事通则》封商事基本制度加以规定,封具体的商事法律制度,则以制定单行法的方式规范,是构建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的一种理性选择。无论是完全意义的民商分立还是完全意义的民商合一均有其产生的理论和现实基础,但同时也有颇多值得反思之处。本文通遏封这些问题的研究以及对历史的考察,结合我国的实际,认为我国的商事立法应当突破传统模式的束缚,建立商事通则制度。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制定民商法典或单独的商法典,这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本文从商法的历史演进及世界各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发展,系统阐述商法不能法典化的理由;进而提出只有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总纲性的《商事通则》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才是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立法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7.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法治中国建设当以立法先行,涉外领域立法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基础,更是实现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的关键前提。作为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18.
易欣 《检察风云》2016,(4):14-15
中国目前要深化的诸项改革中,户籍改革无疑是个焦点。户籍改革的背后是城乡福利差。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在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技术处理上,分分钟都可以实现,但是否让新进城落户的农民瞬间或终能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却是不容回避的真问题。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举办的户籍改革论坛上,三位专家对户籍改革提出他们的看法与  相似文献   

19.
商事代理制度是在中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逐渐新兴起来的,在寺院法和自然法理论的推动下,商事代理制度的内涵得到扩展,在市场经济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商事代理的立法较为模糊,本文在分析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代理制度特点的基础上深入探讨民事代理和商事代理的异同,得出亟需借鉴“等同论”完善民商二元立法结构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当我们在探讨民法典的制定时,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安排商事立法的体例?不同的国家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不完全一样的。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对待商事立法的态度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是民商合一,另外就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事商事统一立法,民法典之外没有一个单独存在的商法典,有关商事的内容,或者编入民法典之中,或者颁布单行法规予以规定。所谓民商分立是指将民事商事分别立法,在民法典之外,另行制定商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分别独立存在。民商一无论者认为,民事商事均属私事,不宜分开,实际上也难以分开。民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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